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打算離婚的,如果雙方不在結婚登記地居住,那麼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出現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此時管轄法院不受對方當事人常住戶籍所在地限制,可以選擇經常居住地進行起訴,但是需要證明被告在起訴地居住一年以上。
此外,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流動性越來越大,夫妻雙方的戶籍不在同一個地方或兩人同在外地打工的現象越來越多,如果選擇協議離婚,則需要回到戶籍所在地辦理,人力、時間成本較大。此時,雙方可以選擇無爭議的訴訟離婚方式通過法院進行處理。
2樓:秋梵夏侯璇
無論協議離婚,會是起訴離婚,都得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3樓:夏侯晴霞
必須兩人一塊辦程式,簽字
4樓:束君潔
不回老家離不了,分局。
離婚案件我們夫妻都在一起,都在外地打工,想離婚,但不想回去,外地**可以離嗎?
5樓:袁沁雪律師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看你倆有沒有在現在的地方居住滿一年,滿了就可以在這裡訴訟離婚
6樓:若塵騎毛驢
不可以 必須回到當時結婚的民政局辦理離婚
7樓:熊二
不可以的,必須本人回去,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在外地打工,現在不想回老家,能在外地起訴離婚麼
8樓:熱浪人間
不能。起訴離婚的,需要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經常居住地,指的是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民訴法》規定: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9樓:九叔他爹說事
不可以的,必須在雙方戶口所在地進行起訴
我想離婚,能不回老家嗎,在外地能離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外地離婚是離不了的
必須在結婚戶口所在地
還得有兩人離婚協議書並簽字
11樓:廢物利用
兩種方法都必須在戶籍所在地離婚。一,協議離婚。二,到法院起訴離婚。
12樓:白條天江湖
離婚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夫妻雙方都在在外地,要辦離婚手續是不是必須要本人要回老家才能辦?
13樓:雅俗共賞
如果雙方戶口在同一個地方那就必須回去
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關於異地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作出了明確規定: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異地離婚訴訟的情況下,關鍵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在其他手續方面,在其他手續方面,包括準備離婚起訴書、蒐集證據等,都與同地離婚是一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兩人必須同事到場
有誰知道婚姻法?如果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但我不想回老家辦那些繁瑣的事,是不是由我的另一半在家拿到離
15樓:淇水蘭天
不行,必須兩人同時到民政局簽字,按手印才能辦理。但你可委託律師全權**走法院程式判決離婚。那樣你就不用管了。
16樓:中盾律所
您好,協議離婚是需要雙方到民政機關辦理的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17樓:瀟瀟暮雨
不可以,婚姻法規定,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18樓:手機使用者
你們結婚證在哪開的?老家嗎
我們在外省打工,孩子也跟我們在外地上小學三年級,準備回老家上去,學籍怎麼辦
跑馬的漢子 到當地教育局辦理轉學籍啊,不過要先在外省把學籍調出來,然後才能辦理遷入 這個可以辦簽證。把孩子的學籍遷證回老家。 一煙而已 在老家找好學校,然後把學籍轉過去就可以 樵夫劉海哥哥 學籍可以轉走的呀!向當地的教育部門申請轉學即可! 先在孩子現在就讀的學校出具學籍證明 裡面應標明孩子姓名 學籍...
知道丈夫在外有外遇想和他離婚,可是他就是不離,我們還分居四年了,我想和他協議離婚,但他不同意
祝文賀律師 你好,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 吸毒等惡習屢教...
我們夫妻想離婚,可是一提到小孩都捨不得,雙方又心軟了
需要雙方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