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辦婚禮。沒拿結婚證,但是有女兒,他有暴力傾向想分開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2:16:56

1樓:小白白又白呀

直接抱著女兒回孃家,他威脅你就打**報警。有事就找警察叔叔。對於家暴我們0容忍。

2樓:

你跟你老公辦婚禮,沒拿結婚證你可以離開,但是又暴力傾向的人這種情況我覺得還是找一下週圍的人協助處理一下或者報警先找服務人員,這樣子你以後就好一點,可以離開。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是個缺乏安全感的人,和我爸爸非常像,只是我爸不打人, 他用跳樓的方式威脅我媽。可能你需要讓他感受到足夠的安全感。只是你想離開他。

沒辦法……新聞也看到過,即使報了警,不給警察點錢,警察是不辦事的。你要是想離開他。不能報警。

也不能離開家回孃家,免得他拿著刀去你孃家,做衝動的事,你可以買點二手的瑜伽課,讓你老公運動運動,多半是淤堵。渾身通的人,不會這麼斤斤計較。只會性格開朗。

總之對付他用點方法。免得他衝動傷害你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你可以直接搬回孃家住就行了。如果他還敢用暴力威脅你,你就打110報警。警察叔叔會保護你的。你還可以去法院申請一個人身保護令,用法律的**保護自己。

5樓:

你跟老公雖然辦了婚禮,但沒領結婚證。你們是形式上的夫妻,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既然他有暴力傾向,你不想跟他在一起生活,可以抱著女兒走人。

女兒才兩個月,無論怎樣都不能離開母親。如果他妨礙你的安全,影響你的生活,對你構成威脅,你可以遠離他,並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安全。

6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帶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帶孩子走,可以不回孃家,到一個陌生城市生活,找些資助。過個5年幾年再說。

7樓:西門da官仁

那就分開吧,暴力改不了

男女雙方沒有領結婚證,但是有孩子了,現在由於那男的總是打女的,女的現在想分開,都想要孩子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是有責任要負責小孩,分開了肯定要支付撫養費了。我覺得男的打女人很不應該,有家庭暴力傾向,如果女方有條件,最好帶著小孩,雖然辛苦,但至少不會讓小孩在暴力影響下長大,這個會性格也會有點孤癖,小孩的心理很容易受到大人的影響的。

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於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型別: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裡,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

(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於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後,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採用以下三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後,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於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現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

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至於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週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於目前在實踐中,按月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佔絕大多數。

2023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父母撫養的子女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顯,已將那些大學以上學歷的費用排除在父母的撫養義務之外。

如何防止對方拖欠不付或拒付撫養費呢?首先第一點,在離婚時,應將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給付的期限和辦法,明確、具體地載入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中。這樣就為以後的執行創造了合法的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哎。如果一方執意要孩子,另一方就要支付撫養費。雖然沒結婚,但是已經是屬事實婚姻了,也有法律效應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肯定是首先是本著協商的角度來處理的,當然了協商不成的話這個事情也是可以訴諸法院打官司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是肯定要出的,不管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女都要出的,你們沒結婚,只是同居關係,想分開只要雙方協議號,分開就可以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小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媽媽。另一方要支付撫養費的,雖然沒領證,但是這個是事實婚姻

13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付的啊,但是女方如果沒有經濟能力的話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孩子,想要對孩子好,當然希望他在好的環境中成長對嗎?再說,不帶孩子以後你的選擇餘地也大點啊!畢竟你還很年親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最後只能到法院了,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以及對孩子成長情況進行核實,進而判決孩子的歸屬,所以建議您找一個律師,讓他全權**,可以解決您不少的時間。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孩子呀,撫養費好像要打官司才可以要得到的哦,因為你們屬於非法同居呀。

16樓:

帶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出撫養費用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爭取到了撫養孩子的權利,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哦

1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的,法律上的規定,孩子的父親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都要按規定支付撫養費

1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吧,孩子如果給一方了,另一方應該就要支付撫養費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要支付的,撫養孩子是雙方的義務

21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是媽媽所生,如果在撫養上,男方的沒有出力,那孩子肯定是媽媽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親生的當然要支付撫養費啊

23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孩小了。應該跟媽媽的!!!!!!!!!

我和前男友辦了婚禮,但是沒有領證,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分開,我現在的男朋友接受不了,我要怎麼辦?

2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領離婚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就不受法律保護。

雖然辦了婚禮,但現在已經分開了,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剩下的就是返還彩禮的問題了只要處理好這事就可以了。

25樓:說真話很難嗎

只能說明你對婚姻太輕率,作為一個女的不領結婚證只辦了婚禮,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酒席只是傳統婚嫁習俗重要的一環,各地有各地的差異。由於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就屬於同居關係。

法律不支援也不鼓勵,從本質上來說同居關係仍然是“非法”的行為,男方彩禮可以要求女方退還,收禮及酒席錢根據雙方分擔。任何男的知道你沒有辦結婚證,就隨便和人家同居都難以理解你。 你應該從你自身多找問題。

徹底改變你結婚那麼隨意的性格

26樓:姨戴添嬌

嚴格的說:結婚是以取得結婚證為合法手續而論的。辦理婚禮只是一個民俗文化,所以你在法律層面來說還是未婚的。

至於你的男朋友不能接受,只能說在你們戀愛階段彼此沒有徹底的溝通坦誠的交流。你也許以為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事情,但對方卻無法理解接受,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如果他對你的過去耿耿於懷,那說明他不是真心愛你的。

這樣的人與其被他知道不與早點分開。

27樓:冉鴻疇

既然接受不了,那隻能是分手吧,如果再談朋友一定不要隱瞞這段經歷,接受就處,不接受就算了,誰都可能遇到在婚姻上坎坷的事,這不算丟人。

28樓:溥振銳

這個應該沒問題,你又沒有領證,又不屬於二婚,這有什麼的,你要和他說清楚,說明白,讓他寬心,多說幾次應該就好了,其他就沒什麼辦法了。

29樓:情感幫助小姐姐

可能你的男朋友覺得你已經是結果一次婚的人,雖然沒有法律的證明,如果他實在接受不了的話,那隻能選擇離開了。

3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有調教他來接受這個事實,不計前嫌!

31樓:

這樣的情況還是要好好的談談,不解開你男友心裡的結,你們將來也是不會幸福的

32樓:清影晗丹

美女,這個情況還是一個藉口而已,小題大做,在當代舉辦婚禮沒有扯證的多的很,既然如此也不要強求了,自己得看重自己哦!

辦了婚禮沒有結婚證有孩子想分開怎麼辦

33樓:玉蘭花瓣巨蟹座

越糾纏,我越要分,再怎樣也得從坑裡面,爬出來

34樓:在玄妙觀聽莫扎特的鐵樹

沒有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換句話說,沒有結婚證,只是辦了酒席,雙方家族接受了你們兩個結婚的事情,不過法律並不承認你們的關係,為什麼兩個人結婚要拿結婚證的原因就在這裡,結婚登記了,才是合法夫妻,現在想分開,還是要你們自己雙方儘量協商好,免得經常來**,也是很煩,不過他如果很過分的話,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安全,說明他不夠尊重你的選擇,這種事勉強不了的,他有權利選擇不分開,你也有選擇的權利,關鍵是不能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別人,還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口不擇言,**,那是人品問題,可以報警處理,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家庭矛盾,**可以處理的,如果沒有走到這一步,還是好言相勸,看在往日的情分上。

35樓:

本來沒有結婚證是很好處理的,但你現在又有孩子,如果想要分手會相當困難,而且如果沒有結婚證,孩子將會成為黑戶的,以後 入學或是做別的什麼事,都會成為難題

36樓:職業嘍囉

協商好孩子的問題,就可以分開,

37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一下,各回各家,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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