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淮安浙江人
判緩刑前,即本罪尚未判決,此時發現漏罪的,應當前、後罪實行數罪併罰。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漏罪:取消緩刑,按照先加後減的方式 合併處罰新罪:取消緩刑,按照先減後加的方式,合併處罰 《刑法》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判緩刑後發現漏罪怎麼處理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漏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當如何處罰
4樓:華律網
緩刑是有一定的考驗期的,在緩刑考驗期的,需要遵守緩刑規定,遵守法律,不得犯罪。那麼,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怎麼處理呢?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關於數罪併罰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從條文規定間的關係來看,緩刑期間過失犯罪也不應再適用緩刑。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的,無論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數罪併罰後必須是實際執行的刑罰。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從該款條文的規定來分析,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有違法行為,且該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時都必須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5樓:熱浪人間
撤銷緩刑,對新罪依法定罪量刑。然後把先前的刑罰與本次所判刑罰加在一起,按照數罪併罰原則執行總刑期。
《刑法》對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的數罪併罰規定:
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後又犯新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盜竊罪能判緩刑嗎?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6樓:v法律正義郜雲律師
構成盜竊罪的,綜合考慮盜竊的起因、數額、次數、手段、退贓退賠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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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砸車什麼罪,砸車是什麼罪,應該怎麼判
故意砸車如果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一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 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這樣的搶劫罪要判幾年,有緩刑的可能嗎
北緯的知道 如果據你所說是隻參加一起的話,就只和這一起有關,所以其他人的3000元的搶劫案和她沒有關係 再說這一起,根據司法解釋,搶劫罪只要威脅到了別人的人身就屬於既遂,所以沒有搶劫未遂的。而且其中一人持槍,這屬於搶劫的加重情節,最低刑十年的 但是她只是負責踩點,沒有參與行動,屬於從犯,而且是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