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半年離婚,結婚不到半年離婚

時間 2022-02-16 10:25:17

1樓:有皮的豬

男的是不是傻啊,要不就是呆,我怎麼感覺好象給這女人在把著玩啊,真的是,要不就是偷來的老婆,哈哈!

2樓:沙發

最好是協商解決。如果女方同意退還所有財物,就同意離婚,因為這樣的婚姻事實上也無法再繼續下去了。

如果女方不同意,那就只能拖著了,看誰能耗得過誰,畢竟女人的青春短,經不起耗,有合適的物件還是急著要結婚的。

3樓:七界孤魂

絕對詐騙.這種女的比做雞還好啊,她奶奶的.把所有東西要回來.揍她一頓.

沒感情就結婚太草率了.

4樓:

女方應該歸還男方的禮金

5樓:矛盾發展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應該歸還男方的禮金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詐騙。但要有證據。

7樓:要煙不要命

詐騙似乎不沾邊。

還是痛快的離婚算了。

要不找討債的上門討債,一般50%的提成能解決問題。這是不得已,最後的手段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身有沒有問題?要是好的話 她會這麼對你?如果登記結婚了,。最最多隻能還你一半的錢

9樓:

這男的也太沒用了!!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手續應該怎麼辦?

1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

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的民政部門)。

其程式如下:

1、申請。

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

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

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准。

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准予登記.

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條件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

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1樓:墨汁諾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條件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2樓:深圳張勇律師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現在經濟條件較差,法院會讓另一方適當幫助。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3樓:中顧法律網

1、協議離婚不成,你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了。

2、不到1年也可以離,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經法院調解無效,應當准許離婚。

3、彩禮錢不用退,騙婚之說更不用擔心。

4、至於財產分割,由於你們雙方都沒有過錯,原則上應以照顧女方的原則進行。「結婚時他家人說房子是給我們的,房主是他爸的名字」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最好有書面證明,否則很難參與房子的分割。

5、離婚需謹慎,想好了再做決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寫份離婚協議,拿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民政局不要20分鐘就辦好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叫對方拿出證據證明啊,對財產和子女能答成協議的就去民政辦就可以,答不成協議就得起訴拉

16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1、房子沒有過戶,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房子是給你們的,怕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彩禮的問題,沒有一年之說。按你們的情況不應當返還。

3、離婚可以採取協議離婚和訴訟兩種方式。

4、財產分割,原則上55分

17樓:居俠誠

只能說你不要臉,說來說去就是男的不給你錢,就要離婚,你去這個男的家裡就是專門管錢的嗎

結婚不到半年要離婚算騙婚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女孩剛嫁你嫁陌生,加上你們,相處時間太短,同時也要想下自己有沒做到對她的關心,我和你一樣也是介紹的才7天結婚花了17萬,結婚後也是要離婚,你要好好照顧自己老婆,往好的想別給她壓力.走到一起不榮意,好好珍惜

1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沒有必要去把錢看的那樣重要,自己心裡的事情自己最清楚,一個這樣去處理一些事情,自己比那個都清楚的事情,何必要去為了一些不高興的事情去把自己弄的這樣不愉快了,如果真心愛一個人就用自己的真心去面對他,知道嗎,說什麼都是假呢,往往自己心裡的話沒有和別人說說,不要去聽別人這樣說,而是自己是這樣做,才是自己的關鍵,

20樓:北門十三郎

找那個介紹人唄,給你找的啥東西啊?!還親戚呢,這麼個人,有這麼不負責的親戚嗎?

21樓:力幼菱

兄弟,你的情況和我差不多-_-||你是一個月就結婚了算閃婚,現在又算閃離。唉╯﹏╰不想說啥,錢不好要。爸媽也不支援我,起訴離婚,唉,真難受。

人家跟本就不想好好過,想法了態度了習慣了和我相反。結婚三個月就不給過了,在家呆的時間屈指可數!!!怎麼說呢,找一個你喜歡的人不如找個心裡有你的人。

半載浮生,黃粱一夢,到頭來一場空,我的第一場婚姻,2020.10.18.

10點,有感而發。

22樓:法律快車

結婚多少年離婚與構成騙婚是沒有關係的,如果一方結婚的目的是為了騙取對方財物的,就會構成騙婚,是屬於詐騙的行為。

23樓:如果辦法

騙婚是沒領證對方騙走了財務,這叫騙婚 有證就不是

那些結婚不到半年就離婚的男女,都是因為什麼原因離的婚?

24樓:郵一顆草莓

因為突然的短期的機會或場合,兩人心目中累積的有關愛的人的標準瞬間在各自對方身上體現出來了,而且正好是在尋尋覓覓的關鍵時機,哪閃婚自然就不難理解了,這種方式的組合一般雙方很看重這種感覺,因此組合也會很輕鬆很放鬆,沒心理壓力,自我佔上風。

唯一忽略了的關鍵要素就是過於注重感受而忽略了思考需求分析,那麼發生閃離自然也就不難理解了。

我們知道一句俗語:王八對綠豆是對上眼了,也就是說感情這東西其實沒有那麼複雜,你看上或期望的物件未必就是別人所對眼的,這是其一。

其二,每個男女從情竇初開之日都有心目中依戀或暗戀的「物件」,也就是說心中都會形成自己所鍾愛的目標或標準,當然其原因與所處環境、所處時間等相關。但隨著時間、空間、尤其是大腦中「資訊」的豐富,人們心目中「物件或喜歡的標準」都會必然發生變化。

這點應該不難理解,你可以自問一下,你十年前、或你在以前生活過的地方、尤其網際網路的使用,你大腦中有關「標準」會和十年前一樣嗎?答案是否定的,不可能相同。

雙方思想觀念的轉變。現在崇尚自由戀愛,而且相對於婚姻也比以前開放,離婚就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不喜歡就離婚已經是一種常態,由於觀念的變化導致人們對離婚態度的變化。

生活矛盾,那麼多是從愛情過渡到婚姻,但最終還是以離婚為結局,這是為什麼呢?結婚後生活經濟的壓力造成夫妻矛盾,家庭相處不和睦造成的矛盾,以前生活中各種小事容易造成矛盾,如果解決不好長期積累愛情會慢慢消磨變得疲倦,也就對婚姻厭倦最終會走向離婚的道路。

結婚半年就要離婚真的很丟人,結婚半年就要離婚真的很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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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離婚,結婚半年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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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到一年想離婚,怎麼辦,結婚不到一年想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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