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本案系感情糾紛而引發,對賽銳可酌情從輕處罰。遂改判賽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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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高院居然將「癩子逼婚」不成報復殺人當成「感情糾葛」,和李昌奎案同出一轍,也印證了亂判李昌奎案的種種傳言!雲南高院真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違,撒天下之大謊!可是他們小看和低估了人民的力量,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雲南高院繼續逆天行事的話,必將被人民拋棄,必遭天譴!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官在一定的範圍內有自主權的,同時法律也有完善的限制程式,法律有法律的尊嚴,一旦確立,絕對不能以任何人的意志而變化,即使是群眾的意見也無法動搖法律。一旦動搖了,那法律就相當於不存在了,以後就會有人利用群眾來干涉法律。例如李@洪#志之流。
另外,我並不是說法官判的就完全正確,但是制度就是制度,你可以在之後通過其他手段申訴,但是絕對不能直接干涉。
3樓:手機使用者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賽銳案和李昌奎案都被判死緩........ 請問接下來的結果是不是無期,然後是不是就可以釋放了呢?
4樓:匿名使用者
也有死刑的可能性,但是一般都給的無期吧,起碼坐夠12年。
5樓:匿名使用者
在裡面表現不好,就會被振監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那麼多人移民出去呢?這些都是原因,人們都不願呆在一個沒有安全感的國家。
7樓:匿名使用者
對「冤、假、錯」案肯定可以平反,「平反」的概念:有錯必糾,依法辦事。
8樓:匿名使用者
法被右派把持,在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