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當前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由《工傷保險條例》授權。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關於工傷認定行政案件中舉證責任的規定
2樓:陳友聯
關於工傷認定行政案件中的舉證責任,主要涉及以下兩方面問題:一是當事人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舉伍型證責任如何分配問題;二是對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關於舉證責任的規定作工傷認定的審查問題。關於行政機關不作為的舉證責任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款有明確規定:
即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式中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並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根據上述規定,《紀要》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當事人應當提供相關書面憑證或證明其提出申請的其他材料。但因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並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原告不負舉證責任。
關於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關於舉證責任的規定作工傷認定的司法審查問題,這是審理工傷認定案件的重點之一。因為工傷認定案件中當事人最主要的爭議焦點就是職工所受傷害是否因工作造成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前,因對該舉證責任的承擔無明確規定,許多受傷職工因難以舉證證明其因工受傷而無法認定工傷,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工傷保險條例》考慮到職工在企業處腔橘局於弱勢地位、舉證相對困難的情況,明確將該舉證責任分配給用人單位,即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承擔不構成工傷的舉證責任。因此,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如果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不能再強求職工負舉證責任,而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傷者是基於其他事由引起的受傷或該項工作不存在引起傷害的危險性,如果舉證不能,應認定工傷。
人民法院在審理中也應把審查的重點放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否遵循了上述舉證責任的規定。為此,《紀要》第八條第3項規定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應當就非工傷的事實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但是,在強呼叫人伍讓單位的舉證責任的同時,還應當注意,原告並非不承擔任何舉證責任,其應當提供其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存在事故**事實等基本證據,因為這些證據是工傷認定的前提,故《紀要》第八條第。
項規定了原告應當對存在勞動關係、**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用人單位如否認職工與其存在事實上勞動關係的,也要舉出否定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
工傷認定相關法律規定
3樓:胡文學
工傷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殘或者自殺的情形,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用人單位應當自事謹者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其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寬晌唯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慎培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的區別
區別在於是否有靈活性的行政行為。一 自由裁量行政行為是什麼 自由裁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對行政行為適用的條件和方式等內容僅僅規定了原則或者幅度,行政主體在實施該項行政行為時可以在法定的原則或者幅度內,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處理決定的行政行為。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 非法攜帶槍支 ...
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簡述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為合法要件包括 1 行政行為的主體合法 2 行政行為應當符合行政主體的許可權範圍 3 行政行為的內容應當合法 適當 4 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式。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 第六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有以下幾點 1 行政行為的主體應當合法 行政行為的...
關於無效行政行為的規定,具體出自哪部法律
李教榮 在我國的立法中,不乏 無效 字眼 比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78條規定 無權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非法批准佔有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佔用土地的 批准檔案無效。又比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條第二款規定 沒有法定依據或不遵守法定程式的,行政處罰無效。有的法律法規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