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煙火與詩歌
這事,本來就是你們的不對。
1、如果那男人足夠愛你,讓他想辦法和妻子離婚。
2、男友不能辦好離婚,你就去打掉孩子,離開那個男人。連婚都不能結,有什麼理由繼續在一起,還生兒育女?就算這樣湊合過下去,將來遇到什麼,也沒有人為你說理。本來就是你們的不對。
再相愛,也要在正常道德倫理的情況下去愛。
他不該招惹你,你也不該貪戀他。
有理性的人,就不會這樣做。人生何必過得那麼亂。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愛情的路上要怎麼分對錯那?
女的總是愛感情用事,可謂最後傷害的還是自己。
何必。。。。
你若覺得他值得你這麼為他,那就不要埋怨。
你若覺得這樣委屈,那就走的乾脆些。
換種說法,那男子竟然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就和你在一起,確實不是什麼君子!
想一下,他妻子情何以堪???!!!
你在這種情況下和他在一起,難保不會重蹈他妻覆轍。。。
望三思。。。!
3樓:堅持不懈
傻瓜有是一個傻瓜,你只是他的一個情人不要為家庭的油鹽擔心當然覺得和他一起很幸福,當你成為他的老婆就明白什麼是最現實的愛情了;我敢肯定你們結婚後不會有幸福的,因為你們的結合是違背了倫理道德,在別的眼裡你們只是一對苟合的夫妻罷了,根本就不會得到別人對你們的祝福,你們的結合最終也會在一片譏罵聲中無疾而終,你可能看的愛情**太多了,但現實就是現實,建議你還是不要淌這灘禍水為好,趁早離開吧;
4樓:
「在我和他一起前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已婚男人啊!十幾萬的債讓我和他來擔吧」
你夠偉大的啊~!
不過你也挺可憐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你敢肯定那個賤男娶了你之後不會故伎重演?
做夢呢吧~!
5樓:浪蕩野鬼
如果那個女人不肯的話,你也沒有辦法。那個男人如果想要跟你在一起結婚的話,那麼他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和他老婆感情已經破裂,並且也已經符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然後以《離婚起訴書》要求法院判處他們離婚。
不然的話那個男的和你結婚是不可能的事。祝你好運~~~~~~~~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男友既然是已婚, 他已經沒有愛的權利了! 你們的感情就是錯誤的! 讓他的妻子成全你們,可是誰來成全她?另外從法律上講你們犯了重婚罪吧!
恕我直言!
7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情 辦的~~~哎~~
8樓:
同意1樓2樓說法~~你們的開花結果原本就是個錯
9樓:匿名使用者
這件事本身就是你們的不對,如果他足夠愛你,就會馬上離婚
我和一個女孩子相戀了,她和他老公已經分開四年了,兒子一直和我女朋友生活,但沒有離婚。他們雙孩子,所
10樓:緣分
可以理解,畢竟他們曾經相愛過,同時女生也是一個值得愛的人,因為重感情,因為善良。個人認為讓女生和孩子父親好好談一談,首先確認他們之間還有愛情沒,如果沒有,就和他老公講清楚,讓他死心。再有就是講明拖下去的後果,兩個沒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日子過得也沒意思,可能還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如果這一切都沒效果,也真只有去法院了。長痛不如短痛,該果斷的時候就要勇敢的面對,女生替別人想那麼多,可別人沒為她幸福考慮。最後說一句,如果你們最終在一起了,請好好待她,善良的女人值得疼愛,她也不會負你。
祝幸福!
11樓:兔兔學習化學
如果我是你,我會離開這個女孩。因為
1. 這個「女孩子」有2個孩子、有家庭(還沒有離婚)、有丈夫,她還和你相戀,她的思路不清楚或者她看中了你的某個優勢。如果我是男生,我不會和這樣的女孩子戀愛,因為她沒有把前面的感情斷掉(離婚)。
2. 她有孩子。我不能接受 不是我的血脈的孩子。
3. 因為有了孩子,即使他們離婚 ,今後她和丈夫一定會見面,所以,夾在中間的我,心裡是不舒服的。
4. 如果是我,我會主動離開她,讓她處理好這段婚姻吧(無論她離婚與否)。而我,會另找一個女孩子談戀愛。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說愛是自私的,那個女人之所以不想起訴,確實是心太軟,怕傷害到自己或者是孩子或者是對方。既然你們都很痛苦,你可以和你女朋友商量到底怎麼辦?長痛不如短痛,要不你就撤出來算了。
讓他們好好過日子。這樣你也解脫了。我相信,通過四年的分居,她的丈夫肯定會變好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三角戀的感情關係本身就複雜,痛苦,大家都跟著受累。但痛苦的根源本身是你自己造成的,明知道別人都還沒離婚你就不應該插足,既然她們都還捨不得離說明雙方都還有感情,還留戀著對方,也許你在這段感情中有意或無意的充當了破壞者,所以造成現在痛苦也是在所難免的。現在社會法律也不允許一女共二夫,善良也好心軟也罷,她始終只能在你和她老公之間選擇一個,拖泥帶水的感情最後只會令所有人都跟著痛苦。
你要儘早讓她在你和她老公之間做出選擇,哪個更重要就選哪個,如果她還是覺得她的老公重要,你就儘早離開,不要再去做個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
14樓:匿名使用者
放手吧,她和她老公有孩子,有一句話說的好,先發扔下子永遠心不死,只要他們有孩子就永遠都有牽掛,再說他們還沒有離婚呢,也許你放手了,他們就有可能複合,也許就因為你的存在你女朋友才不肯去複合,只有你放手有可能去挽救一個家庭和一對孩子,放手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弄清楚她到底是心軟還是根本就捨不得她老公,既然她愛你應該果斷的離婚,不能就這麼拖著,那你就成了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了,如果她始終這樣不離婚你就跟她分開算了,拖著也不是辦法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再怎麼沒感情,他們也是結婚狀態,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只能算作是一個第三者,你自己要明白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都沒感情直接上訴離婚唄,她這樣猶豫不決的,只能說明她猶豫不決,這種狀態還是會拖很久,別忘了,這樣你只會一直是個第三者,在別人眼裡你就是插足別人婚姻的人
17樓:a青風薄霧
當斷不斷,必有後患,你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你的心裡已經有答案了,但是因為你不願意承認現實,你就在這裡寫出來,想發洩一下內心的情緒。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還是尋找你自己的幸福去,她不屬於你,她是自私的,以各種藉口,還得拖連著你,耽誤你的時間,感情,
19樓:全能高手
有時候,兩個人的相遇和分離似乎不是由我們自己決定的,冥冥中自有緣分的指引,誰也沒想到眼前的這個人會和自己相伴一生。那些曾經感動過我們的愛情故事,其實在一開始的時候,你也能猜到結局。但是呢,在現實中的我們時常被「情」所困,更加奇怪的是,越是深情的人反而傷得越深。
所以只要她是個好女人,無論怎樣,等待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不應該在你女朋友還沒有離婚的時候和她談戀愛,沒有離婚,她就是一個已婚婦女,即使她和他的老公沒有感情了,最起碼她處理好她們之間的關係以後再來和你談戀愛也不遲,也許她心裡已經想和她老公和好了,不然的話到現在恩沒有離婚,我覺得你要考慮清楚的,婚姻不是兒戲
21樓:趙健志
趁早分了吧,你這是屬於插手破壞別人的家庭。
順便我提醒你一下,說不定這個女人是腳踏兩條船,從你這兒撈點油水什麼的。
如果她真的很喜歡你,她就會立馬離婚的,望你三思而後行!。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同感法律離婚,四年分居已經構成事實上的離婚,你們之間的感情是你們的事,只要她離婚了,一切鬥變得正常,當然最好是好聚好散,友好相處。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分開4年可以正式離婚了。因為按法律來說他們已經感情破裂了,可以離婚的。要狠心,如果你們要在一起就得讓他們離婚,然後你好和他在一起。
24樓:愛你三思
不離婚不能和對方生活在一起。這個叫非法行為啊
25樓:匿名使用者
那不論如何都還是得選擇啊,不可能一直這樣拖著,對誰都不好。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女人要是這樣的話,那離不了。你還是趁早離開,別浪費感情和時間了。人家感情再不好,沒離婚你就不能去參與。人家老公有權利維護人家感情。你還是不要再繼續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目前是第三者的位置,天下女人千千萬,你何必在這上面糾纏?就算他們離了婚,你以後的日子也不會好過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在搞婚外戀,人家沒離婚就是合法夫妻。況且女方的心態也不是離婚的意思。你還是儘早放棄吧。這段婚姻她們倆離不成的。你還是尋找自己的幸福去吧。
29樓:匿名使用者
她現在處於一種十分矛盾的狀態,你可以刺激一下她,給她限定一個時間讓她作出決定,讓她在你和他之間選擇一個。到時候如果她依然無法選擇,你就退出。有些事情當斷則斷,對你們都好
30樓:匿名使用者
用你的真心去一點點感化她,無微不至的關懷讓她依賴你,讓他自己感到沒有你,她就沒了頭緒,這時慢慢提示她,這樣應該會好辦的多。
我和老公相戀8年,結婚一年了,現在我該不該離婚!
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本來是想既然當初選擇了,就愛到最後吧,後來我筋疲力盡的維持了。。。」
這個觀念是非常傻的!我有個朋友的愛情故事跟你的很像。也是相戀多年。。。什麼苦什麼累都默默忍受。。。就是為了得到一個結果。。。結果就是:她被拋棄了。。。
現在的她,不會再傻了。她意識到---還是得讓自己開心快樂,才是最真實的
我們應該找一個,自己愛的,愛自己的,能給自己帶來快樂幸福的男人。
而不是像做母親一樣,單方面的付出。。。不計回報!
這種事情的話,你還是得想清楚了。從心出發,去衡量各種事情。做出決定之後,再行事。
不要在婚姻沒結束之前談戀愛。。。後果嚴重。有可能釀發家庭**。也有可能揹負沉重的道德十字架,尤其可能的是。。。跟現在這個非常愛你的。。沒有結果。
所以,建議你先想清楚了,再去做事。
如果我是你的話,我先離婚。然後再談戀愛,我光明正大我怕誰!
32樓:解心煩
如果沒有孩子,馬上離婚。長痛不如短痛免得痛苦走向極端。而且不要再談戀愛了,根據你的性格你有多少次婚姻,只能有這個結局。先愛後散。
3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變心了,好好冷靜下來想想吧。你離婚後他會娶你嗎?
我是醫生,如果需要更多諮詢,可以加我,號碼是我的名字。
3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孩子的話,可以考慮這段婚姻合不合適自己,也許懂得放棄也是一種幸福
35樓:賴海萍
你想愛其中的一個,不需要以不愛另一個作為理由,你想離開其中一個,也不需要以想投入另外一個的懷抱為理由。
建議你這樣做:你先嚐試離開你的那個他,理由就是你無法繼續忍受他,而不是另有所愛,如果你毅然決然地要離開他,他卻毫不在意,那麼,你就離開他吧,然後再去尋找你的真愛,而如果他會悔悟,那麼,我認為你是不應該離開他的。
如果你是因為經受不住後來的那個他的**而放棄了你八年的堅持,那麼,你是會被人不齒的!包括會被後來的那個他所不齒!
36樓:
畢竟你們一起走了8年 這麼多年你已經習慣,況且你已經堅持愛一個人要愛到底!慢慢試圖通過溝通改變一下你們夫妻間現在彼此的狀態,試想如果沒有另外一個人的介入,結果又會是怎樣?
至於後來遇見的一個人,你們並不非常瞭解,你只是覺得可以依靠,等你清楚瞭解之後如果又是一個現在的狀況,怎麼辦?
如果你真的覺得不幸福,那就鼓足勇氣,前提是 你設想一下 如果沒有一個這樣的男人出現,你能會這樣做麼,也會想和老公分開麼?
重要的是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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