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扈唱
雖然生母能管,但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如果確有虐待可保留證據並報警,一切交給**處理。這樣事情就不會變得更惡化
2樓:匿名使用者
婆婆家虐待媳婦,媳婦的生母能不管嗎,換位思考下,也是有道理的,你不要人家管,把你告到公安局以虐待罪或家庭暴力罪,起訴你好啊!
3樓:影視小小
首先當然是可以的,女性的第一個社會角色就是父母的女兒,其次才是老公的妻子,最後才是婆婆的媳婦,受欺負了生母不管,會讓對方覺得家裡沒人,那以後只會變本加厲的,只是為了家庭和睦這個最終目標,最好的調和方式是中間的老公,如果老公不護著,那這個家庭其實已經沒什麼必要繼續了。
4樓:扶芷昳
生母當然可以管,要和婆婆擺事實,講道理,狠狠批評她們。當然你也要理智一點,先聽她們說,把事實弄清楚。
5樓:南醉易
和婆家虐待媳婦兒媳婦兒母親有這個義務是能管這個事的,不管她嫁到哪都是她的女兒。
6樓:匿名使用者
問問你閨女的意思吧!她是一個成年人了,不需要你時時刻刻保護了。你覺得虐待她不覺得呢!問好了你女兒再去管
7樓:神寵仙女
能,你是她的閨女,不管嫁到哪都是。
如果婆婆對兒媳婦做了很多不好的事,兒媳婦還需要管她嗎?
8樓:灌酒女孩
其實吧,要我的小心眼兒,我真不想管她了,因為一個人要是壞,那你對她好一分她就進一寸,就是得寸進尺。本來你給她錢只是義務,後來就會變成責任。但是你不管她吧,家裡人也好鄰里相親也好,都說不過去。
9樓:匿名使用者
媳婦是小家庭的女主人。分開住是非常明智的。 養育孩子是兒子和媳婦共同的責任和義務,你們沒有責任和義務為他們帶孩子。
做飯洗碗做家務也不是你的責任和義務,也不是媳婦一個人的責任和義務,是兒子和媳婦共同的責任和義務。所有的家務讓一個人做,會很累,也是不公平的。只要住在家裡,人人都有做家務的義務,分工,人人有份,丈夫也有帶孩子,做家務的責任和義務,懶惰的丈夫多了去了。
你都為他們做了,太容易得到,她也不會感激,不會珍惜。與其糾結這些,不如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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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規定,媳婦有義務一定要贍養婆婆嗎
10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並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公婆並不違反法律。但是,我國法律是鼓勵喪偶兒媳贍養公婆、喪偶、喪偶女婿贍養岳父母的。
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我國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分為兩種:
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
根據《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說:傳統沒有意義了,父母子女妻兒關係淡化了,
12樓:張玄操
法律並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負有贍養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配偶只是「應當協助」,並非贍養人。
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根據上述規定,贍養人的範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而不包括兒媳、女婿。
媳婦和婆婆吵架嫁出去的小姑子能管嗎
根本不要管,在你媽的眼裡,媳婦就是媳婦,女兒就是女兒,如果小姑查手的話,只會更亂,她也會嫁人,也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難道她希望家裡的女人一起欺負她嗎?所以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為別人罪受,小心有天還回來 醜一凡 當然能管,但一定不能偏向著自己的媽媽,要站在公平的角度講話,不然適得其反。 蠟塑的我 最好是...
媳婦對婆婆拳腳相加,破口大罵,這樣的媳婦能要嗎
假裝風趣 我艹他媽的 這樣的媳婦 就應該歇他 老人在不對她也是你媽 他養活了你那麼多年了 沒佔到你任何光 老了老了 你還找個人打她 你這當兒子的是人麼 你也敢說你是個男人 我擦 這樣的女人你要他幹啥 什麼事情會鬧到拳腳相加啊,作為男人自身檢討一下,怎麼會讓這種事情發生。 沫沫丨 絕對不能要!我們換位...
父母彩禮要的太多,婆婆把氣撒在兒媳婦身上,這是個惡性迴圈嗎
彩禮的存在,是有它特殊意義的,但是太高的彩禮會導致婆媳關係惡化確實存在,但是不要彩禮卻也不行。至少,對於目前中國的民生現狀來說,它儘管並不直接決定婚姻的幸福,但卻對婚姻各方面都有著不可小覷的影響。這也是分情況而定的。26歲的栗子,結婚不到一年,就和丈夫打起了離婚官司。每每談及離婚的原因,她都掩面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