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睡了人家老婆 該賠償就賠償吧。
2樓:霓青絲
那你還是和那個情人斷了吧,否則他會經常管你要錢,威脅你
我老婆和別人通姦被我發現,我所要一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算是敲詐勒索罪嗎?急急急!
3樓:匿名使用者
算呢,只要不是對你身體直接造成傷害你無權索要賠償。精神損失與否需要執法部門才能有權鑑定。
4樓:藍國風
法律上不可以,是屬於違法。
5樓:微笑代表一種態度
這個不是太清楚 不過我這有一個那樣的人 被人索要了 20000
6樓:脫殼金蟬
你和你老婆離婚並索要精神損失費嗎?
女方與人通姦被捉現場,受害人(丈夫)有權向姦夫索要精神損失費嗎
7樓:柯溪律師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向婚姻中的過錯方請求賠償,但不能向合法婚姻關係外的第三者或其他人提出,
女方沒有離婚和別人生了孩子,法院會怎麼判,會坐牢嗎
8樓:一念老師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因為這是重婚罪
9樓:
女方,沒有離婚然後和別人生孩子了,但是女方也有兩個孩子一直都是女方撫養的,這種情況會坐牢嗎?
10樓:
我持有結婚證的老婆,在**拿完結婚證後三個月後跑去和別人生了二小孩至今十年多
11樓:斂殊豔
一定要坐牢,必須要賠償男方損失費及精神損失費
12樓:風塵世射手
構成重婚罪 二年以下 屬自訴刑事案件
13樓:丁
會坐牢,犯重婚罪,兩年有期徒刑
14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只要沒在已婚身份前提下,再次和他人領取結婚證,就不構成重婚。
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和他人同居生子,男方可以在離婚時主張得到賠償。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我被老婆的情人打了 怎麼辦,我和情人的事情被他老公知道了,該怎麼辦
我是傻叉 看你老婆為了什麼這樣的,如果為了物質條件,追求虛榮 那就離婚吧,為了這麼一個女人不值的,好的女人有的是,失去一棵大樹,換來一片森林啊,還有不要去計較了,她為了錢去和別人好,也許下次你老婆的情人也會到你這地步,她會為了更好去找更有錢的,放寬心吧 白諾好人 關鍵是你老婆好像對你已經沒有感情了,...
我和情人相處了十年了,他被著我又找了情人我該不該去找那個女得去談談
你以什麼身份去說這件事,你現在和她的身份是半斤對八兩。你即使說通了她,知難而退,還會有無數個這樣的她。關鍵在那個男人的態度,他的心太大,不會為誰停留,禁不住 與其去做無用功,不如管住這個男人,讓他心甘情願跟著你。 當愛已成往事浪 你們都相處10年了,他都能去找情人,說明他對你沒有真心,只把你當做玩物...
情人背叛了我,被我打了,好後悔,情人背叛了我,被我打了,好後悔
夢境與幻想丶 好狗血,你們對待婚姻就如同兒戲。你背叛你妻子,她背叛她丈夫。人家出軌都知道對自己的丈夫好,你特麼就沒有這種覺悟!家裡的妻子當死人?你良心狗吃了?她分明跟你玩玩,你作為男人連尊嚴都不要了,跪天跪地跪父母,你丫的給情人下跪?真尼瑪窩囊。你愛她什麼?容貌?感覺?刺激?新鮮?全是屁。 拾首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