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至輕傷一級對方要求重新鑑定還要我一起去嗎

時間 2022-02-19 18:15:22

1樓:蠶她爸

你是傷者,當然要配合對方重新鑑定啦,不過,不管結果如何,鑑定費用應該由對方出。

2樓:張春傑律師

回答對方要求您重新鑑定您的傷情的話,肯定是需要您本人過去一趟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十三條 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已經為您作出詳細的解答,請您務必仔仔細細閱讀,閱讀結束之後有什麼疑問或者有什麼不懂的地方,您可以繼續問我。

提問輕傷一級私了大約賠多少錢合適?謝謝

回答對於故意傷害的話,就要根據您的一個受傷情況**來進行賠償的,就是說您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

然後其他賠償的話,像精神賠償是你們雙方進行一個協商,精神賠償費的話,國家是沒有法定的規定的,所以只能你們雙方進行協商一致,可以賠

提問農村徵地沒有開群眾大會是否違法,謝謝

回答這屬於違法的。可以直接進行行政訴訟或者是複議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

提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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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13條

我傷情鑑定做好了,是輕傷二級,我是在市裡做的,對方要求重新做,請問可以重新做幾次? 50

3樓:

沒有限制重新鑑定的次數,但申請重新鑑定的,應當具有正當理由,經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查同意後重新鑑定,否則不予重新鑑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二十一條對人身傷情鑑定意見有爭議需要重新鑑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四十六條經審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應當重新鑑定:

(一)鑑定程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的;

(二)鑑定機構、鑑定人不具備鑑定資質和條件的;

(三)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或者違反迴避規定的;

(四)鑑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的;

(五)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的;

(六)其他應當重新鑑定的情形。

重新鑑定,應當另行指派或者聘請鑑定人。

經審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作出不準予重新鑑定的決定,並在作出決定後三日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4樓:墨汁諾

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鑑定意見覆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後,進行重新鑑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鑑定以一次為限。

本案,本方做的鑑定如果是自行鑑定的,不屬於正式的鑑定,對於可能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傷情鑑定,法律規定必須由法醫進行,對法醫的鑑定結果,違法嫌疑人仍然可以要求再重新鑑定一次。

一、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1、第七十四條 對人身傷害的鑑定由法醫進行。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以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但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2、第七十五條 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傷情鑑定:

(一)受傷程度較重,可能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傷情鑑定的;

(三)違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對傷害程度有爭議的。

3、第八十一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鑑定意見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鑑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鑑定意見覆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鑑定意見覆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後,進行重新鑑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鑑定以一次為限。

當事人是否申請重新鑑定,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

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決定重新鑑定。

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1、第146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2、第187條第3款: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鑑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另外,即使構成輕傷二級以上,應當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但並不是所有的故意傷害案都必須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強制措施,因為刑事拘留與逮捕措施本身並不是一種刑罰,採取的目的,只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本案,**根據案情以及偵查的需要決定適用何種措施。如果不影響刑事訴訟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這完全是合法。

擴充套件資料:

以原始損傷為鑑定依據的,法醫應在重要的時間節點內,重症或昏迷期間,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操作規範,通過公對公到醫院病房調查傷員,公對公取證,確認傷員當時傷情和客觀傷殘狀況,劃分傷情等級。

通過現場醫學勘察檢視、醫療跟蹤,臨床醫學特殊檢查、傷情的活體觀察檢查、症狀分析、測試比對、觀察審訊、遺物鑑定、調取監控,進行的一套法律醫學傷殘等級鑑定。符合條件的可以協助辦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經鑑定達到輕傷一級,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所謂傷情鑑定,通過法醫調查取證或有醫院證據,顱腦受到物理撞擊,傷情症狀危及生命應按重傷標準**。也可根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犯罪情節,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大腦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的恢復程度。

1、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4、鑑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鑑定。

對於以原發性損傷及其併發症作為鑑定依據的,鑑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後果為輔,綜合鑑定。

對於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鑑定依據的,鑑定時應以損傷的後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鑑定。

5、鑑定時機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鑑定依據的,傷後即可進行鑑定;以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為主要鑑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鑑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鑑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鑑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併發症出具鑑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並予以補充鑑定。

疑難、複雜的損傷,在臨床**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後進行鑑定。

5樓:有事找百度我不知道

做傷情鑑定要到有資格的醫院由法醫進行鑑定,如果是由法醫做的傷情鑑定是具有法律效率的,法院會認可的鑑定。對方要求重新做是沒有道理的,請問所需費用由誰來付,他可以找出理由來推翻法醫鑑定或由他領著你帶著現有法醫鑑定去找他認可的法醫來鑑別此鑑定是否有效。

6樓:鹿泉文化藝術服務中心

你好,不用做,這是無理要求可以拒絕。

7樓:張偉傑律師

見:1.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二十條 對人身傷情進行鑑定,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鑑定機構二名以上鑑定人負責實施。

傷情鑑定比較疑難,對鑑定意見可能發生爭議或者鑑定委託主體有明確要求的,傷情鑑定應當由三名以上主檢法醫師或者四級以上法醫官負責實施。

需要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鑑定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鑑定聘請書》,送達被聘請人。

第二十一條 對人身傷情鑑定意見有爭議需要重新鑑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我父親被打成輕傷二級,現在都過去一年多了,對方要求重新鑑定,可以嗎?

8樓:戚廣利

打架致人輕傷二級,如果當事人對法醫鑑定結果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鑑定,這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

鑑定我為輕傷一級結果出來3個月派出所不但沒有抓人竟然說對方提出異議要求重新鑑定這合乎法律規定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傷害結果在輕傷二級以上的,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刑事案件,但是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鑑定結果後十五日內申請重新鑑定。重新鑑定結果仍是輕傷及以上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立案。

我哥哥被人打傷鑑定是輕傷一級~對方想私了~現在醫療費用了六萬(人還沒出院)。出院後還要恢復半年到一

10樓:

你有多少損失就要多少錢,你能想象到的,法律支援的,都算上,可以讓律師給你一個參考數值,同時考慮對方的經濟能力,結合自己的預期,你就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吧

11樓:

不好界定,如果對方堅持私了,說明他有償還能力,那就實報實銷,包括預後賠償,一包在內,如果對方對此不認可,那就只好訴諸法律了。事情要處理好,讓雙方都過得去。

12樓:

這個主要看對方的經濟能力,沒有經濟能力的還是走報案-立案-刑偵的程式吧。私了的費用一般都高於刑事附帶的民事賠償,具體要看你們的損失,對方的經濟能力,以及可能的刑事處罰。

13樓:自由風雲

既然是對方要求私了,那你開價四十萬,反正就是你說二十萬他們也會嫌貴,就在這個基礎上討價還價吧,談妥後要寫個協議,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提前買好保險的,但是還是去法院起訴吧

15樓:

如果對方不想坐牢房的話,會與你協商解決的。

16樓:不喜歡

這種事件也不要私了,萬一以後出了什麼事怎麼辦

17樓:的我提

人都不容易,,只要人沒事就行

打架至人輕傷一級,已經得到對方諒解,如去投案還要被拘留嗎?急

18樓:平沙落雁第二

從法律上說,致人輕傷要負刑事責任,就看公安會不會立案偵查,若公安立案偵查移送檢察院後,還要看檢察院會不會審查起訴到法院。每個環節都有可能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好說,公安的自由裁量餘地還是蠻大的

20樓:畢半雙暢子

可能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你投案自首,且取得受害人諒解,可以從輕或減輕判處。如果不是累犯的話,既使有前科,有可能判處緩刑。

打架致人輕傷一級,可以和解嗎,打架至對方輕傷二級我方輕傷一級已經立案了,請問可以和解嗎

首山山 根據你的簡單描述解釋如下 通過協調解決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前提條件是必須得到對方同意和解才可,另外還要向對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這樣才能是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七臺河李陽平 打架致人輕傷一級涉嫌了故意傷害罪,屬於公訴案件,進入了訴訟程式後是不能自行和解了結的。但受害人與侵害人可以自行達成和解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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