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強制執行程式中,要嚴格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來進行,不能隨意追加夫妻另一方為被執行人。追加債務責任人是訴訟階段處理的問題,執行階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的申請。2、如法院執行過程中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僅有夫妻一方為債務人的,法院只能對財產採取查封、凍結的措施,不能直接採取拍賣、劃撥等措施予以處分。
綜上,法院執行中以判決書上的主體為被執行人,不能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申請人如有證據證明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法院提起債務確認之訴,經法院判決後,與前訴合併執行。
2樓:庫文度百
筆者認為,這樣的做法其實弊大於利。實務中大量的民事糾紛往往只起訴夫妻一方,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那麼,債務往往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執行中不能追加夫妻另一方,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財產就不能用來執行或者共同財產只能一半用來執行,這顯然是錯誤的。
其根本原因在於我國物權法的財產權歸屬認定規則與婚姻法的規則不一致造成的。
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財產嗎
楊子電影 財產保全時,是有不同的情況的,是作為擔保財產還是要查封的對方財產,如擔保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需提交雙方的婚姻證 戶口本並夫妻雙方在擔保函上簽字,即可查封,如查封的被告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可以查封,不受影響。離婚訴訟是解除夫妻關係的變更之訴,如果同時兼有財產的給付內容,可以適用財產保全措施...
離婚起訴,法院有權利凍結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可以申請法院對共同財產進行保全,通常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保全的,只有接受當事人的申請。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一生有你乀 一...
什麼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 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人身傷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 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一方的財產 4 一方專用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此外,夫妻可以以書面約定的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