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志昆律師
首先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是不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也不存在起訴離婚的問題,至於彩禮可以算是訂立婚約的憑證,既然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該返還給男方。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求退彩禮,彩禮就應該退還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女方如果確實花費了一部分用於共同生活,這部分可以不退如花費的是買首飾、物品之類的,可以拿走首飾,還是要退錢的
3樓:逍遙
因沒有領取結婚證,彩禮是要返還的,在法律上來說,沒有領證就不演算法律上的夫妻,相關規定如下: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樓:不可思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樓:黃浩璁
沒有結婚的婚姻事實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女方所收彩禮,需要悉數退還。男方不起訴女方騙婚都不錯了,沒有性生活能力屬於是否健康問題,這種問題不可以作為離婚訴求。法院一般不會支援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同居,應該沒有法律效益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找醫生看看,不行再說,
結婚沒領證彩禮錢能退嗎?
8樓:華律網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
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
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一個專業的人士過來幫您處理比較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彩禮能退嗎,律師給您答案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但是已經生活在一起的,就算分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也是不能全額退還,所以要自行商量要退還多少,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訴訟解決。
11樓:拒絕曖昧
彩禮錢就是與之結婚的一種協議款,
既然女方沒有和男方結婚,
沒有領證,
應該退給男方。
不過如果男女兩人已經發生了關係,
女方可能會耍賴皮,
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回。
12樓:天亮呼呼
沒有結婚證就形不成夫妻關係,不受法律的約束和保護。所以可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去解脫戀愛關係,包括彩禮也可退還。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共同生活,如果沒有,是可以退的。
結婚不到一年,沒領證,彩禮錢能要回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錢可以要回來。
法律關於彩禮的新
規定1、新法修正後其實是有關於彩禮的法律依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10條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法院會支援當事人的追回彩禮申請:
01、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0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同居也不行)的,03、彩禮給付導致了給付人家庭生活困難的。
結婚時沒有領結婚證,離婚的時候彩禮錢怎麼處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以上司法解釋,如果男方請求退還彩禮,會得到法院支援的。
所以,建議你們不能一起生活了,退還彩禮,不要再讓男方起訴了。
沒辦結婚證彩禮返還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1、未領結婚證要求返還彩禮,法律依據有婚姻法解釋二就足夠了。
2、可以要求返還的範圍包括:作為彩禮贈與的全部禮金、首飾和其他物品的折價。
3、訴訟過程中對男方不利的情形,主要是女方有可能主張首飾、香菸等是男方無償贈與的,不屬於為結婚而贈與的彩禮。對於不以結婚為條件而贈與的物品,在交給女方後贈與完成,不能再要求返還,但如果是以結婚為條件而贈與的彩禮,可以要求返還。
4、精神損害撫慰金不會支援: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男女雙方戀愛自由、結婚自願。同理,如果支援男方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女方要求青春損失補償費也就合理了吧?
5、訴訟費用不包括執行費,只是訴訟費;申請強制執行現在不收費(以前是由申請人預交、執行後由被執行人承擔,現在是直接在執行中由被執行人承擔)。
6、應是婚姻法解釋第十條的第一項。
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不適用。你也通過了司法考試,這事對你來說應當不成問題,也許俺的回答沒用了,呵呵。
17樓:
1、202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河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現金和手飾。
3、申請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4、執行費另行計算。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很明顯直接打官司可解決.
19樓:快樂自由的孫欣
1、法律規定有司法解釋就可以了;
2、彩禮是依當地習俗產生,因此,依當地習俗給付的可以認定為彩禮主張返還,如禮金、首飾、改口紅包等;
3、不利的方面主要是女方不承認時的舉證,應當有證人證明或支付憑證,否則空口無憑,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4、精神損害賠償有點太搞,您認為呢?
5、請求額按55000元計算,訴訟費為1175元(指按訴訟費計收標準,如有亂收費另算);如判決後女方不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收申請人執行費。
希望對您有幫助。
關於彩禮糾紛的問題,只滿足未辦理結婚證,能要求返還彩禮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都有問題,雙方未辦理結婚證,那麼只適用於(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並且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雙方未辦理結婚證,只滿足(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本項只針對未辦理結婚登記,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所以你的問題都有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1樓:匿名使用者
未辦理結婚登記,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對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
22樓:匿名使用者
滿足一條就可以了
因為後兩種是登記以後的情況
沒有領結婚證彩禮錢能退嗎,結婚沒領證彩禮錢能退嗎?
呼毅歷沛柔 按照我國傳統的風俗習慣,在結婚時,男方需要向女方贈送彩禮,但是如果婚約反悔,是否需要返還?看完本文,您就會找到答案。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以下簡稱司法解釋 二 第十條作出瞭如下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你好結婚沒領證離婚需退還彩禮嗎,沒領結婚證結婚,離婚了彩禮要退嗎
首先我們需要清楚一個概念,沒有領結婚證,那就不是法律概念上的結婚,即便依據當地風俗你們已經是夫妻。但只要上法院,需要法律區分雙方權利義務,那麼結婚證才是唯一的憑證,有證就是夫妻,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保護,無證便只能是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是否受婚姻法保護有這麼大差距麼?是的,簡直差一個珠穆朗瑪...
關於結婚彩禮,關於結婚彩禮,說說大家的觀點
周酒 還少啊,我結婚都沒給那些啊,再說了,結婚的彩禮是給自己過日子的,你們那怎麼給女方啊,那不成賣閨女了麼,你們也不算算總共你爸媽花了多少了,那麼多錢,還想怎麼地啊,要不,你把車賣了吧,反正那車是你父母買的,你父母已經夠可以的了,還是農村的, 所謂彩禮,不過是舊社會的遺留,現在的彩禮 大多父母前手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