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大家好,別人說我神經病我可以去法院告她嗎,算犯罪嗎,以什麼罪名起訴她

時間 2021-09-15 04:22:36

1樓:吳冰冰男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所謂名譽,從字義上解釋,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聲譽。也就是說,一個公民、一個法人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名譽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嚴,它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乃至其它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法人的名譽表示社會的信譽,這種信譽是法人在比較長的時間內,在它的整個活動中逐步形成的,特別是企業法人的名譽,反映了社會對它在生產經營等方面表現的總的評價。

法人的名譽往往對其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發生重大的影響,名譽權是民事主體的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因此,除了我國憲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規很重視這項權利的保護之外,民法通則第101條在確認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的同時,又以禁止性法律規範規定了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

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訊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同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上述行為不屬於侵犯名譽權。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罵你神經病只是一時洩憤生氣,並沒有對你的名譽造成損害,只需要賠禮道歉。如果他到處散佈說你得了精神病,這種情況可以起訴他名譽侵權賠償。

3樓:忻賀撥朋

罵精神病如果是犯罪的話,全國人民都要進監獄了~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給老闆開車在送貨途中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方全責,交警隊那終結調解了。對方肯定得到

4樓:法工劉中原

如果你和老闆是僱bai傭關係,賠償責du任在老闆。你只zhi是僱dao員,如果刑事責任版那就駕駛人要承擔權責任。如果車子買了保險,作為僱主也只是先前墊付相關費用,後面對方起訴,保險公司是作為第一被告,在第一被告無法全額賠償的情況下才會要肇事方補充賠償,也就是僱主賠。

5樓:野馬幫何莫

你是駕駛人,不可能「不參與」

6樓:舞動

工資你也能拿上。為什麼不要

請問各位網友,這個是不是真的,這資訊都是***上來的,是騙錢的嗎?我試圖打了**,他讓我發位置,

7樓:李李榮明

天上不會掉餡餅,這是真理,那一串串吹捧文章可能是他自寫,不然就一串串梅子,早我聯絡過了,沒錢?你滾一邊去,有三資訊給你不錯了,

我總是笑,控制不了自己,別人說我神經病啊

笑腺太發達了!這樣好啊,不會變老! 湘夫人木葉下 我也經常這樣,其實只要不傷大雅,我覺得沒什麼,過一段時間就好了,笑可以把壓抑的情緒釋放出來,那又有什麼可煩惱的呢? 胃口不錯 你應該多在乎周圍的環境,有時應該小聲點,有時應該大聲活躍氣氛!靠你嘍,希望用你的笑聲帶給所有人快樂! 盧以和 只要你笑得坦然...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的問題可能時間長,希望大家幫幫我解決我認識女孩一年多,她21歲,我

輕候夏侯柳 這個女孩的故事你可能知道的不足。她能接受你是她哥哥的身份,不能接受戀人的身份。差哪兒那?差在你面前她的那份自尊心上。因為她有過性生活史,如果接受你的愛,她自尊心會受傷害。所以,她不和你相愛!要想讓她走岀自己的束縛不可能,只有你在她最小可能反抗的前提下,佔有她!並讓她相信,你們的結合才是她...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是女生,老家是小縣城的,爸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後來我還很小的時候就被送到了

既然你渴望改變命運,那麼你就要抓住高考這個機會,無論如何,你一定要堅持學習,哪怕再孤獨,哪怕是一個人你也要學,這是目前對你來說最重要的事。綜和你的背景,你現在被兩方面所限制 1.環境 你提到現在的同學和你格格不入,其實你已經明白,你渴望的是外面的精彩世界,這正是你與眾不同的地方,燕雀安知鴻鵠之志?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