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
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援,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修改的。
當然,夫妻離婚後,協商一致共同變更離婚協議也是可以的,常見的如變更小孩撫養權,只要雙方再簽訂一份書面的補充協議即可,變更後的協議無需提交民政局備案。
2樓:愛喝粥
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雙方的協議約定可以修改協,辦理完離婚就需要對方同意配合的情況下出可以修改
離婚協議書能更改嗎
3樓:華律網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
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援,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修改的。
當然,夫妻離婚後,協商一致共同變更離婚協議也是可以的,常見的如變更小孩撫養權,只要雙方再簽訂一份書面的補充協議即可,變更後的協議無需提交民政局備案。
4樓:旦生阿
1、「離婚協議可以修改嗎?」:
(1)如果兩人已經在民政局領了離婚證、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已經備案的話: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
(2)已經備案的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但雙方可以再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或是變更離婚協議的內容,但不管是補充名變更,都需要雙方簽字同意,去公證也一樣,必須雙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離婚協議書和身份證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寫離婚協議內容嗎? 是不是需要雙方都去公證處簽字才可以?」:
(1)僅有另一方的身份證、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簽字的:他不能單方修改協議內容。
(2)如果是到公證處公證:會要求兩人同時到場表示意見,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場,公證處也應以**形式或上門徵求意見。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離婚協議和女方身份證 男方想私自修改協議 這樣允許嗎」:不是允許不允許的問題,修改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事,不用誰或哪個機關來允許或批准,只是他單方的修改無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證處雙方簽字才行 還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證和協議可以把離婚協議作廢嗎? 」:
(1)如果想公證修改後的離婚協議:要求雙方都親自到場表示同意並簽字才行。
(2)離婚協議如果已經在民政局經領離婚證並備案:不會作廢,只能是雙方協商後補充或修改的問題。
5、「辦理病退的話,拿到離婚協議(內容不向他)這個可以作為申請辦理的一種證明嗎?」:你這話表述不清,猜測意思應是:
女方病退,男方憑女方的身份證能不能到公證處公證修改後的離婚協議,並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為不能到場的理由?
如果是這意思,公證處不應僅憑女方的病退證明、身份證就給做離婚協議公證,而應再**或是上門徵求女方的意見。
6、如果,雙方還沒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還沒有生效,此前雙方可以將之前寫的離婚協議作廢或修改並公證,如果男方手裡有女方的身份證、病退證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證。
7、建議: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證和病退證明,不要給男方可乘之機、給自己留下隱患,如果男方不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望採納
5樓:法律快車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選擇協議離婚時,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所簽訂的協議。離婚協議書在夫妻辦理離婚登記時,提交給民政局,沒有離婚協議書是不能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變更,這需要區分兩種種情況;
(一)辦理離婚登記前,離婚協議書可以變更嗎?
夫妻都是在簽訂完畢離婚協議書以後,才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按照法律規定,夫妻協議離婚時,不僅需要攜帶離婚協議書,而且必須要雙方親自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書只有在協議離婚生效後,才一起生效。
因此,在辦理離婚登記前,由於離婚協議書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變更的。
(二)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可以變更嗎?
如果夫妻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那麼離婚協議書在離婚登記生效時一起生效。當事人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的規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一般來說,離婚協議書是夫妻在離婚前自由協商的結果,等於是處置自己權利的行為,不能出爾反爾;如果夫妻對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滿,那麼就不應當簽署離婚協議書,或者不前往辦理離婚登記。
簽署離婚協議書是一件大事,夫妻應當慎重、謹慎對待,不能疏忽大意。如果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允許夫妻隨意變更,那麼會造成離婚協議書變成一張廢紙的後果,不能對夫妻產生有效約束。因此,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一般是不能變更的。
但是,萬事都有例外,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是可以變更的。
6樓:生活萬花筒
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已經簽字了,那就是不能更改了,如果沒有簽字的話,當然可以了
7樓:腐雪狼
離婚協議在當時辦理離婚成功後,就不能更改。沒有補充協議一說法。要更改只能持手中的離婚協議去公證處或法院更改。
8樓:天蠍靜宇
未經過人民法院的,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經雙方重新協商,可以改。
9樓:
請問 離婚協議更改後 雙方都簽字了 但沒有去公證 那更改後的協議在法律上能生效嗎
離婚協議書能不能更改
10樓:華律網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
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援,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修改的。
當然,夫妻離婚後,協商一致共同變更離婚協議也是可以的,常見的如變更小孩撫養權,只要雙方再簽訂一份書面的補充協議即可,變更後的協議無需提交民政局備案。
11樓:楊文戰律師
在離婚後一年內,對財產分割等問題反悔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但是如果沒有被脅迫、欺詐等理由的,一般這種反悔不會得到支援,以樓主說的情況,很難。
12樓:51cto鄧鵬
具體視情況而定。
(1)如果兩人已經在民政局領了離婚證、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已經備案的話: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
(2)已經備案的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但雙方可以再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或是變更離婚協議的內容,但不管是補充名變更,都需要雙方簽字同意,去公證也一樣,必須雙方都同意才有效。
13樓:光綺玉
協議也算是一種不正規的合同 都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做出的 要是利用威逼或是利誘、威脅的情況下做出的協議應當沒有法律效力 要是離婚了領了證件在民政部門或是法院的判決下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要是復婚了應該是過去的 這樣的話應該算是一方面的個人財產 再次婚姻後的一起共同制辦的應是共同財產 你可以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
14樓:
協議已經生效,除非雙方同意,否則無法更改
15樓:翠北古以彤
這個沒必要那麼麻煩把。我個人認為,只要你不想他索要撫養費就可以了啊。
要是非要立個協議的話,可以寫一個補充協議,在離婚協議的後面另外加一個補充協議就ok.
謝謝採納
離婚協議書可以修改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雙方可以達成新的離婚協議。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17樓:霸氣戰天
這個沒必要那麼麻煩把。我個人認為,只要你不想他索要撫養費就可以了啊。
要是非要立個協議的話,可以寫一個補充協議,在離婚協議的後面另外加一個補充協議就ok.
謝謝採納
18樓:紅心煩
你已經是這樣執行的了,可以修改
19樓:
修改離婚協議得到從新法院辦理。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修改,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就可以。
可以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修改,也可以重新簽訂
離婚後還可以修改離婚協議書嗎
21樓:華律網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
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援,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修改的。
當然,夫妻離婚後,協商一致共同變更離婚協議也是可以的,常見的如變更小孩撫養權,只要雙方再簽訂一份書面的補充協議即可,變更後的協議無需提交民政局備案。
22樓:匯法網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一般在兩種情形下,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援,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
所以離婚協議書是可以修改的。
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主要需要寫明離婚的理由,寫清楚兩人什麼時候登記結婚,婚後因為什麼原因導致兩人無法繼續生活下去。既然是協議書,那就是兩人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共同達成一直的離婚意見。除此以外,要寫清楚協議的核心內容,那就是財產的分割與處理,沒有真正理會你的意思,或者你沒有把意思表達清楚,需要的話可以到律師...
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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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範本,離婚協議書範本
如何寫離婚協議書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 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是必要條件。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