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同我老婆已經結婚二十年了。可是一直就是性格不合!多次

時間 2021-08-30 10:50:24

1樓:smile太豔

都結婚20年了,以前都忍過去了。 你離婚在找個。不一定比你現在的老婆好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家裡和您情況差不多 我是獨子 今年23 我爸在各方面的壓力和考量下始終沒離 這樣的家庭環境造就我獨特奇葩的性格與思維方式 現在有時我都會想要是他們早點離婚 會不會就不那麼難過了(我們三個人)

具體還得看您家的具體情況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她用自己的青春陪伴你,當初會結婚也是有很多地方吸引到你,不要鑽牛角尖,老了的愛情,剩下親情,更可貴。靜下心來,跟她談談你對她的不滿,希望她能改變

4樓:如果有來生

夫妻還是原配的好,性格不合,你提出來,跟他談談,如果她對你的態度不好,你可以試著冷一點

5樓:手機使用者

不對,孩子都這麼大了你還做這樣的選擇,你在現在離了,那你孩子他們怎麼,孩子過兩年都要成家,你想想,你孩子以後怎麼去面對這個家呢!讓別人怎麼去想呢

6樓:s舊素顏

我20 跟您孩子差不多 我還是對愛情充滿幻想的 如果我父母這個時候分開 我想 我會很痛苦 感覺不會再愛了.........

我結婚二十年了,感情一直不好,可是對方一直威脅我也不離,想諮詢下

7樓:匯法網

您好,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強制他人離婚。

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baoli或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分居狀態,並且上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判不離,可以仍堅持分居,並且在六個月後再起訴,法庭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自然會判決離婚。

希望可以幫到您!

8樓:桃桃

你可以去起訴啊

或者你可以跟他分居

分居兩年以上

法院會自動判你離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破裂的,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決離婚。

10樓:藍澀楓葉

那就告啊!威脅!你有什麼把柄在對方手上嗎?怕什麼啊?

11樓:劉律師**律

這個問題關鍵在於你想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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