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你們已經婚姻登記,已經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了。從婚姻登記簽字的那一刻起,你們已經在履行著對家庭的責任和義務。夫妻之間首先要做到互信。
互信應該是夫妻長相廝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只有互信,曾經相戀時那美好的夢想才能繼續……,只有互信,夫妻生活才能和睦美滿……一句話,只有互信夫妻才會有美好的未來……。
你們之間首先是互信缺失。你”媳婦總說嫁過來無依無靠的,擔心將來會讓她淨身出戶,所以不願意在房子上花什麼錢,而且她的觀點就是家要我來養所以主要也花我的錢,她的錢自己花“。因為你沒有給她莊嚴地承諾和保證,房子將來是你們夫妻的,她沒有歸屬感,總怕有一天你把她甩了,自己”淨身出戶“,有後顧之憂。
你一再強調”夫妻家庭生活中財產收支該如何分配“,但沒有考慮妻子的心理承受能力。沒有給她吃下定心丸是不明智的。假如有一天妻子懷孕、生孩子、不上班當家庭主婦了,不能掙錢了,你將如何對待她?
她的擔心不是多餘的。”我媳婦的這個觀點我不知道是否合理,總感覺對於家庭的付出不對等的情況下,家庭關係會埋下隱患“,其實你還沒有感覺到已經出現的隱患。你要承擔起產生隱患的必要責任。
具體下一步如何進行。老漢的意思是。目前籌備階段,不要指望妻子那幾千塊錢,一切由父母和你自己承擔。
將來家庭生活的開支隨著時間的推移,感情的融洽,情勢的發展,會逐步理順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實行ab制 大錢你花 小錢他花 總不能她一個人的幹攢著全花你的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同等的支配權的 她的收入也是共同財產
3樓:滾滾
明天的事誰都說不準。如果你願意養媳婦,養孩子,那就按媳婦的意願來辦事。如果你不願意,那又另當別論。
4樓:快樂世紀冰河
你們的感情不是很牢固,
一般都是男方買房,女方裝潢,她怕你將來和她離婚,她什麼都沒有。
買房的錢你出,裝潢的錢她出,日常消費可以自己花自己的!
你認為夫妻雙方在家庭生活中各自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5樓:博愛傑傑
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樓:
相愛,忠誠,信任,包容,是婚姻的基本要素,在此基礎上自然會盡自己所能為家庭創造財富,照顧對方,維護好互相的社會關係。
7樓:毅風
自古以來都是男主外女主內,現在肯定不用太過於遵從這種傳統,但最起碼的責任比如對對方的責任,對子女的責任,對家的責任,對對方父母的責任,其實最終是歸於平淡的感情是最重要的,把握好這份長久的感情,自然心中會去在乎自己對這個家,對他(她),對父母,對子女,工作,各方面的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家中的一切事物雙方都要承擔同等責任。互相承擔與照顧,自己的強項就多承擔一點,夫妻之間應該不分彼此才能走的長遠!
9樓:來自天目山芳菲嫵媚的銀杏
男主外,就是男人在外掙錢養家餬口,女主內就是女人在家超持家務帶好娃。
10樓:一笑二笑三笑
都有責任。對外對內都要分擔一部分。
11樓:射鵰三十六計
男人嘛,家裡面的頂樑柱,主要是掙錢,妻子就在家照顧小孩,做家務,其他的都是小事了!
12樓:恩格斯
個人認為女方只要勤儉孝順。作為一個男人來說就別無所求了!女人只要打理好這個家。其他的擔子男人都要挑起來!男人要有擔當!
13樓:匿名使用者
互補,和保持這個家庭完整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掙錢、女的負責生孩子
15樓:
感情好什麼都好說,感情不好什麼責任 都沒有
離婚案中,雙方分居期間,各自收入和債務應如何分配?
1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雙方分居期間的收入仍屬於夫妻共同收入,應由雙方協商分割;分居期間的債務,如果屬於一方所欠的,一般情況下另一方不需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17樓:戚廣利
分居期間的夫妻雙方收入與債務都是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19樓:李龍律師
情形一:婚前約定夫妻雙方財產個人制,那麼婚後分居期間收入歸個人所有,債務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按份。
情形二:如未約定,分居期間收入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雙方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有不明白可以繼續追問。
你認為夫妻雙方在家庭生活中各自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博愛傑傑 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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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兩各管各錢,在生活中有夫妻各自分配,不用交到一個人手裡,生活開支aa,這種模式在現在的社會很普遍。從傳統觀念來說,這種夫妻倆各自管錢的家庭生活模式有點自私自利。同事的兩口子都是單位的中層,兩個人掙的錢也差不多,兩口子一直是aa制。不論買大件還是小件,都是aa制。家庭生活開支上誰有時間誰買。買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