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丈夫死後再婚其原來的婚姻已經無效。就是和原來的公婆沒有任何關係。可以不用贍養。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義務,只是有人會覺得以前公婆對自己很甚至早已把公婆當成是自己的父母了,這只是個人願意與否的問題,對於房子的問題,你可以找些相關的法律知識諮詢下。。。
3樓:匿名使用者
按道義是肯定的,如果不這樣,那此女人非人也,禽獸不如,有的鳥還幫自己父母撫養父母的幼崽呢,如果人連鳥都不如,那他還算什麼鳥!
4樓:金星百合
在法律上,妻子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從道義上我也認為沒有這個義務,女人就是女人,不是養活沒有血緣關係者的義務人!!
看房產證,如果寫的是丈夫或妻子的名字的話公婆是沒有份的,就算他們曾經出過錢,也只是一般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涉及到房子產權的問題。到時候你堅決否認他們的話就可以了,因為他們也拿不出有利的證據來。
5樓:匿名使用者
我瞭解一點法律知識,按法律說,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是那套房子,既使公婆沒有出資,公婆也有一定的繼承權。
如果房子是婚後建的,房子的產權應該是夫妻雙方一人一半,丈夫死後,丈夫的二分之一的產權應該由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來均分,如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說如果丈夫有孩子的話,應該這樣分丈夫遺下的二分之一產權,妻子、子女、父母幾個人平均分配。
6樓:永恆的電池
這個問題不是我們想得那麼簡單,它牽扯到很多方方面面因素,即有從法律行為上該不該贍養原丈夫的父母,還有從道義上該不該贍養原丈夫的父母(你們畢竟夫妻一場。另外你們是否有孩子,孩子和爺爺奶奶還有骨肉聯絡嘛,)。
關於房子的問題,我建議你請教專業律師比較好。我可以給你提供一個**,你向他們請教
7樓:羨羨
159357pq你自己又是什麼鳥呢。從法律上講就是沒有這個義務。不懂不要亂髮言。
從道義上,只要這個人覺得做事問心無愧就好了。
房子的事,倒不如問專業律師更妥當、更全面。
8樓:吾賓
義務談不上,但是良心呢?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了~~~不過義務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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