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離婚判決書送達,對方父母簽收了,在規定時間裡未上訴,判決書生效嗎

時間 2022-09-22 09:15:08

1樓:

是否生效要看父母是否和當事人同住。按照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也就是如果父母是和當事人同住的,父母是可以代為簽收判決書的,過了上訴期,判決也就生效了。

司法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2樓:匿名使用者

在規定時間內無上訴算是生效,但你可以再次去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3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到人民法院開具判決生效證明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未上訴的第一審離婚案件的離婚判決,在上訴期屆滿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審人民法院應向當事人出具該判決生效證明書並加蓋院印,以此確認該判決業已發生法律效力。

公告離婚 ,判決書下來還要公告,請問要公告多長時間才能生效?

4樓:不願透露姓名的小歐

1、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後(15天)判決書生效;

2、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籤收之日起即生效。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缺席,離婚判決書依然會簽發,會通過送達形式給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內不進行起訴,則判決書生效=離婚證

這樣算下來,一審結束後,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時間內沒有上訴,則判決書已經生效。

如果缺席方進行了上訴,那麼請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審。

如果法院判決不予離婚,那麼需要 6 個月後才能重新起訴離婚。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五、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債券等);

六、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七、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託訴訟**人蔘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

5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判決書的公告期間是60日,在一審判決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如果當事人未提出上訴,逾期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是二審判決書,公告期滿之日即發生法律效力。

6樓:樲玲丿迣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民事判決書自送達之日15日後生效。公告送達作為一種送達方式,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視為送達,經過15天上訴期被送達人未上訴判決生效,即公告之日起75日後判決書生效。

注意不是六十天生效哦

法院並沒有通知被告去領判決書和未送達給被告的離婚判決書生效嗎?

7樓:法正民安

一、民事案件一審判決書送達後從次日起計算,有15天的上訴期,如果在上訴期內原、被告均沒有上訴的,該判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送達必須依法定方式進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送達的方式有以下六種。

(一)直接送達

直接送達,是執行送達任務的司法警察或者書記員將應當送達的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日期即送達日期。訴訟文書以直接送達為原則,直接送達是最基本的送達方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以下情況都屬於直接送達:

1.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應當由本人簽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

2.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

3.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

4.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必須注意,離婚訴訟的訴訟文書的送達有特殊性,如果受送達的一方當事人不在時,不宜交由對方當事人簽收。

(二) 留置送達

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的送達方式。留置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的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時,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其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適用留置送達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辦公室、收發室、值班室等負責收件的人簽收或者蓋章,拒絕簽收或者蓋章的,適用留置送達。

2.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達人送達,也可以向其訴訟**人送達。受送達人指定的訴訟**人為代收人,法院向訴訟**人送達時,適用留置送達。

3.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當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簽收的,可以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拒絕簽收的,不適用留置送達。

當事人拒絕簽收調解書,說明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委託送達

委託送達,是指受訴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委託受送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為送達的方式。

委託送達一般是在受送達人不在受訴法院的轄區內,直接送達有困難時適用。接受委託的只能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需要委託送達時,應當出具委託函,將委託的事項和要求明確地告知受託的人民法院,並附送達回證。

(四)郵寄送達

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達有困難時,將訴訟文書附送達回證交郵局用**信寄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法。**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郵寄送達方式簡便易行,但是,這種送達方式應當是在上述幾種送達方式不能實施的情況下,才能採用的。目前有些地方的法院比較普遍採用這一送達方式,在其採取郵寄送達不成時才改為直接送達。這種做法,是違背民事訴訟法的基本精神的。

(五)轉交送達

轉交送達,是指在特定情況下,不宜或者不便直接送達時,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受送達人所在單位轉交的送達方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轉交送達是在受送達人身份特殊的情況下適用的,具體包括:

1.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或者勞動改造單位轉交;

3.受送達人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所在勞動教養單位轉交。

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在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以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六)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是指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將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的有關內容告知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無論受送達人是否知悉公告內容,經過法定的公告期限,即視為已經送達。

公告送達有如下要求:

1.公告送達是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所適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2.公告的法定期限是60日。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3.公告的方式。可以是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

4.公告的內容。公告送達起訴狀或者上訴狀副本的,應當說明起訴或者上訴要點、受送達人答辯期限以及逾期不答辯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傳票,應當說明出庭地點、時間以及逾期不出庭的後果;公告送達判決書、裁定書的,應當說明裁判的主要內容,屬於一審判決的,還應當說明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採用公告送達的,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公告送達的原因和經過,並將情況附卷備查。

二、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提出上訴,該一審判決書的效力暫時中止,以後是否生效要根據二審的結果來確定。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上訴被二審裁定駁回,維持原判。該一審判決書立即生效。該案進入執行階段;

2、上訴由二審審理,並做出新的判決(即二審判決)。該案二審((即終審)判決書生效,該進入執行階段,一審判決失效;

3、上訴被二審裁定發回重審。原一審判決書失效,由原審法院重新審理並做出新的一審判決書。對新的一審判決書不服的在法定的上訴期內仍然可以上訴,進入新的上訴階段。

最新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次上訴時,二審必須判決,不得再發回重審。

離婚判決書我拿到兩個月了,但是對方一直未接收,現在公告送達,從什麼時間算起

8樓:阿元

公告送達判決書,如果是在報紙等**上刊登公告,從刊登公告的次日起計算。

如果是張貼公告,以張貼日期的次日起計算。

只要在75天之內對方不上訴,判決書就發生法律效了。

75天的計算依據是,公告時間是60天,上訴期限是15天。

9樓:今非昔比鈞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民事判決書自送達之日15日後生效。公告送達作為一種送達方式,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視為送達,經過15天上訴期被送達人未上訴判決生效,即公告之日起75日後判決書生效。

公告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民事判決書自送達之日15日後生效。公告送達作為一種送達方式,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視為送達,經過15天上訴期被送達人未上訴判決生效,即公告之日起75日後判決書生效。

注意不是六十天生效哦

詳細 請問 離婚律師。比方說法律諮詢 平臺

11樓:應如是觀

國內的話,是60天。

判決書生效時間

12樓:加百列

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這期間未上訴,十五日過後就生效,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賠償。生效後三日內是對方支付的時間,超過三日,12月24日判決生效。

12月9日拿到判決書,上訴期到12月23日,未上訴的,12月28日起的二年內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超過二年就過期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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