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笨
1、屬於冤案、錯案的無罪判決要追責。
根據《**政法委近日出臺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追責。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同時還要求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
2、屬於正常案件的無罪判決則不追責。
3、根據《國家賠償法》的具體規定賠償。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2樓:
如果不是冤案重審的結果,那麼無罪判決也是一種審判結果,不存在追責與賠償的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被告人宣判無罪後 國家賠償精神撫慰標準應如何完善
4樓:愛喝粥
被告人在被宣判無罪的情況下,被告人可以根據案情要求國家賠償,不應當要求原告賠償經濟損失。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我被判刑兩年十年後改判無罪國家應該怎麼樣賠償
5樓:威猛小黃瓜
在你們當地打聽一個有點名氣的辯護律師,大概收取追討費用的百分之5左右作為酬金。你省勁,律師也賣力。
法院最終宣判無罪,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
6樓:熱浪人間
要看具體情況。屬於《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範圍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院宣判無罪
以前羈押的,造成損失的
就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有規定
建議找律師獲得法律幫助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無罪羈押賠償原則
9樓:
所謂無罪羈押賠償原則,是指只有在受害人沒有犯罪的情況下,司法機關對其採取的拘留、逮捕以及判處拘役、徒刑等羈押行為才是錯誤的,國家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受害人實施了犯罪行為,即使拘留、逮捕和判處刑罰存在著違法的情況,例如超過法定期限羈押的,國家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國家賠償法強調「無罪」,受害人有犯罪事實而被拘留或者逮捕的、輕罪重判或犯此罪而被宣判彼罪的情形,不屬於國家賠償法上的「錯誤拘留」、「錯誤逮捕」和「錯誤判決」的範圍。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
五、十六條規定了刑事賠償的範圍: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7)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根據《國家賠償法》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分以下幾種情形;
2、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3、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4、 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的,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賠償請求人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設立賠償委員會,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審判員組成。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賠償請求人收取任何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同時規定了國家不承擔刑事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4、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回答。
所謂無罪羈押賠償原則,是指只有在受害人沒有犯罪的情況下,司法機關對其採取的拘留、逮捕以及判處拘役、徒刑等羈押行為才是錯誤的,國家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受害人實施了犯罪行為,即使拘留、逮捕和判處刑罰存在著違法的情況,例如超過法定期限羈押的,國家也不承擔賠償責任。我國國家賠償法強調「無罪」,受害人有犯罪事實而被拘留或者逮捕的、輕罪重判或犯此罪而被宣判彼罪的情形,不屬於國家賠償法上的「錯誤拘留」、「錯誤逮捕」和「錯誤判決」的範圍。
受害人實施了犯罪行為,但依法不應判處死刑而被判處死刑並且已經執行即錯殺的,國家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此,我國國家賠償法沒有明確規定,但事實上屬於賠償範圍。這是無罪羈押賠償原則的一個例外情況。
因為生命健康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不應當判處死刑而判處死刑並且已經執行的,是對受害人生命健康權的非法剝奪,國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無罪釋放賠償
11樓:華律網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在偵查階段違法拘留或者超過拘留時間其後撤銷案件;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可以獲得國際賠償。刑事案件中,被無罪釋放,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需要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1、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2、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3、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4、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2.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
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費只能是由聘請律師的委託人一方承擔,沒有法律依據讓另一方承擔。家人的路費讓對方承擔也沒有法律依據。所以,你的要求法庭不會支援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納入,但要有發票等開支證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請求憑發票、收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賠償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如下:
(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 ,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無罪推定與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為有罪有什麼區別
鹽山小夥啊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原則,是 刑事訴訟法 第12條的內容,是針對我國以前的做法作出的更改。以前嫌疑人一經被公安機關抓獲,即被視作 有罪 並稱為 人犯 其邏輯是 如果你沒罪,為什麼會抓你?1996年修改的 刑事訴訟法 中,吸收了無罪推定的部分理念,加強了對犯罪嫌疑...
試述無罪推定與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原則的關係
天津胡律師 1 在刑事訴訟中,確定被告人有罪的權利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在刑事訴訟中,審判權依法只能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其他任何機關 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審判權包括定罪權與量刑權。人民法院是惟一有權確定某人有罪和判處刑罰的機關。在刑事案件的偵查和審查起訴程式中,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
對法院判決不服,怎樣申訴,對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不服如何向上申訴
您好,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向作出該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 比如一審是基層法院,二審就是向中院提出 提出上訴。不服當地最高法判決的,可以向北京最高法申訴。不服一審判決,上訴期內,及時上訴,如果是二審或生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