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探視權,每次探視時間是否有規定

時間 2023-05-11 00:06:07

1樓:華律網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探視時間,婚姻法中提到探視時間由離婚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存在分歧,可提出訴訟。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法、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近年來,隨著離婚率的不斷上升,離異雙方因探視孩子而引發的糾紛也逐漸增多,一旦探視子女引發的糾紛處理不好,往往使離異怨偶舊恨添「新仇」,不僅影響社會安定,更給孩子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傷害。所以,雖然探視權沒有對時間做出規定,但希望雙方能夠以孩子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妥善協商一個合理的探望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

法律法規上沒有對離婚後父母看望子女的時間進行規定。父母看望子女的時間是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自行約定或者法院判決時判決的,如果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不履行協議或不執行判決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按照協議或判決書看望子女。

孩子的探視權時間是如何規定

3樓:曾廣聯律師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探視的時間。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並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解除,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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