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糾紛,法律處理?請教解決,家庭糾紛怎麼解決?

時間 2022-05-20 15:25:10

1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需要你爸爸解決,你插不上手,我們插不上嘴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事,法律上沒有處理的辦法。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太錯了 觀念的錯誤

一 奶奶老了 病了 我認為你奶奶有腦萎縮的跡象 你以為她在依仗什麼 其實人老了就這樣 沒有安全感 愛錢 (我媽媽一生很愛我們 自己很簡樸 65歲以後突然變了 她喜歡我們給錢 還會比較我和妹妹誰給的多)

二 你爸爸還算孝順 可80歲的奶奶沒讓你們侍侯 還能自理 已經很不錯了 她不是懷疑爸爸 而是病態 因為爸爸是他最親近的人 他第一個就去找你爸爸 也許還有想你爸爸的因素 他希望老了天天能看見孩子

三 你說給居委會肯定不現實 那只是你想證明你家沒偷奶奶的錢 沒必要證明什麼 家庭的事情誰也說不清 別太在意 奶奶的早晚給你們 沒必要偷 你爸爸是什麼樣的人 想必鄰居也知道 沒必要要所有人清楚

奶奶老了 她需要你們 需要你們愛她 可她病了 很多很快就記不得了(我姥姥死於老年痴呆 我去看望她 她不認識我 問我是誰 吃中午飯 她看看我 問我媽媽 這是誰啊 不給他吃咱們家的飯 家裡糧食不多了 媽媽怕我生氣 因為我很疼愛姥姥的 我沒有 怎麼會和一個老人計較呢 整整9年 我媽媽陪著姥姥 後期連我媽媽姥姥也不認識了 經常哭 找我老爺 打我媽媽和小姨 再後來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躺了2年 就離開我們了 能說她不疼愛我們嗎 媽媽說姥姥是老小孩了 越老就越小了 後來象嬰兒了 )

家庭糾紛怎麼解決?

4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

1、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通過親戚朋友居間調停以解決糾紛。

2、由當地村委或、人民調解組織、司法所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3、依法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爭議。

5樓:匿名使用者

您的問題很籠統,一般要看具體是什麼糾紛,具體問題具體對待。但我可提一些建議和方法供您參考:常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家庭還是要以和為貴,但由於少數人的自私自利、溝通不到位等也導致糾紛叢生,糾紛怎麼化解,要看糾紛的性質、大小、緊急程度等,小事相互忍讓就過去了,大事則需請族長、村幹部、公安、法院等出面幫忙調解了,要不要外人干預也要看當家人的能力大小,一般急事急辦以免矛盾擴大。

家庭也是一個小社會,矛盾要處理在萌芽中。

家庭糾紛~~這個案件怎麼處理?

6樓:華律網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係等家庭糾紛,這些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範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衝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7樓:潯昌金

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類的一種。此類案件怎麼處理要看案件的性質。也就是說案件本身有沒有產生惡劣的後果,有沒有觸犯到刑事法律。

普通的民事案件通常是通過社群街道、公安派出所進行調解,促使當事雙方對事件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一方作為原告起訴到法院,法院受理後仍然是組織雙方從法律的角度再次進行調解。如果再次調解還不成功,那就由法庭依照相關法律作出判決。

總之,處理家庭糾紛案件,在不觸犯刑法的條件下,以調解為主。

8樓:嚴青青

1、輕傷與輕微傷不同。夠輕傷的話,你姑姑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了,也就是說可能判刑;而輕微傷只是受治安處罰,也就是警察說的拘留、教養什麼的。不過,家庭糾紛警察一般不會處罰,會調解調解,讓你姑姑出個醫療費算了。

2、你說的是房本而不是戶口本嗎?要拿房本幹嘛?

打官司的話,只能打分割遺產。

如果只要出氣,找找派出所拘留她兩天。不過那樣可結仇了,看守所可不好待,一家人這就算了吧

9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0樓:輕候千柳

清官難斷家務事,調節最好,不行就上法院

11樓:哥們要盤麼

一般就是以協調為主`

家庭糾紛一般不會立案!

除非事件比較大!

12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調解,做好你姑姑的思想工作。實在不行的話只有去法庭解決。

1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說得不錯,清官難斷家務事啊.我也有同感.但是我希望你們可以都靜下來好好想想,然後再好好聊聊.家庭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啊!

家庭的事如果上了法庭就很難再是家庭的事了,如果沒上過法院就永遠不會明白上過法院會是怎麼樣的後果.

也就是說你的姑姑以後可能再也不是你的姑姑了.

我希望你想清楚再做決定.怎麼說都是一個家嘛!

後面是怎麼樣可以發個結果出來讓大家也知道一下.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家事,最好不要上法庭!可以找仲裁所幫忙

因為家庭糾紛打架法律怎麼處理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如果鑑定是輕微傷,治安處罰。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6樓:秉宇軒

家庭糾紛打架,一方輕傷一方較重些,較重一方拒絕和解,派出所會雙方都拘留。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7樓:leo冷漠的王

家庭糾紛只能去調解,實在調解不了的話只能離婚

家庭糾紛如何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18樓:贏了網

如果只是輕微傷的話,不構成刑事犯罪的條件,所以對方可能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因為對方行為造成的傷害,可以請求對方支付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相關費用作為賠償。

關於家庭糾紛如何通過正確的法律途徑處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還是用法律手段解決比較好,既然他如此不要臉面,那就該報警就報警吧!不要與之爭吵,爭吵是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的,且可能發生一些無法預知的更大的危險

20樓:宋宋旺

畢竟是親姐妹,大的能幫就幫點小的,如果小的實在不值進退,就找有威信的長輩調節。再不行就靠法律解決。

21樓:

婆媳關係造成傷害,怎麼處理?

家庭糾紛應該怎麼解決,家庭糾紛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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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糾紛案例,家庭糾紛 這個案件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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