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原成
婚姻、家庭問題是乙個千古永恆的難題,這樣的問題沒有乙個準確、標準的答案,這個問題要綜合考慮每乙個家庭的各個方面,我的答案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作為每乙個當事人,每乙個家庭成員,都需要慎重、冷靜地思考一下:1、導致冷戰、甚至提出離婚的根本原因、直接原因是什麼?
這些問題只有離婚能解決嗎?甚至離婚就能解決嗎?2、產生離婚的原因的問題真的不能解決嗎?
3、要認真考慮一下離婚能帶來什麼後果(對每個家庭成員:自己、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員)?權衡得失,孰重孰輕,再下決斷。
4、在產生離婚的想法的時候,每乙個當事人都應該反省一下:當時下決定結婚的時候,兩人的感情為什麼那麼好,現在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自己的思想出現了問題?
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組建乙個家庭就能幸福、如意嗎?如果你此時思維很亂,可以進行乙個換位思考,假設有這想法的不是你,而是你身邊乙個你認識的乙個人或家庭,他們遇到這個問題,要你來幫助他們出主意,你會給他們拿什麼樣的主意?我的想法有一點對嗎?
建議多考慮,別急著下決斷。否則後果不僅很嚴重,而且難以彌補創傷。多想想吧!
2樓:網友
清官難斷家務事,有些事不是想與不想,我覺得你們上來還不想離婚呢,可走到這一步,且行且珍惜。
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不想等冷靜期乙個月了,去法院協調離婚是不是最快的辦法,要多久啊
3樓:
摘要。親!您好<>
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不想等冷靜期乙個月了,去法院協調離婚不是最快的辦法啊。因為法院還需要排檔期的。法院離婚案件一般是三到六個月結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不想等冷靜期乙個月了,去法院協調離婚是不是最快的辦法,要多久啊。
親!您好<>
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不想等穗迅冷靜期乙個月了,去法院協調離婚不是最快的辦法啊。因為法院還需要排檔期的。法院離婚案件一般是三到六個月結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櫻族物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脊液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親,是在異地還是本地呢協商好了嗎。
冷戰二個月誰都不找誰,現在吧我告向法院離婚,沒有離,以後男人有好結果嗎?
4樓:網友
最好的選擇是協議離婚,因為這種離婚方式效率高,且不傷和氣;不能採取前者的方式,只能單方面去對方戶籍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冷戰最傷人,兩個月你是怎麼堅持的,該有個了斷了,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法院訴訟離婚。
但是男人有沒有好結果,誰也不知道,但是如果他做了壞事對不起你,那我相信惡有惡報,早晚會有報應的,一切都是天命。
5樓:網友
冷戰二個月誰不理準,現在你準備離婚告法院離,沒有離成,你現在如果執意要和他離婚,可以和他心平氣和談一談,協議離婚。如果他還是不理你你可以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過了冷靜期一般法院都會准予離婚的,只予男方有好結果沒有好結果,跟離婚沒有關係吧,只要他不消及肯吃苦努力工作,對生活衝滿熱情,我認為還是有好結果的。
6樓:睜大眼睇不一樣的世界
沒有離成,說明法院認為你們還有複合的希望,如果判決後雙方仍分居兩年,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已無複合的跡象,則在判決半年後,一方仍然可以再次起訴離婚。
7樓:冠慧雅
我勸你還是冷靜地思考一下,如果沒有原則性問題我勸你還是不要離婚,因為以後誰也不保證以後能找到幸福的。
冷戰一兩個月了,有必要起訴離婚嗎?
8樓:j清如
你們之間發生了不能解決的事情嗎?一定要走到離婚這一步嗎?這個兩個問題如果你考慮清楚了,那麼你就知道該不該離婚了。
我想說的是,冷戰真的是最愚蠢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僅不會緩解你們的關係,還會讓關係惡化。
以前我和物件有矛盾的時候,我也會採取冷戰這種方式,因為我覺得在我生氣的時候說出來的話會很難聽,我不想這樣,所以我寧願採取冷戰的方式,不理對方,等什麼時候我氣消再說。後來物件語重心長的告訴我他不喜歡冷戰,他寧願我跟他吵跟他鬧,也不想看見我整天冷著一張臉,當他不存在一樣。
我想每個人都會是這樣的想法,如果有一方開始冷戰,那麼另一方即使想和你談談,看見你冷漠的面孔也說不出口了,時間長了之後,原本的矛盾已經過了處理的最好時機,你會發現你想開口緩和關係卻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和物件在一起這麼多年,除了剛開始我喜歡冷戰,他提出來之後我就改了。之後每次吵架我們沒有持續超過兩天,因為雙方都在想辦法解決,會在矛盾激發之後,雙方都冷靜下來的時候坐下來溝通,把各自的想法說出來,然後看問題出在**,這才是維繫感情的正確方式。
所以我認為你們冷戰兩個月是大錯特錯,有時候也許就因為乙個小問題,雙方都礙於面子不願意主動開口提,夫妻之間在乎什麼面子呢?如果不是發生了什麼解決不了的矛盾,那你就不要先想著該不該離婚,你應該想的是怎麼樣才能和對方好好溝通,看能不能把問題解決。
一方去法院起訴了,一方真的不想離婚,還有孩子,真的不相離,法院會怎麼辦理, 就是因為喝酒鬧了兩次,
9樓:熱浪人間
法院會依據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一【離婚案件審判原則】
離婚屬於人們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審理和決斷中都會持審慎態度,不會輕易判決離婚。但是,離婚是有法定條件的,在一般情況下,庭審前,一般都會先行調解,只要調解無效,可以確認夫妻感情確實滑核已經破裂、無以挽回的餘地,法院會做出離婚判決。如果雙方或者其中一方處於非常強烈的情緒衝動中,不能確認感情真的已經破裂,有迴旋的餘地,法院有可能不予判決離婚。
二【證據對法院判決具有重大影響】
證據是離婚理由和事實的依據。
原告提出離婚,首先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實依據,讓法院有理由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存續關係到達終點,無法挽回,應該判決離婚。只有這樣,法院才會酌情做出離婚判決。而原告提敗讓高出事實的真實存在性,需要用證據來加以證實。
這個證據就是事實依據。證據必須與原告提出的事實相關聯,真實可靠,經得住檢驗。
民訴法》規察尺定的證據範圍。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我想離婚。可是等了好久了。冷戰半年了。老公答應離婚又不來。如果起訴。他有權利掙娃娃。娃娃兩歲半。
10樓:阿元
孩子兩歲半,夫妻雙方都權利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就由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考慮的,就是說,哪一方撫養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就判決由哪一方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11樓:催天下
1、對於這種情況孩子比較小法院一般都是判給母親的;
2、然後男方每個月給撫養費;
3、如果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兩個人還是要考慮考慮,不要輕易的離婚。
跟她冷戰月了,跟她冷戰一個月了。。
這個主題 不少人邁入婚姻的殿堂後,並不是時時刻刻都是幸福快樂的。很多時候,都會為了一點點小事,爭執不休不肯讓步,不肯輸掉自己的面子,吵完架後很多對基本上就是無休止的冷戰,但冷戰時間一久就會發展成冷暴力,所以要處理好冷戰一定要及時,不然冷戰時間長了就會變成小生說的冷暴力。提醒各位讀者一句 婚姻不單單是...
因為個小事,冷戰快月了,會離婚嗎
邵邵有話說 夫妻吵架,沒有勝利方,男人在吵架中也可能是受傷的一方。如果他還在置氣,他自己都沒有緩過氣來,這個時候,他肯定沒有心思來安慰女人。他不知道開口找你說話後果是你們會繼續爭吵,還是能夠解決爭端兩個人和好如初。女人感情的火山,持續的噴發,誰碰誰受傷。有時候,男人開口說話,承認錯誤,卻未必能解決爭...
和老公冷戰了,怎麼辦啊,我和老公冷戰半個月了怎麼辦
偝影晟雙 兩個人過日子 最能傷害人心的就是冷戰 所以夫妻兩個,好好溝通一下 遇到茅盾的時候選擇一下能共同接受的方法 儘量避免冷戰的發生 冷戰之後你們都有一個各自冷靜分析的時間,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認真考慮一下你們冷戰的原因。引起冷戰的事件與你們以後的幸福之間的關係,在人生中所佔的比重。畢竟人生中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