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民生答主顧老師
回答您好
交通事故未處理駕駛證是不能能要回來的。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交通警察會依據以上規定扣留責任人駕駛證,交通事故未處理之前是不會給責任人的。
更多3條
交通事故未處理完,駕駛證可以拿回嗎?
2樓:啊紅啊
不可以。
第五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第五十八條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後,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交通事故未處理完,暫扣的駕照不能先拿出來。必須在交通事故責任鑑定出來後,交警部門對相應駕駛人作出處罰決定後才能拿回駕照。
汽車發生車禍汽車和行駛證.駕駛證被扣要怎樣才能拿回來
3樓:知識青年
拿著回執單以及身份證、駕駛證去違法地車管所處理,處理後就可以回領取行駛證。需答要本人去。
機動車行駛證被扣:
1、機動車所有人按以下規定和程式到車管所辦理,提交下列資料並交驗車輛。
2、填寫《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3、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4樓:鮦城人
交警扣留肇來事車源輛,扣押行駛證、駕駛證是為了調查取證,待取證工作完成後,等交警出了責任認定書之後,屆時會通知肇事者提車。
一般責任的認定是交警才有權利;事故分為全責、主要責任、對半責任、次要責任、無責等五種;如果是已經定責,首先要儲存好事故責任書;如果對所定的責任有異議,可以有行政複議的權力。
發生事故後除了聯絡交警(如果能夠自行快速解決,就不用通知),同時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是在事故當時,最長應該不超過24小時);如果當時來不了工作人員定損,記住保險公司告知的編號,而且還要問清楚那些費用是公司承擔;不要輕易支付費用(像在醫院顧工護理費等,都是有規定的);如果有去醫院的費用,而且是你負擔的,那麼就要儲存好單據;
處理程式一般是交通部門調解兩次,調解不成就要訴訟,所以原始單據一定要儲存好;事故不涉及人員,一般不會暫扣車輛;也不會扣駕駛本; 事故處理完就發放;所以對駕車沒太大的影響;但是本人一定要調整好心態,方可上路。
間隔一段時間後,就要詢問一下有關人員(一般是交通隊即可);北京的規定:交通事故定責後在一年之後就結案(如有異議的也過了訴訟的時效期)。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責任
的認定是交警才有權利;事故分為全責、主要責任、對內半責任、次要責任容、無責等五種;如果是已經定責,首先要儲存好事故責任書;如果對所定的責任有異議,可以有行政複議的權力;
發生事故後除了聯絡交警(如果能夠自行快速解決,就不用通知),同時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是在事故當時,最長應該不超過24小時);如果當時來不了工作人員定損,記住保險公司告知的編號,而且還要問清楚那些費用是公司承擔;不要輕易支付費用(像在醫院顧工護理費等,都是有規定的);如果有去醫院的費用,而且是你負擔的,那麼就要儲存好單據;
處理程式一般是交通部門調解兩次,調解不成就要訴訟,所以原始單據一定要儲存好;
事故不涉及人員,一般不會暫扣車輛;也不會扣駕駛本; 事故處理完就發放; 所以對駕車沒太大的影響;但是本人一定要調整好心態,方可上路。
間隔一段時間後,就要詢問一下有關人員(一般是交通隊即可);北京的規定:交通事故定責後在一年之後就結案(如有異議的也過了訴訟的時效期)。
6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處理完了 分清責任 如果不是你的責任 馬上就能拿回,如果有處罰那就不好說了!
7樓:匿名使用者
等交警出了責任認定書之後,就可以拿回!!
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完,能賣車嗎,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完,可以賣車嗎
李建成律師 交通事故未處理完,如果沒有如下情形,車輛能過戶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 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 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 機動車在抵押登記 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 有本規定第九條第 一 項 第 二 項 第 ...
交通事故如果沒處理完可以提車嗎,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可以提車嗎
之何勿思 可以的。1 一般情況下,為了查清事故原因 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後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並放行車輛。2 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准可延長30日。3 如果車輛需要鑑定,最長68日內發還肇事車輛。4 如果交通事故車輛具備 道路...
關於交通事故的處理,關於交通事故處理?
1 從我多年處理交通事故的經驗看,沒有聽說過需要物價局人員來進行定損的。一般我們單位的車輛出了交通事故後,我會及時通知我方所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的理賠中心人員到場,他們會通知其定點修理廠複核員來定損打價,這個定損打價車方是不用付費的。也有這樣的情況,你出車在外地出了事故,請當地的定損稽核打價,而要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