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支付時間從何時開始,請問離婚後子女撫養費從什麼時候開始支付?

時間 2022-01-13 19:20:13

1樓:華律網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的規定,父母撫養子女一般到18週歲為止,年滿18週歲的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對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在實踐中有些大學生起訴父母支付撫養費的較多,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法院都會做父母的工作,進行調解結案,不進行判決,如果調解不了,也會駁回子女一方的訴訟。

主要是認為在校大學生都超過18週歲了,完全可以憑藉勤工儉學、助學貸款等方式解決。當然,在實踐中也有許多孩子生下或後天形成殘疾,不能獨立生活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嚴重疾病、殘疾、喪失部分勞動能力,不能參加正常就業的人,這種情況父母也要支付撫養費。以上就是撫養費要支付到什麼時候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責任與義務,即使子女年滿18週歲,也不代表這種義務當然結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樓:糜橘晨

離婚撫養費支付時間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夫妻離婚,我國法律上針對一方撫養費的支付時間有什麼限制嗎?

離婚撫養費支付時間從何時開始

如果是起訴離婚的話,法院判決離婚時會在判決書上寫明支付時間;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離婚撫養費支付時間

我國《婚姻法》第30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

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一、16週年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請問離婚後子女撫養費從什麼時候開始支付?

3樓:陝西李桂娟律師

您好,您是起訴離婚的,還是協議離婚的呢如果是起訴離婚的話,法院判決離婚時會在判決書上寫明支付時間;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您還有什麼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

4樓:一千年以後邂逅

如果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商定了定了子女撫養費什麼時候支付的,按離婚協議規定的日期開始支付,如果沒有明確起始支付份日期,從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

如果是訴訟離婚,根據生效的判決文書確定的子女撫養費起始支付時間來支付,如果判決書沒有明確規定起始支付日期,從判決書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按照判決書判決的內容進行支付。

5樓:易濤律師

回答從離婚協議生效起算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係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更多7條

離婚後撫養費需要支付到什麼時候

6樓:華律網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7樓:大龍小龍的

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原則期限是指撫育費的給付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後,按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育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種情況,即是特殊期限適用的前提條件: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據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其撫育費。

8樓:羅律師上海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9樓:匿名使用者

成年或者雙方約定的時間,也可以是法院判決書上的時間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

10樓:華律網

《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歲為止。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換句話說,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歲時止。

子女年滿18歲仍不能獨立生活,確實需要父母給付必要生活費、教育費的,應另行起訴,法院會視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11樓:老王老師**

在原則上只要撫養子女到18週歲,之後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繼續撫養子女,也不用支付撫養費。不過如果在子女18週歲成年之後,尚在求學階段,自己不具有獨立生活的條件,同時父母又有能力繼續撫養的,則還是可以繼續支付撫養費。

1、無條件給付期限。從出生到18週歲為止。

2、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按年支付有困難,可按月或按季度給付。現代社會進入大學學習,幾乎成為人生必經的教育階段,甚至有些子女還要求讓父母出資鉅額的留學費用,子女為此提起訴訟的也並不少見;但2023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父母撫養的子女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顯,已將那些大學以上學歷的費用排除在父母的撫養義務之外。

此外,對於離婚前一方長期停付撫育費的,離婚後可酌情由一方補付一部分或全部撫育費。

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1)16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2)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①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讀的

③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1)支付撫養費的專案: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2)支付撫養費一方的收入水平: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③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2樓:法律快車

一、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怎麼給,給付的方式

父母離婚只是婚姻關係的結束,子女的撫養教育不因婚姻的結束受到影響。離婚後撫養費的給付方式可以由離婚的夫妻雙方由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子女撫育費可以採取以下的給付方式:

1、 定期給付。

根據父母的職業情況,撫養費原則上應定期給付。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母一方,應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給付。

2、 一次性給付。

有的情況下,撫養費也可一次性給付。例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孩子撫養費的;除此之外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子女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

3、 以物折抵。

特殊情況下,當事人無法以現金支付撫養費,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確定的撫養費數額,用屬於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養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

以上是實際中的幾種撫養費的給付方式,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需要給多少,孩子的撫養費給付標準

1、法院根據什麼標準確定撫養費?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撫養費給多少,具體數額如何確定?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孩子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症,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為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離婚後撫養費要支付多少年,離婚子女撫養費需要支付到多少歲

通常情況下撫養費給付到子女成年止,也就是十八週歲。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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