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分居月能法院起訴嗎

時間 2022-02-10 01:30:15

1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起訴不必分居3個月,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下列起訴條件的,即可。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但法院立案受理後一般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審理,在法庭辯論終結後還會再做一次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具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2樓:

你想離婚任何時候都可以起訴,

3樓:秦延醫生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雙方之間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分居三個月,夫妻有共同有共同債務沒有解決。請問法院會判離婚嗎?

4樓:月壇

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這要經過法院的情況下,和你有沒有共同債務,沒有關係判罰了只要你們自己一塊還債就可以了。

5樓:老二聊兒女

法院是否判離婚跟共同債務沒關係,如果女方鐵定要離婚,並且已經居三個月,法院很有可能叛離,債務也會同時判決歸屬。

6樓:青研

法院判段能不能離婚,關鍵是你們還有沒有感情分局三個月不是離婚的條件,你們的共同債務要等到離婚以後再重新分割債務,這個法院的判決的時候也同時可以拍劇。

7樓:花芷希

女方要求離婚,男方不同意。分居三個月,雖然有共同的債務,但是法院還是會判決的。

8樓:xu忘不掉過去

如果女方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你們兩個夫妻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去法院起訴經調解不成,是會判決離婚的。至於共同的財務,當然需要兩個人共同去償還。

9樓:彩虹色的土

判決離婚的前提是認定你們夫妻感情破裂才可以!

1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離婚有一方不同意法院要進行調節牽涉到共同債務的需要雙方把共同債務共同承擔

11樓:彌茂

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離婚並不沒有這麼簡單,並不會只看你們有沒有共同的債務,而且你們有沒有小孩,具體的財產怎麼分配,孩子歸屬這些都是要考慮到的,一般來說法院第1次會調解的,不會馬上就判離婚的。

12樓:暖清風

分居三年以上去法院才可以判定離婚。而且共同債務是要共同承擔的。

13樓:

如果雙方確實是感情破裂,法院是可以判離婚的。但是夫妻共有的債務是會有雙方來共同承擔的。

14樓:農村阿克

如果要離婚的話,男方不同意的話只能洗漱,當然夫妻有共同債務的話是要兩個人共同償還的。至於法院會不會判離婚,那要看他們怎麼判決的。

15樓:

如果雙方的確,卻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也都同意離婚,即便有債務也是可以離婚的,離了婚,當然債務也要共同承擔了

16樓:大家說你說

一般都會調解,你先把你們的債務和財務的分配解決了以後,然後才會判決離婚。

17樓:都市新

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分居三個月,法院是不會判你們離婚的,你們直接可以坐下來,好好溝通溝通,協商一下,看怎麼辦?。

18樓:

你可以找個律師諮詢諮詢這個問題,律師對於這方面的問題非常瞭解。

19樓:飄逝

會的,離婚的同時,債務也得平分,財物同樣也是平分的~

20樓:小詩哥哥

法律起訴離婚,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們的感情破裂或者男方有不利於婚姻的事,基本上都會判離。例如,債務。

21樓:歐士齊

沒有離婚之前債務還的兩個承擔,就是離了婚債務也是兩個人的

22樓:素然

法院判決離婚是尊重夫妻雙方共同意願的。

23樓:祿中

法院若看雙方感情破裂會判離婚的,當然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也要共同劃分的,雙方都要去負擔起這個債務。

夫妻感情不合,分居三個月後,單方去起訴離婚,法律判不判?

2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好像是分居兩年去起訴離婚才能判離婚的吧,,,,新婚姻法不知道改了沒有,你去看看吧。。。

25樓:達子

只要有人起訴,法院一定會判決,但判不判離婚則要看具體案情。

離婚的條件不一定是分居的時間條件,還有其它造成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原由。

26樓:石柱餘律師

法院判決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感情破裂,無和好的可能。

1.一般在實踐當中,法院初次會判決不準離婚。如果距離法院做出判決的時間超過6個月,那麼男女雙方都可以繼續提出離婚訴訟。如果沒有到6個月,那麼只有前次判決的被告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2.第二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准予離婚。

相關法規:《民事訴訟法》第111條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我想離婚,對方不同意,得起訴幾次分居多久,法

分居三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中導致夫妻分居的情況其實也是蠻多的,常見就包括了工作、學習以及感情不和。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只有在以感情不和而導致分居的情況下,同時符合了其他條件的,法官才會判決離婚。那此時要是夫妻分居3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嗎?

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不受分居時間的限制。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分居可以離婚的情形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少任何一項都不能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

1、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戶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

2、夫妻關係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並經調解和好無效。如果還有調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也不能認定為已具備判決離婚的條件。

(二)分居滿二年的計算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究竟夫妻分居3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嗎?其實這是可以的,因為夫妻起訴離婚並不一定就是滿足了分居離婚的條件,此時有證據表明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其實法官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也是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而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也不會考慮到夫妻實際分居了多長時間。

28樓:魏巍律師

你好!首先,能不能起訴不是看你們分居多長時間,只要達到起訴的條件是可以起訴,你當然可以起訴;

其次,你問的這個問題和你能不能離婚有關係,和你能不能起訴無關,法律上的規定,能不能離婚,唯一的標準就是感情是否破裂,分居2年以上的是法院判斷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雖然你們只是分居3個月,但是分居就是考慮的因素之一,其他的因素還有感情基礎、婚後感情、是不是性格不合、經常吵架等等吧。

建議你協議離婚,寫一紙離婚協議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就可以了,如果協議不來那就起訴吧。

如有疑問請追問,滿意請採納,謝謝

29樓:司徒芙笪媚

可以訴訟離婚

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時候會綜合考慮兩人的學歷、收入、有無住房等相關情況判決撫養權

30樓:橘子律師_橘酪

橘子律師(橘酪):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分居二年以上是法定的離婚條件,可視為夫妻感情破裂。

起訴離婚不受分居多久的限制,隨時可以提起訴訟,但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且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不會判準離婚。

31樓:張若不實

隨時可以起訴,不用分居三個月就可以。

32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不需要分居的。

33樓:布冬舊聞

如果你願意,分居三個月可以起訴離婚。

但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對你們的婚姻進行協調,也就是說,不可能就此而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3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不受分居時間的限制。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査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

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怍問

35樓:

可以的,不分居也可以起訴離婚吧

36樓:暢靜曼

可以的,結果就不清楚了……

如果我想離婚,對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訴會怎樣?

37樓:

提起離婚訴訟是您的權力,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

因此,您可以隨時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您有證據證明以下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如證據不充分,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第一次訴訟法院可能會判決駁回起訴;

如判決駁回,過六個月,您可以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一般判決准以離婚的較多;

建議您委託專業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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