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宅男
房子是你老公和前妻的共同財產,他前妻沒有要,留給她女兒的,也就是房子是你老公和他女兒的,兩個各佔一半。
你如果要他寫贈與或遺囑,你只能拿老公的那部分,他女兒的動不了
拿你老公的50%是可以的,只要你老公願意,你想全要,很難!
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在我國屬不動產物權,物權是一種絕對權,也稱為對世權。不動產的物權權屬變動登記才能生效。如果房產是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即屬於他個人的財產。
(前提是婚前財產公證,否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依你個人描述:你們已經有孩子,如果小孩是你們婚內所生,你和孩子都是將來的法定繼承人,你丈夫應為小孩保留必要的份額。他們的協議不能對抗法定繼承。
另外若你丈夫變更了產權所有人,並依法產權登記,第三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你丈夫前妻只能追究你丈夫違約責任。另外,你丈夫可以變更遺囑,但登記更有效力。
即只需你丈夫立一遺囑:將來你和孩子繼承房產。便可對抗你丈夫與前妻的協議。
但記得遺囑公證更有法律效力。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協議的話,就是你老公和他前妻籤的那份是有效的,合法的,但是如果是遺囑的話就以後立的為有效的。
我和我現在的老公是在婚,他和前妻離婚後房產歸我老公所有,但是房產
4樓:
需要均分。給現金補償。
離婚時都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商量解決財產分割問題。如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財產分割原則方式以及財產範圍如下:
一【均等分割原則】
《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如下:
第八條: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原則】
《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債務共同分擔】
《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四【《婚姻法》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五【《婚姻法》規定屬於一方個人的財產(不在分割範圍)】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樓:如意餛燉水
我和老公是再婚,在16年登記結婚,他和前妻離婚有兩套房子,每人各一套,但今年去辦房產證時,工作人員需要出示我和老公的結婚證,在家庭成員配偶那個欄裡有我的名字,想問一下,這套房子有我的份嗎?
有沒有離婚後前妻還住在婆家的,我老公是離婚的可是離婚後他前妻還住在我們家裡現在該怎麼辦
有,但,很少見.正常情況下.是因為前妻對自己的子女非常不捨.而與家中老人的感情很好.才會長期的住在婆家.不然,是很快離開,開始新的生活的. 雅茲碧豹 正常,兩個人離婚了,和別人沒關係。有很多人離婚了誰都不知道。 南昌旅行達人 這個看你們離婚前商量,按正常情況下是可以的 我老公的前妻已經離婚了可是她還...
我老公離婚後還繼續和前妻一起做生意,原因是說資金緊張沒錢給對方
如果你老公心裡有你,和前妻只是做生意,可能你真的想多了。如果還想跟你老公,趕緊要個孩子,要不然爭取最大利益離婚 你應該冷靜下來,仔細的想一想,我的意見就是你趕緊退出。不要攪在他們中間。因為按你說的這種勢頭,他們早晚會復婚。到時候受傷害的是你。其如此,不如當機立斷。拖的時間越長,對你的傷害也就越大。他...
和老公離婚後又復婚,感覺婆家人很看不起我怎麼辦?
主要看老公的態度,只要老公對你好就可以,和婆家人可以減少接觸。這種情況下就應該改變自己,努力的工作,使自己經濟獨立,提升內在的素質和修養,這樣別人就不敢看不起你。我覺得不必在意,只要老公對你好就可以,其他的人如果看不起你可以和他們少來往。我認為你應該要離婚,這樣的家庭以後是不會幸福的。婆家人會有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