結婚前匯了錢給兒媳買房,只寫兒媳的名字,現在要離婚,錢能要過來嗎?

時間 2025-02-11 03:40:14

1樓:愛生活愛曉明

這個當然是可以的,這個一定是有著匯款記錄和乙份使用的詳細說明,這些都是可以證明這個錢是之前打給她的。

當然,這也要看你的之前的兒媳說的話,畢竟你的兒子和她已經離婚了,現在也沒有什麼情感了,這個真的說不好就要打官司了。

2樓:來自壽縣古城可人的淡水魚

結婚前匯款給兒媳婦買的房屬於你的財產,因為你匯款有記錄證明這房子是你出錢買的尤其是婚前的財產所以你的錢能要回來,結婚前會了,且給兒媳買房,只寫兒子媳的名字,現在要離婚,錢要不回來了,因為你沒寫兒子的名字,所以沒有證據,可能又不會這一部分錢了。

3樓:來自桃源洞和藹的櫻花

那肯定是不行的了,像你這樣的新聞現在都是爛大街了呀,因為現在這個是屬於法治社會很多東西都已經明文規定了,婚前的叫做婚前財產是自己的和其他人沒有關係,婚後財產才是兩夫妻的而你這個婚前就給兒媳婦買房寫的還是別人的名字更加的不用想了,這個錢你是鐵定拿不回來的,除非你兒媳婦自動不要退回給你差不多。

4樓:六新文

不能,畢竟和你兒子生活那麼多年了,她該有點兒補償吧,別到時候孫子見不到,別把事情鬧得太僵,使大家都不開心,你說要是一年的婚期,我離了,只要房產證上沒她的名字,我可以要回來,但是兩年以上的婚姻生活,你的彩禮,房產都不可能,額,還有你兒子願意給的車,也不可能要回。

5樓:敏陽曜

結婚前給兒媳買房,房產證只寫兒媳名字,離婚是可以要回房子的,只要拿著銀行流水、或者匯款單等資訊,到人民法院起訴,只要證據真實,法院會支援你!

6樓:情感分析老師周

如果是婚前給錢給兒媳婦買房,並且寫她乙個人的名字的話,要不回來了,屬婚前財產。

7樓:洪傲易

你好,結婚錢匯了錢給兒媳買房。只寫著兒媳的名字,現在要離婚,錢能要回來嗎?錢是要不回來的,因為因為人家用錢買房啊。

只能要回房子,你還得有證據。比方說你還得有匯款記錄。或者是轉賬記錄,沒有證據你什麼也要不回來,

8樓:網友

只要你有匯錢記錄,把錢匯的時間地點會在誰的名下?如果要離婚的話,這個錢應該能要回來,因為這個錢是婚前財產是給兒子買房子的,不是給兒媳婦買的,所以說這個錢應該能要回來,只要你有記錄就可以。

9樓:我們在一起

當你兒媳婦也真是幸福,給錢買房,還只寫兒媳的,現在為什麼要離婚呢,當初給錢有證據嗎,如果沒有,兒媳承認嗎,給出的東西,沒證據,怎麼要,夠嗆了。

10樓:網友

結婚前會了,且給兒媳買房,只寫兒子媳的名字,現在要離婚,錢要不回來了,因為你沒寫兒子的名字,所以沒有證據,可能又不會這一部分錢了。

11樓:河豚君

結婚前給兒媳婦匯錢買了房,離婚,錢是要不回來的,那就屬於贈予,國家是不給你要回來的。沒法。

12樓:夏日清風小

結婚前給兒媳匯錢買房。現在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你只要拿出給兒媳匯錢的證據。法院是會判定財產歸還的。

13樓:網友

因為現在的法律規定,婚房的歸屬只要是離婚的時候有證據證明,出資方就可以,所以不要擔心,一切依靠法律來裁定。

14樓:成玄露

這屬婚前財產,應該歸原財產主人。但必須有證據。必須提供匯款日期,金額,匯款人姓名,具體憑證。

15樓:來自永和塔楚楚動人的奇異果

如果沒有確實證據證明這錢是你給的,你是無法把錢要回來的。只能跟兒媳商量尋求乙個解決辦法。

16樓:南方的燕子嶺

關鍵是結婚前,可以得部分錢。問問律師具體情況分析分析。

17樓:錘釣者老高

應該能要回來錢,因為你有匯錢記錄去試試看。

18樓:張鐵軍

如果是婚前財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19樓:網友

可以要回,因你有轉賬記錄。

20樓:漫步雪中飛仙

有賄款單,錢就能要回來。

21樓:星星曲奇

留有證據可以試試。

結婚前公婆全款買的房子,寫上兒媳名字,兒媳離婚能分走房產嗎?

22樓:桂芳芳

你好,關於你諮詢的結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結婚後寫上兒媳名字,一般來說,兒媳離婚後是可以分割房產的,但是分割比例不一定是平均分割。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並登記在出資方子女的名下,該房屋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因此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進行割,除非另有約定。而如果男方父母的婚前出資買房行為是對男方的個人贈與,但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是男方父母對雙方的贈與,但在房產分割的份額上還會考慮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

當然如果在寫名字之前反悔,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根據民法典規定,贈與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2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23樓:張麗珍

結婚前公婆全款為兒子購買的房屋,僅登記在其兒子名下的,屬於兒子的個人婚前財產。雙方結婚後,增加配偶名字的,可以主張視為是對配偶的贈與,但是離婚時主張分割的,首先有權主張分割,但是具體份額要有法院審理後在確定,因為房屋系對方婚前全款取得,會考慮房屋的出資**,婚姻關係的時長等實際情況來認定分割比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24樓:風塵世射手

這個問題首先看是否贈與行為,另外有否事前約定,還有乙個雙方生活的時間是否超過八年;最主要的是公婆是否保留或能夠證明是公婆出資證明(與兒和兒媳無任何關係)

25樓:易書科技

從產權上來說,房子的產權是屬於婆婆和兒媳婦共同共有的。

第。一、如果想查清共同財產情況,可以起訴到法院後申請法院進行查詢,儘量提供給法院存款銀行名稱、**開戶等資訊以方便法院查詢。婚後取得的存款、**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

第。二、離婚分割財產時,當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法院只對有證據證明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對於沒有證據證明的,法院無法查明,不予分割。當事人可在有充足的證據後,另行到法院起訴分割。

26樓:網友

如果是結婚之後才加的兒媳婦名字,兒媳婦無權力分割房產。但是如果是婚前就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則兒媳婦是可以分割房產。

27樓:生活導師上官姐姐

婚後購買的房產登記在您的名下,一般認定為您婚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可以不參與分配。婆婆出資的購房款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則屬於您婚前的個人債務,離婚後由您個人償還;如果婆婆沒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則可以視為對您的贈予。

28樓:知心答疑小仙女

肯定是可以分走這個房產呀,因為是有自己的這個名字的,所以我認為這個房子肯定是屬於兒媳婦的一半的,如果不想讓兒媳婦非走的話,就不要去寫兒媳婦的名字。

29樓:眠眠要努力

這套房子究竟歸屬於誰?不應該看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而應該看到底是誰出的錢。基於這種情況,公婆出了所有的錢,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屬於公婆的。

30樓:心情隨筆

正常情況下,從法律上來講是可以分走一部分房產的。但是從道德上來看的話,這應該算是你公婆的固定資產。

31樓:恆略刑事辯護團

如果是婚前贈與的,屬於兒媳的個人財產,您是有權要求房產的。

32樓:原創**夢工廠

既然是寫明是共有房產,離婚時有權分割個人部分。

結婚前公婆全款買的房子,寫上兒媳名字,兒媳離婚能分走房產嗎?

33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

不能。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和兒媳婦離婚了,兒媳婦並沒有權利去分得房子的所有權。因為在房產證上並沒有兒媳婦的名字,同時兒子和兒媳婦在結婚的時候,也可以要求兒子做婚前公證。

要求公證出這個房子是在兒子沒結婚之前買的,這樣也能夠防止兒媳婦分得房子。對於家中的老人在給孩子出錢買房子的時候,都會想到房產證上只寫兒子的名字,卻不願意寫兒媳婦的名字,也是想到如今的離婚率太高,害怕孩子之間離婚兒媳婦兒會分得房產。如今的父母在孩子沒有成家之前都會選擇給孩子買房子,也是想到如今都是乙個現實的社會。

兒子在結婚的時候兒媳婦一定會提出要房子,所以為了防止兒子和兒媳婦離婚,都會選擇在房產證上只寫兒子乙個人的名字。這樣的情況是大部分兒媳婦都沒有分得房子的權利,如果房產是一次性付清的,這當屬於兒子的婚前財產,兒媳婦兒沒有權利去索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父母出錢買房,婚後可以把兒媳的名字加上嗎?如果離婚房產要如何分配?

34樓:路邊的風兒

當然可以加上了,但飢山是如果加上了之後,那麼兒媳也可以分到房產中的一部兆腔分,因為是你主動加上的,那麼在法律上就視族肢衫為贈與財產,所以兒媳也可以分的。

35樓:行樂

可以,而且這種情裂跡況下在離婚的時候也不會分給兒媳婦,主要是因為在離婚的時候一和搭般情況下都是根據買房人的匯款資訊可以直接查詢,所以不會出現肆棚並平等的分配。

36樓:愛吃西瓜的熊

看個人意願,如果自己想加培磨就可以加配叢斗的。只要有相鄭裂關的證據和證人,能夠證明這個房子是自己購買的。即使是離婚,也不會有任何的財產損失。

「兒媳,你倆都結婚了,趕緊把你婚前房子賣了」,婆婆這話是什麼意思?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讓我賣掉自己的婚前財產,來幫助他們家。他們簡直就是在做夢。婆婆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能夠把之前的房子賣掉,然後用這樣的錢來補貼家用,並且也能夠讓你們的生活過得非常的富裕。意思就是要兒媳把自己的房子賣掉套現,其用途可能為 一是要用來補貼家用,二是為了購買新的房產,但都是要將女方的個人財...

未領結婚證,婚前父母出錢作為兒子兒媳買房子用的錢,離婚後能要回嗎

這個問題不要 律。關鍵要看你,你們倆離婚是誰的責任。再看看你們倆有沒有共同的孩子。如果你倆離婚責任在你。你就得考慮多給人家一點補償。如果再加上你們倆有共同的孩子。那麼你就更應該給人家多一點補償。人家將來再給你伺候孩子。或者人家白給你生個孩子。這都是不合理的。法律不講情,有的時候連理都不講。他畢竟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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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風的娛樂少女 愛一個人就是需要勇敢的去說出來,勇敢的去表現出來,不要藏在心裡,不要去磨磨唧唧的,很多女生都是喜歡大膽的,直接的熱烈的愛的表達方式,所以說為他花錢就是能夠去給他最大的安全感,也能夠讓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變得更加的緊密,這是因為你們之間彼此都互相信任。 侃侃社會人 我覺得不該給女朋友花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