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未來法律
能和他離婚,且會分到比男方更多的財產,並且可以以婚外情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你先跟對方商量,商量不成,就向法院起訴,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會考慮雙方的過錯,以及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有過錯的人分得的財產少(婚外情就是過錯)
根據《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婚外情,你就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你可以看一下我國《婚姻法》
祝好!(我這麼熱情地幫你仔細分析,滿意的話,就給設為最佳答案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去收集證據,然後跟你老公談條件
我老公在外面養女人還有個私生子,他要求跟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30
3樓:海浪
抱歉,看
bai到了您這個問題。以du我的觀點,選擇
zhi離婚。既然他不在那dao麼愛你回,即使在一起也不會有幸答福。而且他現在的做法,給您這個家庭造成了一個很大的傷痛,就算是表面和好了,這個傷痛任然在,您們的關係不可能再和好如初。
與其這樣,不如讓自己從新開始,從新去尋找一個家,世界這麼大,總有您的容身之處,只是時間問題。因為,繼續和他糾結下去,受傷害的只有您自己。這個世界男人比女人要多,總會遇到一個真心對您的人。
您應該這樣想:“慶幸這樣的男人沒有在糾纏我,也慶幸我遇到過這樣的男人,下一個我再也不會找這樣的男人。”相信自己,相信人生,重新開始,您一定會幸福。
找到時記得請我喝喜酒啊,嘿嘿。當然,也祝您早點找到幸福,希望您人生會更好。
4樓:匿名使用者
因我們已六十多歲的老人了,兒孫都大了,從親朋好友,兒媳婦等面子放不下?我版
們婚姻早十多權年前都名存實亡了。但我為這個家付出太多太多,因公在外做生意的,常年不回家,他家老小都是我一人照料,至到他父親離世。這不是便宜他了嗎?請老師幫忙,聽聽你們看法。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跟他離吧,離婚也要最大化保護自己的利益,收集他在外與別的女人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據,男方涉嫌重婚罪,起訴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男方過錯方,少分財產時少分,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6樓:連走
離就離,那樣的男人要他還有何用,誰離開誰還活不了
7樓:芊芊鎖藝人
不是吧私生子都有了,你在做什麼呢,自己的老公都沒打理過嗎?現在的問題是太嚴重了,你得考慮清楚再做行動拉,生活是你自己在過,我們外人說是肯定離的好,但我感覺這裡面你自己也的多反省下再做決定.
我在外面又對我好的人了,我就和我老公離婚了,現在真的和我老公沒關係了,現在這個男的對我不好了,我現
人不牛人天牛人 有兩點要搞清楚,一點你與前任有沒有孩子?再一點就是前任現在的狀況 也就是是否已經結婚成家或者正在談朋友。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孩子,而且你前任現在還是單身,你就應趕緊趁早下手把前任抓到手。從此收手不要在走彎路了!如果你前任已經結婚,你的機會就非常渺茫了。 有孩子?男的其實有時挺心軟的,你們...
我老公在外面有情人了,他不承認,我想和他離婚,孩子房子財產處何分配
此女子已被佔據 你好 我來為你解答 希望能幫助你 看了你的這個情況是這樣的,你老公外面有情人了,這個是不是真的,還沒有確認好,你怎麼就可以這麼確定呢!證據都沒有,就要馬上離婚,這樣也不是太人的做法吧!結婚容易,離婚難,離婚雖然看似簡單,但是有孩子,有家庭,你說離了就離了,這樣對自己沒有什麼好處的,必...
請問一下。我和老公已經分居六年了。我想離婚他不離。我想起訴離婚可是我只有自己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32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可以准許離婚。法律的這一規定是有前提條件的 1 夫妻感情不和 2 分居滿兩年。辦理離婚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式,不能私自解決,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去民政局也可去法院。想問一下。我和老公感情已經破裂分居六年了。我想離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