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準不一樣。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個人不參加失業保險的,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能!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規定: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你是自動離職,屬於本人意願。
3樓:
1、 哪些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哪些人員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4樓:珂磊之心
自動離職,實際上等同於你個人提出辭職。因為這個自動離職,一般情況下是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定,那麼根據公司所規定的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說你曠工超過兩週以上,那麼就屬於自動離職,所以說這種情況下是你本人原因觸發的離職,所以說是歸功於你個人形式來提出的勵志,那麼既然是個人形式提出的離職,是不具備享受失業金待遇的。
5樓:彩無一虹
不能。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必須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自動離職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願對您有所幫助!祝您健康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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