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我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做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2樓:升職達人美美
夫妻共同債務,是不能因離婚而免除的,但是,夫妻的婚內個人債務,另一方並不知道的,是可以的。另外,夫妻的婚前債務,也是可以因離婚而免除的。下面我來說說我所知道的資訊。
離婚的時候,除了財產分割以外,還有一個叫債務分割。列出夫妻現有所擔債務,然後由法院去判定這部份債務,是否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進而進行債務行為定奪。它的判定分以下幾個方面:
一、欠債日期。法院會根據夫妻的名下欠債的欠下日期,去判定是否為夫妻的共同債務。比如說這對夫妻於2023年2月戀愛,2023年結婚,但是在2023年1月份,夫妻間有一方欠下了債務,這部分債務,另一方是沒有義務去承擔的;而如果是2023年戀愛,然後閃婚,雙方瞭解並不清楚,但是在結婚登記後,欠下了債務,這部分的債務,會暫記為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是否承擔,要各方面考慮。
二、欠債用途。在這筆的債務用途上,如果是夫妻單方面拆東牆補西牆,用在償還之前夫妻單方面的債務(包括用於償還雙方父母親人的債務),這個是不用承擔的,但是需要有證據;如果用在夫妻雙方父母的疾病**上,是需要共同承擔一部分,因為夫妻的之間,在贍養父母時,對方需要輔助,具體承擔多少,需要法院去認定;如果這筆債務,是用在夫妻方的親戚朋友上,對方並不歸還,這筆債務,跟另一方是沒多大關係的;如果這筆債務,是用在夫妻享受上,是需要共同去承擔的。
三、是否欺瞞欠債。如果夫妻單方面欠債,對方並不知道,這份債務,另一方面如果有證據表明自己是不知道的,是可以不承擔的。新聞上有過這方面的報道,夫妻單方面的欠債,用於單方面的「投資」,另一方並不知道的,是不需要共同承擔的。
比如一對夫妻,丈夫在外面,欠下了幾十萬的債務,妻子在老家帶孩子,並且丈夫每月所給家人的生活費,只有一兩千塊,這部分債務,是不需要妻子去承擔的。
四、是否為賭博用途。賭債這方面的債務,就算不欺瞞,也無法界定為共同債務,除非是夫妻雙方都賭。在很多地方,追賭債的,稍微比較有原則的討債人員,都不會禍及妻兒。
至於暴力討債的,除外。
綜上所述,是否能因離婚免除,需要界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才能確定,具體要在法院申請債務分割。
3樓:老司機強強
在很多人看來,平時就認為這好像是什麼大哲理或者說是茶餘飯後都懶得的交談。但是人生總是不那麼平靜,有人的地方就有爭吵,更為特殊的是成為夫妻,其中的原因根本沒有什麼正確答案,或許是因為中間有著婚姻這層沙。
婚姻真的就像圍城,從期待著到走近再到離開誰都說不準。其實正常來說人是生來孤獨,自私一些是再也正常不過的事實,可是從另一個方面說,夫妻關係是這世界上最美好的。
為什麼會每個人一提到幸福都會想到自己的婚姻?無論是從聖經創世紀裡的記載,女人是男人的肋骨,作為幫助者。還是從佛教所認為的輪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今生的擦肩而過,能成為夫妻就是何等大的緣分!
所以在我看來,今生有幸成為夫妻的都是幸運。無論婚姻維繫過多久,就像食物都會有保質期,燈泡在被製造出來的時候就在接近耗盡,人出生那一刻起就離死亡越來越近,愛情一樣也有期限,就像那首《原來愛情會過期》。
這麼多關於夫妻和愛情的美好和重要性,可是很多在面對金錢的時候就容易走樣。
從這來看,他還是一個負責任的好男人。至少沒有拖欠和不管。後期因為房子住不開,子君也是做出退步,以大換小。
就算愛情可能結束啦,但成為夫妻的那份緣分一生都在,因為有平兒有時間來證明。
所以說,就算離婚,夫妻間還有一份緣分,合情合理也應該有一些共同承擔,因為誰都不容易。鄰居之間有什麼都會出手相助,何況至少曾經是夫妻,是世間最親密的關係。「一日夫妻百日恩……」或許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人生其實可長可短,沒人可以**。這樣看來,有機會一起完成什麼就顯得很幸運很滿足,哪怕是一起償還債務,同甘共苦才是人生的味道。所以說,有些東西不會因為婚姻的結束而結束,就算是離婚也有必要一起來償還債務,一起來面對曾經。
至少,曾經的青春與故事叫我們和愛情。
離婚協議上註明 夫妻無共同債務和債權,各自經手的債權債務各自享有和承擔,如果之後出現我不知情的債務
深圳張勇律師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但非法債務除外,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所欠債務要麼不受法律保護,要麼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 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
信用卡透支沒還,若離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無訟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欠款的一方自行償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
借條夫妻雙方簽字就一定是共同債務嗎
土流集團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應該包括 債務發生時間 舉債時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於共同生活。但是在審判實踐中,認定的標準就是單一的。夫妻間我國 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個人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