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了女的給男的買了東西表面男的說不要,過後還是接受代表著啥

時間 2021-10-14 21:53:21

1樓:天下大茫

為什麼女方在分手之後還要給男的買東西?你送的是什麼東西,你要把這個問題說清楚啊.

有一種可能,是覺得送的就要了吧留個念想,也有可能是佔便宜,不要白不要,都有可能。

要根據他之前相處的時候的言談舉止啊,為人處事,相關聯,推理出來,才能得出比較正確的答案。

2樓:唯獨你

最好的感情,可能都因為最初的那份簡單和心動,這樣的時光很單純很美好。歲月在變遷,彼此在成長。男友也許變得越來越優秀,而你只站在原地踏步,依舊是那樣的單純,單純得把男友想象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

分手了還以為送男友好多東西,就能挽回彼此的那份感情。作為女人單純,可愛,甚至傻傻的都沒有錯,關鍵你自己也要變得優秀。上得廚房,下得廳堂,既有小女人的嬌羞,又有大女人的風範。

十足的女人花,你若盛開,男友又豈能不天天圍著你轉,怕你被別人摘去。愛情中,卑微和感動,永遠換不回男友的愛,愛不是放下尊嚴,是使兩人錦上添花,互相追逐,又互相吸引。彼此能相親相愛,彼此間相處不累,無異是最美的愛情。

若愛情建立在物質上,一樣經不起時間的考驗。所以友友要三思,現在通訊這麼發達,好好與男友溝通一下,如果男友真的不愛你了,就放手吧,放手也是一種愛。

3樓:

代表著這個男的不願意和女生分手,要想分手的話為啥女生買東西還接受呢,所以男生就是在意女生的。

4樓:寸草心

既然分手了,女的就沒必要買東西給他,男的收下的原因,有可能是還喜歡她,也有可能不想駁她面子。

5樓:

有可能貪財,有可能想挽回。

6樓:女皇愛王

只能說人窮志短,看見了就想要。雖然表面不要,但是還是接受了,我覺得這樣的話是不應該的,既然分手,就不需要再接受一下的東西。

男女分手了,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要還麼?

7樓:鳥叔

真的是此一時彼一時啊!

我覺得還是看個人的,東西已經送出就是收的那個人的了,雖然分了但是這是感情上的事情不是禮物上的事情。既然分了,所送的物品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但是可以作為一個傷感的紀念罷了

我查了有關書籍從法律上講不還的話,你也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訂婚的話,我估計的

要還的。並且數額也不算小,反正我感覺從道德上要還的,估計法律上估計也能問你要回的,我給你查個案例

2023年2月初,26歲的鞏義男子李俊,經人介紹與女子劉媛相識,建立戀愛關係。當年2月8日,劉媛到李俊家中,李俊的父母給劉媛1000元見面禮錢。3月2日,李俊給劉媛購買了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鍊、金耳墜,共價值16500元。

3月3日,兩人舉行定親儀式,李俊給付劉媛現金12700元作為訂婚的禮金。

訂婚後,兩人因為一點小事發生矛盾,劉媛就人間蒸發了,一直過了幾個月劉媛都不曾露面。李俊找到劉媛父母詢問劉媛下落,可劉媛父母稱不知,最後李俊要求解除婚約並要求劉媛退還彩禮,但遭拒。

鞏義市法院審理後認為,李俊、劉媛經人介紹相識並訂立了婚約,後因發生矛盾又解除了婚約,在此期間,李俊支付劉媛彩禮30200元,劉媛應當予以適當返還。法院判決劉媛返還李俊彩禮29200元

9樓:匿名使用者

是我就不會要女的還,男的還是要面子的,看金錢狀況把。

10樓:燕噗

額 錢的確不少 就不好說人傢什麼了

感覺 既然都分了 還是還吧 但是要按照實際的來 把那些賬目拿出來 他就沒話說了

╮(╯▽╰)╭怎麼感覺 之後都沒辦法做朋友了額 那就這樣吧~~~還吧 自己也安心 慶幸沒跟這男的結婚 是我肯定會覺得 退婚是明智的~~~親好勇敢喲

11樓:殺

我覺著你最好拿出賬單來算,用事實說話。

男女分手後男的豈不是很虧?男的又買東西又送東西比如化妝品還有吃飯請客?女的什麼錢都不用花給男生

12樓:浮雲或有風吹散

你這心態,,註定失敗...這個叫做感情投資...投入了,不一定會有回報.男人這點都看不開...怎麼做男人.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誰付出多點,少點,戀愛都是相互付出的,而且你覺得男的買東西又送又請客的,那女的還不是一樣浪費了青春,付出了時間跟男的在一起,所以不要總說男的付出,女的付出,戀愛是相互的

女生送男生不同的東西都分別代表著什麼寓意?

14樓:匿名使用者

1.送男士香水:表示他在你心目中是有品位的,你渴望和你進一步接觸。

2.送錢夾鑰匙連隨身小物:應該是情侶之間愛意表達,希望時時伴你左右,讓他每時每刻想起你。

3.送剃鬚刀:代表他在你心中是優秀的成熟男性。

4.送貼身衣物:(**,襪子)都比較曖昧,這是一種親密調情,類似動物圈領地,表明他是你的人。

5.送他喜愛的特殊禮品(籃球,動漫模型,書),代表你對他有好感,同樣希望博得你的好感。

6.送他毛衣,牛仔褲,運動鞋,說明你是真的愛你,已進開始代替你媽媽料理你的生活了!

7.打火機:初戀 戀愛、相愛

8.相簿-永遠珍藏你和我的回憶

9. 千紙鶴:希望我和你的愛情有個美好的結局.

10. 送手錶:代表你和他像擁有分分秒秒的感情

11. 送領帶:表示你把他套牢了讓他永遠在你身邊不離開

12.玩偶:抱抱我

13.戒指:你是我的

14.花:想跟你在一起

15.鏡子:想得到你的心

16.枕頭:想和你一起過夜

17.睡衣:付出我的一切

18.腰帶:不要離開我

19.手錶:不要在約會的時候遲到哦

20.帽子:永遠愛你

21.毛巾:永遠的記住我

22.日記本:請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

23.鋼筆:祝你成功

24.鑰匙鏈:祝你幸運

25.紙星星:365天祝福

26.杯子:一輩子的寓意

送水晶也很好啊 適合戀人佩戴

不同顏色的水晶所代表的意義:

無色水晶:代表純潔、無私、能提升人的靈氣,驅除雜念

紫色水晶:代表浪漫、姻緣、顏色高貴

黃色水晶:代表財富、鴻運

茶色水晶:代表穩健、安泰

綠色水晶:代表正義、發展

綠幽靈水晶:代表財路正、事業興

白幽靈水晶:代表清淨,供靈脩

紅幽靈水晶:代表事業發達,財運興旺

金髮晶:至美、至尊

紅髮晶:熱烈、活潑

黃髮晶:紅火、興旺

黑髮晶:偏財、解厄

綠髮晶:幸福、好運

銀髮晶:材旺、辟邪

金字塔水晶:聚集能量、趨吉避凶

水膽水晶:神奇、靈異

最後要注意有些寓意不好的禮物:

1.摩托車:你能快點死就好了

2.煙:真的很討厭你、狠透你了

3.橡皮:你可真討厭,我要用橡皮把你蹭掉~~! 分手、離別:

4.剪刀:我們分手吧

5.襪子:想與你保持一段距離

6.圍脖:我們離別吧

7.鋼筆水:不要抹去我們之間的回憶

8.圖畫:想永遠的珍藏我們的回憶

9.書:給你一點時間,好好想想

10.玩具:希望你能對我更真實一點

11.木梳:請整潔一點

至於送什麼就看你想表達什麼寓意了,這麼多好好收藏,以後都用得著啊 (*^__^*) 嘻嘻…… 希望能幫到你 以後也能用上

15樓:匿名使用者

風鈴、我比較看好那種上砝碼的音盒,風車型的。

分手後,要不要把前男友送的東西還給他?

16樓:跟我學會計

要。既然已經分手了,也就沒有必要留著他送的東西,也省得讓他覺得你在乎他送的東西,如果他不要,那也最好是當著他的面扔掉,你也不必稀罕。

17樓:遙望生命的盡頭

如果是貴重的物品一定要還的,是一般物品,如果他沒開口要,不用還,否則讓人感覺很絕情,自己想辦法處理好,不要讓現在的男友看到,誤認為你舊情難忘,影響現在的戀情,最好是送人或扔掉。人生應該向前看,總是糾結過去,就不會有好的開始。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自己怎麼想了,如果兩人是和平分手,那麼以前的禮物可以留下做個紀念,畢竟那些美好的時光是你們一起的經歷。如果,分手後,不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絡,那東西可以還給他,這個看你自己。其實,如果真的沒感情了,分手了,男生也不會在乎那些東了。

19樓:葩葩雅

不要,不向他要分手費已經給他面子了,還東西還他,自己扔了也不要還他

20樓:寶哥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會把留著的全部還給他,這樣你可以更好的忘記他,不會讓你每次看到這些東西,都想到他

21樓:lyya的星期八

可以還給他,也可以扔掉,就看你自己想不想聯絡他了。

22樓:上海天佑小q貓

建議不要扔,那都是過去的記憶,人的記憶並不是永遠的,當你扔掉那些東西的時候,也就代表著你扔掉了你的過去,無論過去如何,那都是你所經歷的,沒有了,你的過去就會有一大段的空白,多麼遺憾,所以寧願藏起來,也不要還回去,等釋然了再拿來看,那都是值得回憶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看不看的開,看開的話,還不還都一樣,如果想劃清界限,那就還他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很討厭他,就全還給他,以後看到這些東西就會想起他,會難過,萬一他再找回你,你可能又迴歸到他身邊,哥覺得是這樣

2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心態,如果你覺得男朋友送的東西,代表他是你生命中的過客,青春的記憶,也是挺好的。做人要開心?,以後你看到這些會很開心的,想起那時候的"我"真傻

26樓:神氣通天

他要的話就給他 不要的話就算啦 總之 既然分手了 就儘量不要接觸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那是你們談戀愛期間他自願付出的,就像你也付出了你寶貴的身體,為什麼要還他?這是公平的!

28樓:花下月濃

無所謂的 即使換了又能怎樣呢

29樓:lohas洛哈思

有用的東西留著,沒用的丟了就行,就和收拾自己東西一樣,沒必要計較是誰送的。既然分手何必計較,把他東西還給他顯得你多小氣!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等有一天你會懷念你們的過去,還是留一點記憶比較好!

31樓:專屬

這個看你自己了,送不送都行,沒有規定。個人覺得最好別送,因為這樣男生會更生氣,不差那點東西,但是特別貴重的應當送還。

32樓:左阿涼

我覺得挺沒有必要還的,除非是太貴重的東西。但是我覺得分手了之後把禮物全部還給他會讓這個男生覺得很尷尬很沒有面子,搞得就像是他付不起這些錢一樣。你就算還給了他他又能拿這些禮物幹什麼呢?

難不成還留著繼續送給自己的下一個女朋友嗎?這顯然是不現實的。我覺得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一些想太多了,也有一些幼稚。

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共同都花銷了很多,給對方的禮物肯定也不少你和他在一起,他給你買了很多禮物,我就不信你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

如果你真的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的話,那麼再分手之後你就可以計算一下他給你的禮物的總結,然後用相同的**去給他買一個東西,就是回禮吧!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就算是你還給他了,可能你自己覺得這個行為很酷,可是對這個男生來說多多少少都是一點負擔,因為他拿你的這些禮物真的沒啥用,除了扔就是扔掉,他可能還會覺得你很莫名其妙,很裝清高。

除非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你問他要了很多錢,那麼我覺得在分手之後倒是可以還給他,或者說,你覺得拿了別人的禮物,不太好,分手之後要還給他,那麼你也可以把這些禮物摺合成現金,全部還給他,這也比把禮物還給他好。不過就算是你折算成現金,還給這個男生,他也不一定會說沒那個男生會這樣說自己前女友的錢吧,也太沒有男人味了。那些說要把禮物還給自己前男友的,是不是把男生想的太小氣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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