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濟南劉付利
有人管,直接找人社部門解決,或者撥打12345市民服務**投訴。
仍然解決不了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幫助起訴解決。
2樓:1四方臉
過了春節了,年前欠工錢的還有人管嗎?當然有人管了,你可以去勞動局或者是勞動仲裁,都可以,有人管的。
3樓:情感解惑小栗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如下是答主整理的答案,請您過目,當然管了,***辦公廳發了關於切實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把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抓緊抓細,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和有關部門的責任,省級人民**負總責。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處力度。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監察、財政等部門和工會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做好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
農民工討薪找勞動監察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託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
4樓:帳號已登出
當然有人管了,不管是什麼時候的拖欠工資,都屬於拖欠工資,並不是根據年前年後來分的,也不是說拖欠工資,就是管當年的拖欠工資,時間越長證明你越需要要回來,所以還是有人管的,你可以到勞動總裁以及勞動社保局去諮詢一下。
5樓:靈魂一問
只要欠工錢,有乙個月你都可以去勞動局或者相應的勞務管理部門去舉報你的公司,會有相應的人員去追蹤這件事,因為現在拖欠工資這個問題國家相應部門很重視。
6樓:雨沙沙
勞動局專門管這事兒。欠錢的事不分年前年後。只要是欠錢,他就要給。
尤其是農民工的工錢。國家現在法律非常完善。他不給你錢你去法院告他就行。
當然還是要繼續跟他要。你可以明確的告訴她,如果你再不還錢就去法院告你。
7樓:中軸線的日常
不管什麼時候欠工錢的事情,只要你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都會有人管的。先向老闆再次追她,如果追討不成功的話,可向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仲裁,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維權。
8樓:天上的雲在飄
當然有人管了,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9樓:府密
過了春節後,欠工錢的人肯定是有人管,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10樓:舜天贏人
只要有證據,一定會有人管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拿上證據去找勞動監察大隊,讓他們給你要。
11樓:網友
現在。國家對於農民工的工資管理的是很嚴格的。如果你是。打工的錢。那麼國家一定會管的。農民工打工以後必須要拿到錢。
12樓:抗修傑
去找勞動局,的勞動監管部門問一下,只有欠工錢的人或單位還在,只要能聯絡上,應該會被相關部門重視。
13樓:網友
不管過不過節都可以有人管的。
14樓:網友
要看情況,如果資不抵債,就不行。
15樓:秋梵子煒
各地都有「清欠辦公室」,專門負責處理此類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投訴。投訴**可以撥打12333。
2017年欠工人工資還能要回來嗎?
17樓:海很深夢很真
第一,找最高法院,今年最高法院到處吹牛,說2020年1月1日前要徹底解決,全國各地所以欠薪問題,你趕緊聯絡一下,興許有機會。
第二,年年說討薪,年年討薪難。哎!新官不理舊賬,求助**部門百分之百會被踢皮球。
還有可能成為被**部門裡不作為亂作為的**們,打擊報復的典型。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就只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昧了良心,解決提出問題的你。所以要把握好這個度,慎重些。
以免薪沒討成,自己卻弄進班房。
第三,討薪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去法院進行起訴,這雖然不一定能夠要到薪資,但是至少把所有問題放在了檯面上,讓你少走了很多彎路。
18樓:行渺
欠錢是要還的,工人的血汗錢是不能少的,香河老闆交涉,看老闆是什麼意思?然後再用法律渠道去解決。
19樓:網友
看那個老闆的人品如何,假如他是因經營不善公司破產了沒錢發工資,但他會把每個月賺的錢分批次還給工人,那這樣的老闆就會把錢還給你,只是會晚些,那要是他是乙個不負責任,不講信用的老闆,你唯一的辦法就是拿起法律的**去維權了。
20樓:隨風吹去
1、到勞動監督執法部門投訴。
2、聯合工友到法院起訴。
2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因此形成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但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而從拖欠工資的2017年至今已有二年,已超過了仲裁時效,可能已無法再通過法律程式追討。
打。當然如果還在職,可以不受一年仲裁時效的約束。
22樓:網友
要不回來?錢不好要。
23樓:樂語彤
集體起訴或許有用,試試吧。
過年了還能不能告拖欠工資的
24樓:蓋普希金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5樓:樹陰下的羊
現在告,也沒人辦了。
都休假了。
農民工過春節幾號才叫拖欠工資
26樓:六和尚
有以下3種情況之一的,構成拖欠工資。
1、雙方約定了工資每月支付日期,到期未發放的;
2、雙方未明確約定工作支付日期的,超過乙個月未發放的;
3、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未一次性結算工資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7樓:網友
約定什麼時候發,而到時間沒發下來的都可以視為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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