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灼雲
花心沒有錯,錯的是你也太花心了 好好過吧 不一定那個男人更好
2樓:抽你抽你抽死你
這也算正常,人的一生總會遇到幾位讓你看的順眼的,喜歡的,心動的,你總不能一直換吧,背叛家庭的你看有多少會好過的,還是過平凡的人生吧,不要傷了你愛過的個愛你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不要臉!不考慮你男朋友,你總要考慮考慮你女兒吧!
4樓:犁鶯
好好過吧,你現在愛上另一個,可是另一個五年後呢,你還要再愛另一個?
5樓:匿名使用者
好孩子,你繼續幫別人養孩子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還是跟那個男的在一起吧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 這樣不好吧
8樓:手機使用者
隨心而動 但還是得考慮一下自己的責任
9樓:簡單
對自己的生活不負責,會後悔的
女兒談戀愛兩年了,現在她的男朋友住院了,女兒說要和他結婚,我該怎麼辦
首先就是她們之間的感情是不是真的那麼深,而且你女兒的男朋友得的是什麼病,很嚴重麼?當然每個人的角度不同,我沒有做母親沒辦法想象母親的 思想,但是我知道你女兒一定是很愛她物件的,不然也不會要和他結婚,其實你要考慮的是你女兒是不是一個執著的人如果是的話那你說什麼都沒有用,而且會適得其反,不如你考慮接受他...
五年生了孩子,依舊「未婚」的吳佩慈,真的不在意一張結婚證嗎
最重要的一點是沒有得到法律承認婚姻是沒有保障的,雖然說做明星的吳佩慈不像我們平常人一樣缺錢,或者說她自己本身就很有錢,但是沒有婚姻作為保障,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以後的小孩怎麼辦?難道要各過各的,各養各的嘛?感情好的時候什麼都放在一起,那如果以後分手的話就虧大了。要是吳佩慈不想要結婚,不想要那一張結婚證...
跟前夫在一起五年,生了個兒子,也沒打結婚證,走的時候什麼也沒要,現在我想讓他賠償我損失,可以嗎
手機使用者 你應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會被起訴你犯遺棄罪 民事責任是你應承擔孩子的生活費 撫養費等多項費用 不可以,並且你還要付兒子的生活費 a胖範兒 可以追討孩子的撫養費,我和她有結婚證,她走三年了,也沒管過兒子們算遺棄罪 不算。遺棄罪是要被遺棄的家庭成員有嚴重後果,傷殘死亡什麼的,而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