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兩盒孩子,怎麼辦

時間 2021-08-30 10:50:24

1樓:

實在過不下去就離婚,如果為了孩子將就在一起天天吵架孩子也不會幸福,最後一家人都不開心,

2樓:山西大叔

能過下去的話,還是過下去為好,為了孩子有個親媽,但要真的是沒法過了,也只有離婚了,二孩子一方養一個,只有這二條路,但是希望你還是走第一條路吧

3樓:蓮花

嗯,實在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兩個孩子怎麼辦?為了兩個孩子。過吧!孩子是沒錯的。要是離了婚了,遭罪的孩子。

4樓:

日子為什麼過不下去了,你找過自己的原因嗎?都兩個孩子了,才想起日子過不下去了,那是不是你把日子過成這樣的,你們剛開始日子應該還是可以的,不然就不能生兩個孩子,都生兩個孩子了,還想著離婚,可見你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你就是離婚再嫁,或者再娶,你也還會過不下去的。因為,一個負責的人,想生孩子之前,一定是要為給孩子有更好的生活而拼命掙錢,不可能連自己都養不活,就生孩子,並且還生兩個,可見你是多麼的不堪,人懶不說,三觀還有問題,你這樣的人,就適合吃喝玩樂,不適合成家,可見你沒有立業。

當今社會,只要你肯努力,肯吃苦,就沒有掙不來的錢,也沒有過不去的坎。所以,你還是為兩個孩子考慮考慮,別離婚了為好。

5樓:

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還是別離為好

日子過不下去了 想離婚 又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撫養權糾紛,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時,可以一併起訴解決。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 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7樓:超級晨霧的光

為了孩子不離婚,這樣對孩子並不一定就是好的。兩個人已經沒有了愛,在一起也是相互折磨,離婚不可否認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影響,而長期父母關係不和,也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多數人還是認為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是不幸的,所以很多父母(特別母親),哪怕自己在婚姻裡過得極度壓抑,為了孩子的成長還是情願委屈自己,怕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將來被人看不起,和別人不一樣。其實,單親不一定就糟糕,完整的家庭模式也不一定就是幸福的。

如果父母不相愛,生活中經常針鋒相對,甚至互相攻擊(有的父母甚至會在吵架後拿孩子出氣,認為是孩子拖累了自己,才不能離婚),這種情況下,即便維持了家庭的「完整」,對孩子的成長來說,也是不利的。這樣還不如離婚。

8樓:小墨談社會

對於感情已經破裂,已無法挽救的婚姻,確實想離婚的,捨不得孩子怎麼處理呢?實踐中對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有這些方案可以考量。

1、 建議準備離婚的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有一個理性的考量。如果其中一方的經濟條件,生活和學習環境等確實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的,其實可以協商,孩子就由對孩子成長更有利的一方來撫養,但是給另外一方充分的探視權。

2、 如果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沒辦法協商達成一致,那麼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中來解決。

1) 在實踐當中呢,一般如果小孩的年齡是小於兩歲的,那麼一般是判給女方來撫養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這種情況,男方其實可以跟女方要求,或者是經過法院訴訟離婚的話,可以提出探視權的主張。

想離婚捨不得孩子,有沒有很好的方法

2) 在實踐中,如果是通過訴訟方式來處理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已經年滿8週歲,法院一般會徵求孩子的意見,跟誰一起生活。

3) 如果雙方對撫養權的協商達不成一致,又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的話,那麼想爭取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建議讓自己具備更充分的、更有利於撫養孩子的條件。比如說更好的經濟條件、更穩定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等。

當然了,以上並不是每個個案都是這樣處理的情況,請勿對號入座,畢竟每個個案情況不一樣,結果也有可能有區別,必要的時候,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幫助。

話說回來,撫養小孩的一方可以要求另外一方給予必要的撫養費。法律上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沒有撫養小孩的一方給撫養費,即符合法律規定,也體現了對孩子的關愛。

9樓:連廣宇聽驚雷

能結合在一起的兩個人,當初必然有互相吸引的地方,但相愛容易相守難,現在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我認為,第一,要先冷靜,分析一下過不下去的原因,對方有哪些存在的問題,你們是否好好溝通交流過,這些問題能否克服。第二,多想想過去和未來,過去肯定有過美好,未來如果能克服問題,一起攜手,可能還會有更好的明天。所以如果沒有越過底線的問題,建議還是多磨合,沒有哪對夫妻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如果問題嚴重到逾越了底線,比如家庭暴力等等,那就建議不要再忍,晚痛不如早痛。

10樓:邵邵有話說

現在其實有很多夫妻都已經名存實亡,但為了孩子又不得不耗下去,其實這樣對孩子並不一定就是好的。 兩個人已經沒有了愛,在一起也是相互折磨,離婚不可否認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影響,而長期父母關係不和,也會對孩子造成一些負面影響的。

11樓:

實在捨不得孩子,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又很小,那就忍吧,把它化為動力,等到自己有實力離婚的時候就趕緊快刀斬亂麻

12樓:雨_流年

我的父母在我小時候就是自己覺得捨不得我勉強在一起,每日除了吵架就是沉默,我的童年一點都不幸福,在家裡比在**都累,為孩子考慮的前提也是要看兩人是否還有感情,不要讓孩子太過受傷

13樓:吾執子之手偕老

建議多考慮以下過不下去的原因

由於現在國家很開放 導致西方文化跟咱們自己的中國文化出現了衝突 出現了很多不一樣的地方

其實很多都是文化的衝突

在多考慮以下孩子的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把孩子給你帶就可以了

15樓:高中專業生

既然離婚捨不得孩子,你是否願意再努力一下挽回婚姻?

你可以說說你們的情況,心理諮詢師希望幫助你。

16樓:轉身的距離

為了孩子,你就別離了,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17樓:燈火餘年

想離婚捨不得孩子的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爭取孩子撫養權:

1.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證明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證明自己無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婚姻法》將於2023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我和我老公實在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我捨不得我的兩個孩子我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的婚姻不好,對孩子來說生活在這種不和睦的家庭裡也很痛苦呀。想離或不想離,都不要拿孩子當藉口。

19樓:匿名使用者

想離但是老公有不管孩子怎麼辦?

我實在和她過不下去了,想離婚但有個孩子,該怎麼辦?

20樓:小嫣老師

1、人活在世上,最難的就是既要為自己而活,同時又不得不為別人考慮,特別是關係到孩子的命運和未來時,沒有一個父母會表現得那麼輕鬆。

2、父母離異,是成年人自己的選擇,而孩子是無知的,所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可避免。有些家長對待離異的孩子總是過度關心,反而會給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3、孩子幼小的心靈並不知道父母離婚究竟是什麼含義,家長對孩子過度的關心,會讓孩子誤解自己和其他小朋友的區別,孩子就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和其他人不一樣,然後開始想象自己的生活到底出現了什麼變化,反而會把孩子先陷入一種不良情緒當中。

4、任何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兩個人在一起實在過不下去了,互相耗著也沒啥意義,如果兩個人沒有孩子還好,如果有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但反過來想,為了孩子湊合著過每天家裡戰火紛飛,對孩子的成長也絲毫沒有好處,並且還耽誤了自己重新要追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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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的時候,如果孩子還很小,就沒有必要和孩子講清楚一些事,等孩子長大之後,自然會明白了。如果孩子已經是一個可以交流的孩子,父母就可以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告知孩子,父母離異並不是因為特殊的原因,而是為了彼此更好的生活。

孩子也一定會接受的,事後父母需要做到的就是不要讓孩子察覺到離異所帶來的變化,尤其是環境上的變化,孩子需要的是和以前一樣相差不大的環境和生活。

21樓:擺渡人灬度人

孩子現在六個多月,一直都深陷要不要離婚的痛苦中跟孩子爸爸認識的時間很短就結婚了。因為對自己特別不自信,就這樣在父母和身邊人的催促下,慌里慌張結了婚,很快就有了孩子,那時候對婆家的瞭解並不多。

想離婚的主要原因,還是跟孩子爸爸三觀不合,跟他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現在想想。主要有以下表現:

1.金錢觀。話說婆家過的並不差,在某省會城市有五套房,但是婆婆是很吝嗇的一個人,吝嗇到從不亂花一分錢,我婚前第一次去他家過夜,她給我拿出一雙兒子上高中穿過的破棉拖鞋,那拖鞋舊的,鞋底斷了,不知道刷過多少次,嚴重變形,我從沒有見過這麼舊的拖鞋,心裡很隔應。

我家境一般,但父母從沒有在花錢上面虧過我和弟弟,我們姐弟倆非常懂事,經常在寒暑假打工,經常買東西孝敬爸媽,也從不大手大腳花錢。父親經常買東西給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也經常給叔伯家的孩子們買好吃的,可能是受到他影響,我覺得親戚們之間就應該如此相親相愛。但是,我忍不了的是,有一次,孩子爸爸對我說,你要防著你弟弟,你爸給你弟買了一套房子卻不給你買,將來你要爭取一下的,你們農村人都是看重兒子不管女兒的。

我當時很震驚他這麼說,我說,我愛我弟弟,他也愛我,我們從小到大沒有打過架,我沒想過要跟他爭什麼家產。現在想想,他之所以會說出這樣的話,跟婆婆的教育有很大關係。婆婆在孩子爸爸很小的時候就經常跟他說,孩子是父母的討債鬼,養孩子就是個無底洞,花不完的錢。

所以,即便他們家很有錢,他小時候從沒有用過父母買的新玩具,都是表姐家的舊玩具,這一點對他影響很大,他眼中的親情是跟利益**在一起的,這也是他跟自己父母關係不好的重要原因

真的感覺日子過不下去了,有想離婚的念頭,請大家幫忙,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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