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是的,用父母的錢如果沒有書面協議,應算作是借的,那債務該有一半是你的,投資所也有一半是你的,說白了自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2樓:網友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財權獲得的收益。
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3樓:澤藩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用父母的錢投資所得,應該是屬於父母的,除非是父母明確說投資所得歸一方才算是夫妻共有,否則就不是夫妻共有!
4樓:來自回龍洲樸素的白雲
如果父母沒有規定給你,那麼理論上都是父母的。
5樓:府松雨
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除去一切費用,淨盈利才算。
6樓:耐心且舒暢的雪花
那要看所得是不是歸於自己了。
婚後把錢存在父母賬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華律網
婚後錢都存父母賬戶涉及夫妻財產與家庭財產混同,一旦夫妻雙方離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首先應當將夫妻財產從家庭財產中分割開來。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在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協議約定的情況下,原則上婚後夫妻雙方取得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主要表現形式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通過以上5種**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以現金方式存入一方父母的賬戶,仍不改變其性質。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將夫妻共同財產存放在一方父母的賬戶上,另一方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僅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該部分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還需要有證據證明系將財產交由對方父母保管而非贈予給對方父母。實踐當中需要結合具體案件證據進行具體分析,詳情可諮詢律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8樓:麥穗兒談教育
應根據錢的**判斷。婚前就有的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通過工資、獎金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做的理財,婚後到期入賬,不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9樓:網友
是的,只要是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都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不論該收入暫存何處。
10樓:網友
如果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或另行約定的話,那麼婚後收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存到任何賬戶都不能改變其性質。
11樓:賀佳誼
很難說,原則上屬於,但是對方可以用贈與等藉口搪塞。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一方在什麼情況下所繼承來的財產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只要財產所有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繼承人,那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所繼承的財產就屬於共同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4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專用物品,不屬夫妻共同財產,如手機等。
1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一方在無遺囑特別說明和確定歸一方所有的情況下,所繼承來的財產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財產性收入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16樓:聽見幸福花開
算的,根據現行《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7樓:野草
除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外,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財產性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買車!父母出資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18樓:華律網
婚後父母出資買車屬於共同財產嗎?這是乙個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很常見的問題,今天就這問題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
一方或雙方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無論繼承權人、受贈權人是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其繼承或者受贈所得的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外。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汽車供夫妻共同使用,如果沒有明確所贈與的物件,該車輛應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對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享受到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一樣的,因此在離婚時,原則上雙方應均等分割共同財產,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法律不會干涉財產的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一方或雙方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無論繼承權人、受贈權人是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其繼承或者受贈所得的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外。
19樓:張明君
您好,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車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需要具體情況分析。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婚姻法已經對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且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動產權屬作出了規定,就不應再類推適用《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因此,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汽車供夫妻共同使用,如果未明確贈與的物件,不應根據權屬登記推定受贈人,而應視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明確贈與物件,則應視為對夫妻一方的贈與。
如能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20樓:創作者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婚姻法十七十八條處理(不動產登記簿雙方名字也很可能視為夫妻書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個雙方名字一般指各50%),乙個99%乙個1%,也只給了首付款,應該是約定不明確的,法院判決的話很可能首付款歸女方剩下平分或全部平分。
協商不成法院起訴。
21樓:土流集團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2樓:匿名使用者
1.結婚後父母贈與夫妻的錢或物如無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可以讓父母在贈與合同中特地指明錢是贈與你自己的,這樣就可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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