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濤聲海韻
去要工資被老闆娘喊兩個員工打了,可以報警,如果公安機關認定打人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嚴重違反刑法的,應該抓起來,如果受到傷害,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經鑑定達到輕傷,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按故意傷害罪起訴。出承擔民事賠償,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2樓:梅子不能吃
可以要求賠償。
1、最好首先做一個傷害鑑定,這種情況可能構成輕傷,在你拿到傷害鑑定報告後就掌握了處理這件事情的主動權。如果構成輕傷,刑法規定的責任如下: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可向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3、這類案件適用調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因傷致殘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其他必要的費用。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為什麼叫“老闆娘”,為什麼別人要叫我老闆娘?
如此悽美的夜 娘是代表女性,因為古時代稱呼 娘娘 意思就是很受尊重,很有權力。後來叫媽媽也為 娘 然後在生意上男人為老闆,那她的老婆也就跟著叫老闆娘了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聊哎 看樣子你還是小妹妹,以後你當老闆娘就知道了! 應該老婆就等於娘知道不 為什麼別人要叫我老闆娘? 這只是一個稱來呼,我是女源的...
老闆出差老闆娘約我晚上單獨去她家,怎麼辦
呵呵,這個事情比較難搞!去了發生什麼真的可能丟飯碗,不去你也得找個迫切真實的藉口才行還可能因此得罪她,日後麻煩不斷。其實如果你不怕的話,最糟糕的情況就是換個老闆而已,還是尊重你自己心裡的想法吧,何去何從還得你自己選擇。 多帶幾個套,一切順從老闆娘的意思就可以。 怎麼辦,醒醒吧,工頭喊你搬磚呢 想多了...
工作中跟老闆走近了,老闆娘要防著你,自己還得隨時注意,好不容易遇見自己喜歡的人,為了打消老闆娘
這有什麼呢?你只是說要追誰誰誰。這都是可以叫 裁判,要求換人 的。有一句話叫做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根本不需要跟老闆娘說什麼。也不必要打消老闆娘的懷疑。有些事情越解釋越不清楚的。還好,及時回頭還來得及。說明你是一個善良懂事的女孩。第一,你一直沒提工作,說明你工作很不熟練或是很不自信。所以才會讓人懷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