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萍水相逢
因為顧佳是一個有能力、有膽識,家庭也很幸福全職太太,她對家裡一切都照顧的非常細緻,包括對小孩教育,老人贍養,還有老公事業。她非常追求完美,所以對身邊人也會有嚴格要求,這當然會給身邊人帶來很大壓力,也是她不完美的一面。但她在別人面前,永遠表現出來的是比較完美的狀態。
其實在劇裡也有很多心疼她的地方,有時候一個人在陽臺呆著,其實也很不容易,這個出得廳堂入得廚房,顧佳成為了男觀眾眼中標準的「好媳婦」,家庭幸福美滿,顧佳又成為了女觀眾豔羨的物件,然而當這個家有了入侵者,顧佳並沒有逃避。當得知丈夫出軌後,顧佳毅然決然的選擇了離婚,她重新進入商場,從全職太太重新成長為商場女強人。
而顧佳對丈夫微笑談離婚,對許幻山徹底死心,讓網友們直呼姐姐做得好。相信溫柔且強大的顧佳,一定能夠妥善處理婚姻問題,帶著勇氣重新出發。
2樓:蛋黃聊八卦
顧佳選擇了淨身出戶,但是要帶走兒子許子言,並沒有和許幻山分割任何財產和債務,雖然看上去有些傻,但是卻保全了自己和兒子,實際很聰明。
3樓:小張認社會
顧佳離婚後財產和債務她都沒有要,她是淨身出戶的,為了要孩子的撫養權。她曾經說過這是她當媽的修行。
4樓:e時光再燃
顧佳在離婚之後,選擇了淨身出戶。把婚姻裡面的財產,全部都留給了許幻山。
再婚家庭離婚財產和債務如何分配?
5樓:華律網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樓:匿名使用者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列舉以下相關條款供你參考: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共同財產處理。分割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雙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8樓:戶外居家美食小廚
首先確認你們有無登記結婚,如果登記了,是哪一年登的,如果實在新婚姻法後,你的婚前財產還是你的,會後增添的債權債務應平分(債務必須是為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債務)。這和孩子無關。
9樓:匿名使用者
"和她沒有血緣關係"是什麼意思?是收養的嗎?是親戚的女兒?問題詳細點才好回答
10樓:
諮詢一下當地的專業律師吧!
離婚後財產應如何分割,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您好 孩子雖然在哺乳期,但是由於是女方提出的離婚,所以這個離婚訴訟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而且也正是由於孩子處在哺乳期,所以如果法院判決離婚,孩子的直接撫養權也以歸女方為原則。同時,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
農村離婚財產如何分割,農村離婚後房子怎麼分割?
華律網 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第一,婚姻法 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第二,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