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你並未知曉,所以你的行為不屬於重婚罪,建議你的女朋友和他的合法丈夫解除婚姻關係,就可以和你合法結合。
2樓:匿名使用者
她那邊在法律上說已經犯重婚罪,還有你對她的名稱是否該改了 孩子都8個月了 還女朋友 要是人家知道 不傷她的心嘛 我不知道咋給你說 我的答案已經擺上去了 就是那麼一回事了
3樓:落葉飄零
她是重婚,不過有些事是有很多原因的,先溝通吧,孩子是無辜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她犯了重婚罪 你太傻了 這都看部出來
5樓:匿名使用者
確切的說她這個是屬重婚!先不要急,先和你女朋友好好的談談,如果你們真的要在一起,就請她把之前的 婚離了,你們在結婚!
6樓:匿名使用者
是啊,重婚罪,讓她先回去離婚吧,然後再和你結,其實你有人民幣能搞得定的話,結婚證有沒有都不重要,
7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案子是重婚但是你在沒重婚有認識她的時候知道她結婚了嗎,如果知道就是,結婚後知道也不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辦理結婚證當然不算重婚的 充其量只能算是婚外情 對她來說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算吧,只要你們向你們的親朋介紹是以夫妻身份,而周圍人也是這樣理解的,就是事實夫妻。
10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重婚了。。那她打算怎麼辦?離婚和你結婚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登記的話就不算重婚的,只能算是出軌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重婚!你們只是非法同居
13樓:
這屬於你上了人家老婆,因為她沒離婚呵呵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沒有辦結婚證,那不算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各人觀點不同 隨你喜歡
16樓:匿名使用者
算啊。。。。。。。。
我女朋友和我沒有領結婚證,她以前生過一個小孩子,現在她和我在一起後,懷上了我們兩個人的孩子。
17樓:匿名使用者
每一間醫院都允許你們生孩子的,無論你們有沒有結婚都可以生,到醫院生孩子不會有什麼處罰的。你女友當年已經生過一個,她還不清楚情況麼?
但是,如果你們希望留下孩子,並且讓孩子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下成長,正規入戶的話。那麼你們倆現在就先去把結婚證給領了,然後去辦準生證等等。只要證件齊全的情況下,孩子平安出生後即可按程式正規入戶,不會被作出任何處罰的。
但是如果你們再把時間拖下去,什麼都不去辦,孩子在無證的情況下出生的話,那麼上戶口的時候就會被罰錢才能上。至於罰多少就是你們當地的計生部門說了算,大家給不了你準確的數。如果你跟你女友已經到了合法的結婚年齡,那就趕緊去辦結婚證吧。
如果孩子不上戶口,就會成為黑戶口,將來在讀書,工作,結婚等方面都會受阻甚至不能辦理的。
另外,由於你女友已經生育過一個孩子。如果無相關記錄的情況下(就是孩子沒上戶口或者查不出你女友的生育記錄),你們現在的的孩子可以申請為一胎。在申請上會方便很多。
但如果有記錄的話,你們就得申請二胎手續,辦理上會麻煩很多的。趕緊時間去辦吧。
18樓:
不領證以後小孩的戶口都上不了,要麼就別生,要麼就給孩子一個家
19樓:匿名使用者
生孩子如果實在私立醫院是可以的,就是費用高一點。不過,既然大家都未婚,建議還是領證了生。
20樓:匿名使用者
幹嘛不領證 ?以前她也是沒領證麼 你們怎麼這麼不負責哦 孩子還是慎重的生吧
我和我的女友在一起五年多了一直沒辦理結婚證,主要我女友不想要證,我女友還要我的房證更她名下?
21樓:新歌影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這樣認為:可以的只要去房產局過戶。
誠心為您解答,希望不吝採納。
2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可以轉到她名下,但房子就屬於她的了,你是贈與。如果她不和你結婚,你沒辦法。
而且房子轉讓是有區別的,一個是過戶,一個是更名,過戶需要交手續費,過戶費大概1.5%左右。也就是100w的房子,要交1w5。當然具體多少要去房管局諮詢,差不多也要幾w塊錢吧。
更名費用低一些,但是如果雙方是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之前或者是已經解除婚姻關係後進行產權更名的話,在房產證上是不能直接填寫對方名字的,只能以贈予的方式進行更名。
也就是說,你們沒有結婚,你只能把房子完全過戶給她,不能加名字。法律有這個規定,如果隨意加名字,會有很多糾紛,也難以管理。
所以你要和女朋友商量,這個先後順序,她可能不太懂法,就想自身利益了,沒考慮你。當然我也不建議你沒結婚就把房子過戶,不然你要多交幾w塊的過戶費不說,這房子轉過去就和你沒關係了。
而且就算你們結婚了,這房子就屬於」婚前財產「了,如果有一天你們離婚了,這房子也不屬於你,屬於她的婚前財產。除非你們有婚前協議。
給你幾個建議。
給女朋友普及一下法律。然後告訴她大概的費用。
女友提出的條件是不合理的,她是白拿一套房,什麼都不出,而你利益受損,並且要承擔風險,這不公平且不合理,婚姻不是買賣,也不是籌碼。你需要好好的,仔細地想清楚。
既然她這麼現實,你也可以現實一點。可以找律師諮詢一下,做一下婚前協議,把財產公證一下。保證自身利益。
23樓:笑笑
她都不想結婚。幹嘛還要你的房產更她名下?這不合理的。
你也不能這麼做。她這就是想騙你房子呢。就是領證了,把她的名字加上。
離婚了這房子才有她一半。你最好做婚前財產公正。這女人心機太重。
24樓:匿名使用者
對不起,不辦理結婚證,不能更名。
否則,你就是煞筆。
分手之後,你啥都沒有了。
不扯證, 不加名。
25樓:
你女朋友很有心機呀,先把房產名字更她名下,就是她的婚前財產,房子就與你無關了,如果領了證再更,還是你的房產。
26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我覺得你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答覆這關係要不然你把你的房產證弄到她的名下特別不安全
27樓:愛的未知一二
因為我覺得這種情況下不行,如果沒有辦結婚證的話,兩個人在一起非常危險,還有的話你這個房產一定不能叫他名字,因為你要在結婚之前在你名下的話就是屬於你個人財產
28樓:花開花謝
沒辦理結婚證就等於你們的關係不受法律約束和保護,想要房產證有名字,至少也得有結婚證為依據啊。不然以後分手你會人財兩空的。
29樓:你若不離不棄
那你的女朋友竟然不想和你結婚的話,他也沒有權利要求你的房子要寫他的名字的,因為畢竟你們現在只是戀愛關係。
30樓:情感小兔
我覺和是你的擔心是有必要的,一般不想領證的男人會多些,不想領證的女人不是很多,還是謹慎些。
31樓:安樂閒散人
這個當然是不行的啊
都沒有結婚
為什麼要給她房子呢
肯定是不行的啊
所以說不需要考慮這個提議
直接拒絕了就可以了
32樓:
想要你的房子,還不想跟你結婚領結婚證。你覺得這樣子可靠嗎,你女朋友擺明就是為了錢
33樓:破繭的春蠶
這個就是房產證應該你們兩個名字的,如果她願意,那就結婚好了
34樓:樂觀的劉姨
和女朋友五年多都沒賣結婚證的話,我覺得你們倆倆是有問題的,怎麼可能不要結婚證呢?
35樓:左心房
婚後財產,一人一半;婚前屬於個人財產。
題主要想好了。
36樓:ailia宸
更名只要是兩個人自願就沒問題,但是建議你不要這麼做,不結婚,還要過戶房產,你容易人財兩失,千萬不要答應她這個條件,免得吃虧。
37樓:
我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這麼長時間都沒有結婚,就是因為必須要有房子,有房子的話
38樓:匿名使用者
不結婚,還要求更改房產所有人,難免讓人覺得別有用心,如果真的有什麼想法,弄不好人財兩空,一定要慎重!
39樓:潛聽荷
在一起五年多,就應該領結婚證的,不領結婚證還更什麼房名呢?
40樓:雨雪落晨曦
如果沒有結婚證的話,你肯定不要這樣做的,否則這房子是誰的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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