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要去找到他當時意圖打你時用到的那根木棍,如果說上面只有他的指紋那麼你的勝訴率就可以大大增加,至於證人 因為看到的都是你所認識的人,法庭不一定會100%採信證人的證供,所以你可以去找那個快遞員之前開罪過的人,請他們出面作證,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沒有實質的證據證明你是處於自衛 一切都只是你在說,還有你那一幫朋友在說,如果能找到你並不認識並不熟悉的人作證你的勝率就會大點,還有這個事情不能拖越拖對你來說只有害處沒有好處,因為他的傷是鑑定過的,3年內都有資格起訴 而你這邊的證據時間過得越久你找到證據的機率就越小
只要有一個非熟人證人證明你當時是被迫防衛,就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對方的輕傷是鑑定了的,就應該會陪點錢,但是我肯定不可能是對方所開出的12萬,如果想勝訴且不賠錢就照我說的去找證據,如果你勝訴,你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訴訟費用
再給你個建議,看看當時在場的有沒有人拍下的整個過程或者照了**.因為有很多人都有這個愛好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正當防衛很難勝訴,你還是調解吧,不過他要的是有點多,如果是單純是骨折的話是十級傷殘,城鎮戶口也不用賠到4萬。農村戶口不到2萬。如果到檢察院公訴了之後,你把錢賠上,最後一般判緩刑,不用入獄的,建議你按照規定賠,不要給他那麼多,判緩刑無所謂的。
尋逸滋事造成對方輕傷二傷最多可判刑幾年,對方不願意調解。
3樓:逍遙
估計二年以下,具體看案情,可以委託律師辯護,爭取輕判。
打架造成對方輕傷,雙方願意調解,還需要坐牢嗎?
4樓:長江向東流去
如果是公訴案件,可能是要坐牢的,如果是自訴案件,受害人願意調解,調解後撤訴就完事了。
5樓:煙臺律師
是否坐牢要看判決,一般來說,現在這個階段你應該儘量爭取緩刑。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來看,只要不是動刀的,事前就民事賠償達成協議並且取得受害方諒解的,應該可以爭取到緩刑。
6樓:濤he濤
不會,對方不起訴,就沒事!
7樓:草民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都反對並且懲罰,除公民正當防衛,國家司法機關人員依法執行逮捕、拘留過程之中最低限度暴力以外的,任何形式、任何原因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因為,只有如此,才能體現到法律保護公民人身權利、打擊犯罪、震懾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核心原則。
所以,違法和犯罪所造成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是必須追究的。你們的情形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之罪
但是,你的情形有如下可能:
1、公安機關依法作出刑事拘留,或給雙方當事人辦理取保候審,將案卷移交檢察院後,
檢察院通過稽核案件,認為雙方認罪態度好、且彼此達成和解、社會危害性不大、主觀惡性不深而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2、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認為,雙方達成民事和解、認罪態度好、未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危害性不大,而作出罪名成立免於處罰或罪名成立從輕處罰的判決。
所以,法律的原則,即便你們雙方和解,但是畢竟你們實施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犯罪行為,追究責任還是必須的。不然就無法警醒你們,更無法震懾其它有犯罪意圖的人,讓其充分知曉犯罪的代價!
因為只有違法或犯罪必究,才能讓法律起到保護公民 法人 人身財產權利 打擊犯罪 維護社會和諧的基本職能與作用!
我打架至人輕傷 **調解 對方漫天要價 我達不到他的要求 如果上法院的話 該賠付的我願意全部賠付
8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鬥毆致輕傷,一般都是以賠償為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方不當要求也不可能被採納。你不必過於緊張。
把人打成輕傷對方不肯和解怎麼判刑
9樓:
造成輕傷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沒有前科不是累犯。一般量刑在8個月到1年半。
10樓:豬棟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以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於雙方不能達成民事賠償協議,不能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是不可以判處緩刑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1樓:可靠的檢察官
1.在公訴前沒有達成和解的輕傷判實刑1`1.5年;
2.還要看對方有沒有構成傷殘,法律有規定構成嚴重傷殘的判3~10年;本檢建議主動積極和受害方和解,檢察院起訴階段拿到諒解書會,會向法院提出減判或判緩書面建議。
打架導致雙方輕傷,和解不成 法院怎麼判?
12樓:百度律師
1、綜合兩次情況來看,應該認定你們是互毆。2、對於法律責任的追究,要依據**的傷情鑑定結論出來後確實。一方達到輕傷標準的,另一方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雙方都達到輕傷以上標準的,雙方都要承擔刑事責任。雙方都達不到輕傷標準的,**可以按治安案件處罰你們。3、對於這種雙方都有受傷的情況,**建議你們協商解決是最佳方案。
2023年實施的新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人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如果你們雙方再鬧下去的話,雙方都要面臨處罰。4、這不叫自訴。
如果**對此案不作任何處理的情況下,你們雙方都有權提起刑事自訴,並附帶民事訴訟。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第二章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第二百七十八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13樓:昂黎明
第一次動手:雖然對方先動手,但是你拿酒瓶還擊,我個人認為你有點過了,如果構成輕傷的話,你可能屬於防衛過當,要承擔故意傷害的責任。但是,這一切必須等到司法鑑定的結果出來才行。
第二次動手,完全就是對方的責任了。
不過雙方都有過錯,我覺得如果要劃分責任的話應該對方要多一點:如果不夠成輕傷,那麼雙方都要承擔行政責任,即被行政拘留5--15天;如果構成輕傷,那如果走訴訟程式,我建議你不要起訴,如果對方起訴,你就應訴,法院也會先行調解,按過錯分擔責任。無論那種對方都有責任,都討不了好,所以能和解就儘量和解了。
在司法鑑定結果出來之間就不要想太多了,保留好自己的醫藥費票據等證據
14樓:韓全啟律師
1、先報警與自訴案件沒有關聯。
2、對方構成輕傷以上的,你涉嫌犯罪的。
15樓:三無戰神
輕傷,法律上就是三年以下。他有過錯在先,你有人證。正當防衛。
後一次打你,你更是正當防衛,不負責任。
你應該告他,賠償你的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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