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年我和妻子恩愛,偶然收到的匿名信,為何導致我和妻子決裂?

時間 2025-01-09 13:05:05

1樓:小小錫學長

可能是因為信中的一些內容影響了婚姻狀態,從而逐漸導致雙方的關係決裂。

2樓:pp今天也要開心

因為你們兩個人之間不夠信任吧,也不夠愛,不然就不會決裂了。

3樓:始實

我認為匿名信裡面可能有一些你妻子過往不堪的經歷,所以你看完以後沒有辦法接受才決裂的。

我跟我妻子因感情一直不和,在08年10月分居到今已有四年了,二年前我就在尋找我妻子,卻了無音訊,我

4樓:君同法律**諮詢

問:我跟我妻子因感情一直不和,在08年10月分居到今已有四年了,二年前我就在尋找我妻子,卻了無音訊,我妻子曾在05以在南韓居留過幾年,認識過在南韓一起打工的吉林男孩,05年我妻子回國後也一直和他保持著聯絡,現今我無法找到她也就可想而知,去年7月,我向法院訴訟離婚,當時因我妻子沒有到場,無法調解,判離。法官要我拆訴,並要我等6個月後再訴,去年12我到法院提起二訴,當時主審法官看了我的訴狀在聽了我的述說後,表白、到時候法院會出公告或判離,要我回家等**通知,現在已過了半個多月了沒回音,要等多少時間?

我想知道下文如何,又不知從何瞭解,敬請各位律師能為我解答指點。謝謝!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乙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債券等);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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