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人逼婚了,但是已經訂婚,還是不想跟那男孩結婚,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0:13:24

1樓:星中漢

結婚是一輩子的事,請三思而後行,今後的日子長著呢。既然不想結婚,那就不結。如果結婚了再離婚,那雙方都痛苦。

結婚不像街上去買菜,今天買錯了,一扔,損失幾塊錢的事。如果結婚了,生了孩子,再離。除了大人痛苦,小孩更苦,單親孩子成長總歸不那麼完美

2樓:

不知道你為什麼排斥那個男的,還是你心裡已經有人了,但是現在想著不結婚有點晚啊,怎麼不在訂婚前就提出來呢,是不是家裡人收了訂婚的禮金了,有這樣的家人也是沒話說了,拿自己孩子的幸福來換金錢,既然家人對你不仁,那你也別太讓著他們了,不想選擇離家出走,那就報警解決

3樓:幸好有你陪伴

婚姻可是一輩子的事,千萬不要湊付。既然你不想和他結婚那就跟人家說明白,好在你們只是訂婚,還沒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你要真誠的跟人家說,並且把人家給你的訂婚的所有財物都原封不動的還給人家,也要給人家道個歉。

千萬不要湊付。

4樓:妙慧姐姐

男生人品不好,還是人醜,還是工作沒有上進心。如果沒有壞習慣因素,可以嘗試接受,先結婚後戀愛,這樣的婚姻不會不好,很多年輕人轟轟烈烈的愛情,到了結婚以後,吵吵鬧鬧感覺對方變了,好多人為了柴米油鹽,斤斤計較吵架,還有婆婆刁難,你還有觀察一下婆婆人品,如果一切都好,就是自己過不了坎的話,就要改變自己的心態。

5樓:

如果你真的不能接受他那就要趁早和你家人攤牌,不要拖著了,婚姻自由,大人不能干涉,自己要有主見,早點分了不耽誤了人家男孩找物件,你自己也要去尋找你的意中人。

6樓:

畢竟結婚是一輩子的事好好跟家人溝通,不要等結婚後後悔。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結就不結,在逼你,你就離開家,租房子住,兩個人互不相愛,將來也過不好,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8樓:人生若只如初見

逃婚。不逃羊入虎口!可還是不要逃,如果的確不願意,提出來,好聚好散嘛,

9樓:lilninlin法

現在都是法制社會了 如果你真的不同意的話。 你可以實行強制措施。 但我覺得跟家裡人好好談談。一般來講,他們應該會接受的。

10樓:23蕭雅

你可以和家人坐下來好好聊聊,說出自己的想法,一起想辦法

11樓:廖星馳

這年代還有訂婚一說嗎

12樓:一水寒冰

那就不接啊,這個還能強迫?

結婚登記會引起婚姻法律關係的什麼變化

13樓:吳欽霞律師

結婚登記後男方雙方就是合法的夫妻關係了。由之前的在法律上無關的人,變成發婚姻關係。

14樓:司明華律師

經登記結婚後會引起以下法律關係上的變化:

調整夫妻之間的人身、

財產關係,

還規範因婚姻產生的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等家庭關係。

在我的規範這些法律關係的相關法律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都對有關婚姻家庭問題作出了規定。

15樓:呂艾

既然是夫妻,引起婚姻法律關係變化如下:[1]根據第13條:在家庭地位平等。【2】根據第14條:都有各用自己的姓名權利。

【3】根據第16條:夫妻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4】根據第17條:夫妻關係在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特殊約定除外。

【5】根據第15條:夫妻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干涉。

16樓:西子文

男、女雙方的個人行為、財產、債權、債務及收益要受《婚姻法》的保護或約束,身份由原來的個體變成一個(夫妻兩人組成的家庭)組織體了。

再婚家庭,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不能結婚嗎?

17樓:偽wower帝

沒有,這完全就是道德綁架,沒有血緣關係,都是半路夫妻,雙方子女相愛就不允許?要是有這個奇葩的法律那才叫奇怪!難道不認識的2家人,父母結婚了,雙方子女互相有好感就不能結婚,那麼如果父母再次離婚,這對子女是否可以結婚?

本來就不是一家人也沒有血緣關係,就是一張紙決定組成了一個家庭而已。那麼離婚就應該可以結婚了吧!因為沒結婚時是2家人,所以其子女可以結婚。

又因為父母結婚導致所以子女不能結婚,兩家人變成1家人。故原本就是2家人,所以父母再次離婚,雙方子女就可以結婚,那麼雙方子女結婚後。雙方子女的父母復婚難道法律會不允許?

無非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怕別人說三道四,完全沒必要這樣理會他人的看法,因為這根本就不是道德倫理問題。再說一遍本身這2家人就沒有血緣關係。

18樓:xiao彭

規定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是近親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結婚的,不過鑑於同一個屋簷下相處的,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會讓父母比較尷尬,其他親戚會說話,在住的地方影響不太好。

所以不提倡這樣婚姻。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中學課本里是這樣說的: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以及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人,不適宜結婚。我這兩天也在看家的n次方,也在琢麼這個問題,也許真是像1樓說的,不是不能,是不提倡……

2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21樓:老後生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而且,財產不會外流,好事!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是不提倡。

23樓:貧道乃儒家沙彌

再婚夫妻的子女形成了擬製血親,在法律層面不允許結婚

24樓:天天1看

能結婚的,因為她們沒有血緣關係的,

25樓:濮陽興林

沒有血緣關係,按婚姻法,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結婚。

26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家庭子女結婚應該可以結婚只要是沒有血緣關係。

結婚婚姻家庭糾紛

2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很好解決,50萬不少,你可以談談,別跟你媳婦和她家人談,先跟你媳婦閨蜜啊,還有一些同情你又和你媳婦關係好的朋友談,讓她們去說服你媳婦,**別太高,30萬行不?你就當買車了,10萬首付,再加20萬欠條,10年還清。這不就好了。

20萬你就想方法賺唄,生了孩子給她媽,讓她家人帶,你賺錢還賬,孩子大了,以後就糊弄過去。

28樓:匿名使用者

偷偷結婚是對對方父母的不尊重,他們要彩禮是為了試探你的誠心,也是給他們自己找臺階下

29樓:vv並不能拿出

還50萬,賣女兒啊,

一毛也沒有

30樓:匿名使用者

我感覺,一個女的這麼勢力不要也罷,十萬太多

由於家庭原因,我感覺對結婚很抗拒,婚姻到底是什麼?

31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經常聽說婚姻是一雙鞋,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只有當自己的腳穿進鞋子裡,才會知道,到底合不合腳。也有好多人說,婚姻就是一個祕密,誰也沒法破解這其中的奧祕。但我覺得婚姻更像一棵樹,它的根,枝,葉,花果,樣樣俱全。

家裡的老人就是樹的跟,年輕的小夫妻,是樹的主幹,家裡其他成員就是枝葉。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就是婚姻樹上的果實。

在我們年輕的時候,每個人都會有一份初戀,每個人都會為他而去瘋狂。在那個時候,不管是家人的話,朋友的建議,都聽不進去,那時候就覺得愛情是你世界上所有。

年輕的時候我也有過這樣的感覺;雖然我也就談過一場戀愛。談的時候我覺得,我的愛人,長得很帥氣,很高大。很斯文,不會去跟別人爭吵,跟別人計較什麼。

我們談了很久了,才帶我去他家見父母;到他家了,見到他父母的時候,我的心情變得非常的複雜。他的父母基本上,可以說是殘疾人。第一次去他家對我的招待,我就看得出來,這不是一個很完美的家庭。

說句實在話,那時候我很想放棄,後來想想我們談了那麼久,他對我的一點一滴,我捨不得放棄。

我的父母,我的親人,給了我很多的建議,如果這樣你們以後的負擔很重,你的孩子沒有人帶,他的父母沒有養老金,以後全靠你們自己。那個時候我是真的聽不進去他們所說的。就想以後我的孩子,當他有一段戀情的時候,我如果這樣跟他講的話,他也一樣不會聽。

當我們真的踏入婚姻的時候,我發覺真的,好多好多事情,令人無法想象。別人從結婚到懷孕到生孩子,都有人陪伴有人照顧,而我結婚都是自己在操辦,懷孕每次孕檢都是我一個人。而且吃喝拉撒,全部是我,挺著大肚子都要做的。

當我滿月第二天, 我的手就伸進冰冷的水中洗碗洗尿布等等,真的有的時候心就一下子跌入谷底。

現在想想,有的時候在婚姻前,父母的話我還是要聽聽的,父母總是不會害自己,總是在為自己著想。我也想我的孩子以後,在婚姻上面,聽取我的一點意見。現在這樣的辛苦,帶著困難,我只能堅持,只能學會去理解,學會去寬容。

只能讓自己辛苦些,讓愛人舒服些,不想去讓別人看我的笑話,我只想把我的孩子,培養得更好。同時我也在證明著給我父母看我的選擇沒有錯。婚姻中更多的是自己的愛人對自己的理解,自己對愛人的理解,只有這樣婚姻才會更幸福!

婚姻就像是一個力量無窮的魔盒,它可以改變男人和女人,但是這樣的改變對婚姻無法起到任何作用,而是夫妻們自己在不斷的變化。其實也就是說男人和女人經歷了婚姻之後就會在無形中改變自己,也許會變得更加活躍,也許會變得死氣沉沉。

32樓:夜長還多嘿嘿嘿

有時候家庭原因真的會改變一個人,我現在也是對結婚很抗拒,他們給我介紹我都不想

33樓:獅子留

抗拒不結就行了,不要做自己討厭的事

34樓:hinata啊

順從自己的內心,抗拒的話就算結婚也不會快樂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就是兩個人合夥開鍋,我朋友這麼說的

36樓:黑子的炮姐丶

婚姻是墳墓,千萬別跳進來

37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我推薦你向著自己來就好了,到了那個時候你在結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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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這麼消極,家人也不一定是這個想法,我看你是缺乏溝通,什麼事一旦溝通了,才會發現很多事不是自己想的這樣,學會好好跟家人溝通吧 爸爸不愛賺錢,家裡靠辛苦的媽媽,我該怎麼辦? 跟我爸爸一樣,bai從小到大一du直都是媽媽zhi 在掙錢,媽媽dao一個人供一家人,爸爸就愛玩內錢,賭博容,抽菸,媽媽掙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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