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無極啟源
你好!鑑於你的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不要擔當法人一職!《公司法》中提出:
法人是要承擔公司一切法律責任的主要責任的。我猜測你的那位親戚是因為你的學歷資質才讓你做法人一職,我想他也應該會知道法人所要承擔的責任。鑑於這一點,我認為這個法人不當為好!
如果非要當這個法人,那你必須要有實權在手,公司的運營和內部情況你必須要一清二楚,還有就是不能隨便對公司檔案簽字,一旦後續因為你簽字的檔案出現法律方面的問題,司法機關第一個找的就是你。望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身份證這種東西怎麼可以隨便給別人呢,而且你對裡面的事情完全不知情,你可以婉轉的要求你親戚講清楚箇中原因,就把你所擔心的問題直說,如果親戚拿跟你的關係來搪塞你的話,那你大可不必再把身份證給他們,畢竟身份證是你自己的,你有自己的權力,你要是硬不給他們也沒有辦法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傻瓜嗎?給你舉幾個例子:如果學校裡出了人命,你至少坐牢20年以上,甚至槍斃。
輕一點的,學校出現虧損,你將承擔全部債務。再說一個,如果你親戚攜款私逃,你就虧大了。你媽也太頭髮長見識短了吧。
女人做主房倒屋塌。
4樓:月光如水
唉,身份證哪能隨便給別人啊。不要當。尤其在什麼書面材料都不給你的情況下。
你就跟你媽說,這裡面的風險太大,哪怕是親戚,借你的名義做犯法的勾當都是有可能的,你媽媽現在這樣,就有把你往大牢裡送的風險。堅決不給身份證。罵死不給。
讓他們自己另外去辦。
5樓:酷睿
給你%5的股份。出了事情你就%100全責任了。
真是想不通你的親戚是怎麼想的呀,在我看來他是想害你的呀,不要以為法人是那麼好當的。出事了是要付法律責任的。你現在要做的事情是:
一定要找他們談清楚,看看他們現在的這個機構是怎麼運作的。如果你要是感覺有什麼不合適的話,那就馬上提出不同意,停止辦理法人的手續。當然這也是你最好的藉口了。
我的意思***。
要是實在情面上過不去的話。那麼事先說了,手續一但下來,你就要求馬上過給別人的名下,你退出。這個不是什麼好事情呀。
你自己想想看吧。找人做法人的事情我知道的。我也見過他們的下場的。
好的也就是拿幾個錢走人,不好的呵呵關進去的都有的呀。好好想想清楚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和你這麼說吧,法定代表人不是誰都能當的,只有董事長或者董事會才有資格當,即使是總經理級別的也不見得有資格,你掂量掂量你是什麼份量。你那親戚明擺著是想讓你當替罪羊。說句難聽的,如果他求你待他坐牢,你會因為面子問題答應她嗎
公司欠我工資,可以找法定代表人和監事要工資嗎?因為平時發工資
蓋普希金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 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 投訴,該 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
我是法定代表人 職務是 總經理 選舉 執行(常務)董事 委派 ,我還能去別的公司上班嗎
1,本公司之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有效必須由股東通過 2,生成方法的執行董事,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直接,也可以是一種方法來生成要求,表示為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持有肯定 由股東大會選舉或 或代表 或聘用 當選 3,執行董事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為股東,以及是否為公司經理等職務,並在方法...
我是法定代表人註冊了公司,是由另公司出資成立,這樣我
如果法人百分百持股,那麼法人就是公司唯一股東。單一法人出資,股權比例100 為一人 既然您註冊的公司是由其他公司出資成立的,您自然不是百分百股權了。需要根據出資比例來分配。 蟲出書裡來 就算你是法定代表人,也要看註冊的時候股權分配表,既然你說是另一個公司出資,那最多有一些乾股或一點股份都沒有,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