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然後另乙個人跳樓了在法律上那個人有責任嗎?

時間 2025-01-07 22:15:17

1樓:丹蘊

兩個人在一起然後另乙個人跳樓了,在法律上那個人有責任嗎?肯定是有責任的,你要配合警察把事情搞明白,為什麼他會跳樓是你們吵架了還是因為什麼,等把案件調查清楚就好了,是你的責任就是你的責任,不是你的你不就放心了。

2樓:網友

兩個人在一起,然後令你乙個人跳樓了在法律上那個人有責任嗎?兩個人在一起。令哥也當然有責任,因為你們兩人在一起。

在法律上。那個人有責任的。法律上要和他查清楚。

因為他是當事人,

3樓:貽春

兩個人在一起,然後其中乙個人跳樓了,如果這個人的跳樓與另外那個人沒有任何關係,那麼,在法律上,另外那個人是沒有責任的。

4樓:小溫雜貨鋪

如果不是另乙個推下去的,那法律上就沒責任。

可以看看羅翔說刑法。

裡面有這個例子,ab兩個人相約跳樓,a到場後不敢跳,b把它推下去,b犯罪;如果a自己跳了,b沒跳,b不犯罪;如果b把a推下去後自己也跳了,死了,那麼b犯罪,但是因為死亡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b沒死,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這要看有沒有肢體上推那一下。

5樓:陽光燦爛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說你們兩個人發生了矛盾,另外乙個人跳樓自殺了,你是有責任的,雖然說不是你害他去跳樓的,但間接性是你讓他有輕生的念頭,才會失去了生命,這樣你是要賠償別人的損失費用的,你可以去諮詢一下律師。

6樓:網友

如果跳樓屬於自殺而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沒有責任,如果有糾紛而且知道他有想跳樓的想法不去勸阻就會有過失責任!

7樓:柳友卉

好血腥,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因為另一方原因,導致乙個人跳樓,是有法律責任的!

8樓:高中最好

沒有什麼責任,不用擔心,最多是受到一些道德上的譴責。

9樓:寒雨隨江夜入吳

這個不是有責任這麼簡單,還要排除他殺後再定責。

10樓:網友

那個人有沒有責任,這要看他做了什麼和說了什麼才能判斷他有沒有責任。

如果兩個人爭吵,一方跳樓了和對有關係嗎

11樓:劉偉長

法律分析:一、如果兩個人爭吵,一方跳樓了和對有關係嗎。

吵架後一方自殺另一方不一定要擔責,如果吵架後一方自殺,其自殺行碼棗為與另一方有因果關係且其有過錯的要擔責,如果另一方主觀上沒有任何故意,一方自殺完全是因為其自身原因的,不要擔責。

二、情侶吵架一方跳樓另一方需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訴訟任務不同。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職責在於維護被**人的合法權益。

二)適用範圍不同。兩類物件的訴訟利害關係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三)權利內容不同。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訊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人的許可權範圍。

四)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人參加仔唯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人授權。

五)訴訟地位不同。辯護人具有念模培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於被**人的,依被**人意志從事活動。

六)許可權範圍不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於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許可權範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七)活動名義不同。辯護人調查取證、提交辯護詞等活動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義,而刑事**人進行訴訟活動使用的是被**人的名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被感情所傷跳樓另一方會不會承擔責任

12樓:王雨昕

一、被感情所傷跳樓另一方會不會承擔責任。

一般情況下,男子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第18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腔槐鏈**的,視為完全民事法律行為能力人。

每乙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該女子應對自己輕生的行為負責。

女子因承受不了自己男友的拋棄,跳樓自殺,若沒有證據證明女子的死亡與該男子存在因果關係,不能認定該男子構成故意殺人罪,故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中的因果關係是指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15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另外,從民事責任承擔的角度分析,只有在能夠證明該男子存在過錯的情形下,該男子才需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提供律師**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

二、擴充套件內容。

抑鬱症病人在別人家跳樓,家屬是否承擔責任。

抑鬱症病人在別人家跳樓,家屬如果是其法定監護人,需要承擔責任。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親屬;⑤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此外,與精神病人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擔任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也可以擔任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

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為法律行為。監護人在行使財產管理權時,得為被監護人的利益而使用或處分,但對不動產的處分,在許多國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嚴加限制的。

伍孫為了防止監護人利用監護關係侵明尺害被監護人的權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監護人不得接受被監護人的財產。

跟朋友說另乙個人不好的話結果另乙個人跳樓算犯法嗎

13樓:

不算犯法,但一般犯下侮辱罪。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散佈他人謠言,使他處以刑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如果朋友的神褲言論導致另乙個人跳樓,一般犯下侮辱罪。

依據我國《刑梁段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故意侮辱他人,使他處以刑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朋友的言論一般犯下侮辱罪,但不算犯法,所以朋友不會所以受到法律懲罰。但是,朋友仍然一般會承擔民事責任,如賠償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或者身體傷害損橡瞎譽失。

問一下如果兩個人為工作吵架導致乙個人跳樓受重傷,另乙個有沒有責任,如果有,是大是小

14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看跳樓是自己跳的還是另外那個推的,如果他人推的,負有過失致人重傷的刑事責任。

2,如果是自己跳的,要看對方有無言語的過激行為,比如說:你跳啊,或者你去死,我不攔你這類的話。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同時要看法官對此行為的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3,具體來說,首先到法院去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同時,到公安去報案,看是否能夠追究刑事責任。

15樓:北郭千里

有一定的責任,具體得看法院判決。

16樓:網友

肯定有責任,責任大小根據傷情輕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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