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不給錢算不算搶劫

時間 2021-10-18 02:35:43

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買東西不給錢算不算搶劫,這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在「買」的時候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取走貨物而不給錢的,則構成搶劫罪,要承擔責任刑事責任。

2、如果沒有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取走貨物的,則不構成搶劫罪。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提供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擴充套件資料:

法定刑中國《刑法》第263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⑴入戶搶劫的;

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⑶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⑷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⑸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⑹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⑺持槍搶劫的;

⑻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犯罪前提

依照刑法典第269條的規定,行為人必須是先「犯盜竊、詐騙、搶奪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犯罪,這是適用該條的前提條件。

實施中也存在著把先行實施其他性質的違法犯罪作為適用現行刑法典第269條前提條件的觀點和做法。

例如有的學者認為,盜伐樹木過程中為抗拒抓捕或為護住所盜伐的樹木而對護林人員實施暴力或暴力威脅的,屬於現行刑法典第269條的前提條件。

這不符合立法原意。因為該條載明是要先犯「盜竊、詐騙、搶奪罪」,這些都是侵犯財產罪,其犯罪物件與客體均不同於盜伐林木罪,前者犯罪物件為一般公私財物,客體為公私財產權。

後者犯罪物件為正在生長中的樹木,客體是國家對森林資源的管理活動和林木的所有權。

因此,盜伐林木過程中威脅、毆打護林人員的行為,只能作為盜伐林木罪的情節或該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來看待,如果因盜伐而重傷或殺害護林人員的。

則又構成了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罪,而不能對這種案件即現行刑法典第269條定搶劫罪。

2樓:公羊譽明

買東西不給錢不構成搶劫罪,應定義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樟樹市:三村民尋釁滋事強拿硬要他人錢財被獲刑

樟樹市三村民以阻止挖砂為由,強拿硬要他人錢財價值1500元,破壞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

日前,江西省樟樹市人民法院對這起尋釁滋事罪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陳甲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陳乙犯尋釁滋事罪,判處管制一年;被告人陳丙犯尋釁滋事罪,判處管制一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7月24日上午10許,張家山街道州上村陳家組部分村民認為編號「42」號(下稱「42」號)和編號「13」號(下稱「13」號)挖砂船是在陳家組沙洲上挖砂,於是乘坐漁船前去口頭警告不要在此河段挖砂作業。

次日上午10時許,陳家組村民發現「42」號和「13」號挖砂船仍在該河段挖砂作業,被告人陳甲、陳丙等十餘名陳家組村民相邀以阻止挖砂船在其沙洲上挖砂為由,乘坐被告人陳愛如的漁船先登上「42」號挖砂船進行阻止。

「42」號挖砂船熄火後,被告人陳甲、陳乙以挖砂船在其村的地界上挖砂為由,向「42」號挖砂船負責人李某索要錢財,李某見對方人多勢眾被迫拿了1500元給被告人陳甲,陳家組村民遂乘船離開。

之後被告人陳甲、陳乙、陳丙等十餘名陳家組村民又登上「13」號挖砂船,口頭警告不要在其村的地界上挖砂,見「13」號挖砂船停止挖砂作業,被告人陳甲、陳乙、陳丙等人遂乘船離開。

當天中午,被告人陳甲、陳丙和陳家組十餘名村民在張家山街道河西燒菜館聚餐,聚餐的花費1100元從收取1500元中支出,剩餘的400元放在被告人陳甲處。

2023年7月26日晚上8時許,被告人陳甲、陳丙等十餘名陳家組村民見「42」、「13」號挖砂船仍在該河段挖砂,十餘名村民乘坐漁船先登上「42」號挖砂船,挖砂船熄火後,被告人陳丙認為口頭警告挖砂船沒有用,遂用挖砂船上的菜刀割斷船上發動機的6根三角皮帶以示警告。

之後十餘名陳家組村民乘漁船離開「42」號挖砂船。接著以上十餘名陳家組村民登上「13」號挖砂船,叫挖砂船不要在此處挖砂,挖砂船熄火後,陳某用挖砂船上的菜刀割斷三角皮帶11根以示警告,後十餘名陳家組村民才乘船離開。

經樟樹市**認證中心認定「42」號挖砂船被損壞的6根三角皮帶價值188元,「13」號挖砂船被損壞的11根三角皮帶價值402.3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甲、陳乙、陳丙強拿硬要他人財物價值1500元,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陳甲有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陳甲、陳乙、陳丙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被告人陳甲、陳乙、陳丙退回了所獲贓款、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結合被告人陳甲、陳乙、陳丙犯罪的事實、情節以及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一條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參考資料:人民網-樟樹市:三村民尋釁滋事強拿硬要他人錢財被獲刑

3樓:略懂三四

不算,這個是強拿硬要,屬於尋釁滋事,達到較大數額才構成犯罪,否則只能治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各地視經濟發展水平標準不一,如果不構成犯罪,給予行政處罰後,又來尋釁滋事的,可以予以勞動教養。

他拿東西你不能打他,因為不算是搶劫,這種情況下你不算是正當防衛,你打傷他,自己將承擔法律責任。建議你還是報警處理。

事情不分大小,如果這樣想,什麼事情都搞不好了,你如果自己打他,這個分寸是很難把握的,事情搞大了,對你自己又不好,如果你出事情,會影響你一家人的生活,所以還是建議你報警,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派出所不作為,可以向他們的上級部門投訴。

4樓:匿名使用者

這觀點我支援

不算,這個是強拿硬要,屬於尋釁滋事,達到較大數額才構成犯罪,否則只能治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各地視經濟發展水平標準不一,如果不構成犯罪,給予行政處罰後,又來尋釁滋事的,可以予以勞動教養。

他拿東西你不能打他,因為不算是搶劫,這種情況下你不算是正當防衛,你打傷他,自己將承擔法律責任。建議你還是報警處理。

5樓:

態度堅決點,讓他給錢,現在法制社會,不用怕這些 再說有能耐的不會貪這些東西的

6樓:無賴小子彰

算搶,打鬥不過分的話應該是正當防衛。

7樓:ㄨ佐珥釘

算,阻攔時正確的,而打鬥就要看誰先出手了,當有一方實施對另一方的人身攻擊(要打你)或正要實施時,可以以正當防衛予以反擊,但要適度,即能保全自身安全即可,不能蓄意傷害,不過建議報警比較好

8樓:只有cgy愛你

算搶劫。但你不能打他。應報案,讓法律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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