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幹嘛要做上門女婿啊 生的孩子都不能跟自己姓
2樓:手機使用者
做上門女婿就跟做媳婦一樣,如果要吵架的話全家**一個
3樓:昆吾宛亦
從你當上門女婿那一刻。你就沒地位了,
4樓:_亮神經
除非米比他家任何一個人月薪都高
5樓:沒事偷著笑
進他們家門前要把規矩說好咯,醜話說在前面,不然以後有臉給你看的
6樓:用蘭若
你如果真的很愛她又怎麼會在乎別人的眼光呢。別人再怎麼看 、再怎麼說只要踏踏實實過日子就對了。
7樓:娃娃臉
有錢就不怕被人看不起了,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
8樓:
自己做的好,沒有人會欺負你,我老公也是到我家裡的,我小孩也跟我老公姓,在我們那裡,親人及鄰居都很尊重他,我老公是重慶人而我是江西的
9樓:卓壽
也不是沒地位,主要看那一家子怎麼看你
10樓:丫
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才會被尊重
11樓:k哥
沒志氣的男的才做上門女婿
12樓:瘋子離遠點
慢慢融入你丈人的家庭,別太軟了
13樓:江湖百曉生
一句話。豬腳自己奮鬥多掙錢比什麼都強
14樓:手機使用者
不會的,你可以不富有,但是不能不上進。只要你上進,就不會丟臉沒地位!
15樓:y^歲碎戀
幹一番大事業,讓他們刮目相看
16樓:飯也給不吃
氣質擁有足夠的氣場和氣質就不會被別人,欺負
17樓:
有自己的事業,要麼能掙錢
去做上門女婿是不是會被別人看不起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進行以下的約定,就不會被人看不起了。
第一、妻子必須有婚房,房產證必須有妻子名字,也必須補上丈夫的名字,必須把丈夫的名字填在妻子名字前面。不得有岳父岳母和其他人的名字。房產實際出資者必須給夫妻一份房產贈予證明,並且女婿的名字必須寫在女兒名字的前面。
第二、如果男方把戶口遷到女方,戶口本上的戶主必須更改為丈夫的名字。
第三、岳父岳母,不可以稱丈夫為上門女婿,總之妻子,岳父岳母,不可以提到上門二字。
第四、女婿稱岳父岳母為爹爹婆婆,妻子稱丈夫父母也為爹爹婆婆,將來夫妻所生的孫字輩,叫爸爸的父母為爺爺奶奶,叫媽媽的父母為公公姥姥。
第五、夫妻雙方的子女,必須跟隨丈夫的姓,名字必須由丈夫最終決定。
第六、爹爹婆婆在任何時候不準叫女婿滾,不準說這是他們的家,這是女兒的家,準確的應當說成這是女婿跟女兒共同所有的家,並且女婿的名字必須要在女兒的名字前面。
第七、妻子和爹爹婆婆在任何時候不準說娶了女婿,準確說法是嫁給了女婿,也不準說女婿嫁給了女兒,準確說法是女婿娶了女兒。
第八、家庭成員有不同意見,需要看誰的理由更合理,才聽誰的;如果雙方無法說服對方,應當找另外一個人來裁定,或者採取其他民主方式。
第九、女婿如果覺得跟爹爹婆婆住在一起不舒服,有權提出到外邊租房子住,妻子應當無條件跟丈夫一起搬出去住,爹爹婆婆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攔。夫妻雙方,有同等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如果男方父母來兒子媳婦家,兒子媳婦應當提供住宿,如果沒有房間住,應當讓二老住賓館或者租房子住。
直系親屬之間有矛盾,有爭論,吵過架,事後都不準記仇。在發生爭論時,要就事論事,不準去翻毫無關係的舊帳。
第十、萬一夫妻離婚,不管房子實際由哪一方出資,都必須按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如果滿足以上十個條件,你住妻子家的房子,就沒什麼大問題了,如果不滿足,你就不住女方家裡,雙方父母都把房子賣掉,換成便宜的小房子,一家拿一半的錢,供你們倆買個新房子住,然後雙方父母住他們自己的,你們小兩口住你們小兩口的,如果男方家實在很窮,那麼女方就得嫁到男方家,然後兩人一起出去打工,在外面租房子住,慢慢存錢。如果女方不願意嫁給男方,那隻好分手了,但是分手之前,女方必須要跟男方至少做過10次愛。如果男女方談戀愛談了一年以上,在談戀愛的最開始時候,女方不管是什麼原因,沒有告訴男方,如果將來結婚了,一定要男方住到女方家,而現在兩人不是感情破裂,只是因為女方嫌男方家窮而分手,那麼女方必須給男方1到10萬元的分手補償費,因為確實是女方的原因,造成了男方白白談了一場戀愛。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他自己得能力而定
20樓:莫範裘碧琴
當今社會觀念改變了,不會歧視,只要夫妻恩愛,家庭和睦就可以,即使個別人有看法也無所謂,日子是給自己過的,不是給別人看的
21樓:鄒宇萊雪柳
只要你有作為,混好了就不會被看不起!本分做事、做人也不會被看不起,但在家坐吃等死的,隨便什麼情況都會被看不起的!
現在上門女婿也只是禮節稍有差異!結完婚上門不上門兩邊住的都沒啥區別!
22樓:漆穰逢夏寒
應該會反正我會覺得是沒錢娶老婆才會去當
23樓:和恩全美曼
這個不是絕對的。
其實想找上門女婿更多是女方父母沒有兒子的情況。
如果你經濟上和生活上不依靠女方,也不會被人看不起。
24樓:侍躍承紫南
新社會已經沒有這種說法了
25樓:佔謹左丘之
自己買房,出來住就好了。
26樓:青綠任玉書
也不是,只要人硬正就沒人看不起
27樓:世霽邗靜竹
也沒有啊,看那個地方的人怎麼看事情。一般不會的,因為現在都是和父母分開住。所以不會有這事。別擔心,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就行了。
28樓:沈寧譚冬梅
上門女婿跟上門媳婦的心態是一樣的。但是上門女婿怕人瞧不起就好象能光明正大拿出來說,媳婦說了就是對家庭不融入。關鍵還是自己的心態,上門女婿遇到的主要問題還是人際關係的不熟悉,缺少一些必要的社會交往,同時自尊心又太強。
上門女婿在女方家是不是很沒有地位?沒有自尊
29樓:年懌
這個也不一定,主要還是看男方有沒有經濟實力,有些男人收入高,能力強,在女方家就很有地位。
30樓:小馬雄兒
還得看老丈人,丈母孃的,
還有就是你另一半強不強勢,
現在的人我感覺沒有以前的人淳樸,
可能會言詞會傷害人,
可能還得看你的工作能力和賺錢的能力,
如果找一個不住在一起的可能也會好一點,
可人還是將心比心的好,
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
你對我不好,我會記著,
所以你找一個差不多的人家入贅,
應該也沒啥的。
什麼叫上門女婿?上門女婿在家就沒地位嗎?為什麼啊?
31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就是和男孩到女方家,並住一塊兒上門女婿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自己臉上沒光,你父母也跟著你臉上沒光!上門女婿的意思就是男方沒錢討不起老婆!
你以後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你也不敢大聲對她說話,你在她家做人好像低人一等,你總會很小心翼翼,你做事也不敢大手大腳,不像在自己家裡那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你會很做緊骨,做人會很累,還有你在她家沒有地位,做上門女婿是很壓抑的,也沒有自由可言,也就是女方佔上風,你只能聽她們家的,簡單一句話,也說大實話,上門女婿是被人瞧不起的!
所以有能力的話,男方是不肯做上門女婿的,尤其是獨生子,做上門女婿,男方的父母是很心痛的做上門女婿不僅你自己臉上沒光,你父母也跟著沒光,你考慮到你父母今後怎麼抬頭做人嗎?你自己在她家做人低人一等,你父母以後去她家看你,你父母也跟著低人一等,不要說你女友會怎麼孝順你父母了,她佔上風,只會對你父母大吼大叫,那時你能說什麼?你自己受氣,你父母也跟著受氣,到時她只要一句,做上門女婿是這樣的,當初也是你自己答應的,難道那時你們再來離婚?
32樓:事事如心意
我就是上門的真的太受氣了現在離婚了感覺好輕鬆。上門沒尊嚴命運掌握在別人手裡你說幸福嗎?俗話話得好討口都不要去上門。
33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真的不好很累,建議大家不要走這條路,我就是例子,快四年準備放棄結束
3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這要看在哪個地方了看你是不是吃軟飯的,吃軟飯的永遠不會被人看起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看你上門的家庭是個什麼樣的家庭了,但是按照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習慣,都是誰主宰了經濟大權,誰就有說話權。但是如果你碰到的是仁善之家,或者本來就希望有個男人來給他們做主的話,那麼你不會沒有地位的,最多是說你可能克服了不了你大男人的思想,覺得去住了人家的家,你就心裡不爽而已了
做上門女婿會被人看不起嗎
36樓:匿名使用者
做上門女婿真不好,我是親身體會,不管你多努力總
感覺差那麼一點,假如上門外地更難,語言不通風俗不同,發展很困難,如果女方父母是通情達理之人,把你當兒子看也就無所謂了,假如女方父母很差勁,那就完了,我也是上門女婿而且在外地,辛苦做事,老實做人,岳父岳母從不幫忙,大姨子小姨子還算計你,真的好心酸。
37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女婿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自己臉上沒光,你父母也跟著你臉上沒光!上門女婿的意思就是男方沒錢討不起老婆!
你以後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你也不敢大聲對她說話,你在她家做人好像低人一等,你總會很小心翼翼,你做事也不敢大手大腳,不像在自己家裡那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你會很做緊骨,做人會很累,還有你在她家沒有地位,做上門女婿是很壓抑的,也沒有自由可言,也就是女方佔上風,你只能聽她們家的,簡單一句話,也說大實話,上門女婿是被人瞧不起的!
所以有能力的話,男方是不肯做上門女婿的,尤其是獨生子,做上門女婿,男方的父母是很心痛的,為什麼她前男友不肯做上門女婿呢?也許前男友不能接受這種侮辱,我明明有能力結婚,你完全可以嫁過來的,為什麼要我做上門女婿受這種侮辱呢?同時也看得出,她前男友很孝順,不想讓自己的父母臉上沒光,做人就是為了爭口氣,寧可不受這種不孝的侮辱,和女友分手,做上門女婿不僅你自己臉上沒光,你父母也跟著沒光,你考慮到你父母今後怎麼抬頭做人嗎?
你自己在她家做人低人一等,你父母以後去她家看你,你父母也跟著低人一等,不要說你女友會怎麼孝順你父母了,她佔上風,只會對你父母大吼大叫,那時你能說什麼?你自己受氣,你父母也跟著受氣,到時她只要一句,做上門女婿是這樣的,當初也是你自己答應的,難道那時你們再來離婚?
但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們結婚後,不跟她父母住在一起的,你可以考慮做上門女婿,因為不用受這種氣,但先不要答應做上門女婿的事,這種事是大事,是面子上的問題,跟你父母好好商量一下,不要自作主張,免得你父母抬不起頭做人!
38樓:匿名使用者
真是奇怪的要命。你和你老公在廣州租房結婚,既不住湖北,又不住福建,算什麼上門女婿呢???你們雙方的父母,他們自己養自己;你們自己養你們自己。
當雙方父母都百年以後,他們的房子和財產全部是你們兩個人的了。。。你們就慢慢等吧。生活照應,我連自己的父母都想離得遠遠的。
你們父母都那麼有錢,沒錢養勞,可以賣房子啊,幹嘛要你們去養呢?我覺得條件好的父母,如果搞得渾身都是大病,那是他們自找的,有錢為什麼不經常體檢,為什麼不住小房子,把大房子賣掉換錢呢?你們不要向你們父母要任何錢,餓死也不要他們的錢。。。。
如果跟他們住在一起,如果導致離婚了,還結什麼婚呀。
只要進行以下的約定,就不會被人看不起了。
第一、妻子必須有婚房,房產證必須有妻子名字,也必須補上丈夫的名字,必須把丈夫的名字填在妻子名字前面。
第二、如果男方把戶口遷到女方,戶口本上的戶主必須更改為丈夫的名字。
第三、岳父岳母,不可以稱丈夫為上門女婿,總之妻子,岳父岳母,不可以提到上門二字。
第四、女婿稱岳父岳母為爹爹婆婆,妻子稱丈夫父母也為爹爹婆婆,將來夫妻所生的孫字輩,叫爸爸的父母為爺爺奶奶,叫媽媽的父母為公公姥姥。
第五、夫妻雙方的子女,必須跟隨丈夫的姓,名字必須由丈夫最終決定。
第六、爹爹婆婆在任何時候不準叫女婿滾,不準說這是他們的家,這是女兒的家,準確的應當說成這是女婿跟女兒共同所有的家,並且女婿的名字必須要在女兒的名字前面。
第七、妻子和爹爹婆婆在任何時候不準說娶了女婿,準確說法是嫁給了女婿,也不準說女婿嫁給了女兒,準確說法是女婿娶了女兒。
第八、家庭成員有不同意見,需要看誰的理由更合理,才聽誰的;如果雙方無法說服對方,應當找另外一個人來裁定,或者採取其他民主方式。
第九、女婿如果覺得跟爹爹婆婆住在一起不舒服,有權提出到外邊租房子住,妻子應當無條件跟丈夫一起搬出去住,爹爹婆婆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攔。
第十、萬一夫妻離婚,不管房子實際由哪一方出資,都必須按婚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如果滿足以上十個條件,你住妻子家的房子,就沒什麼大問題了,如果不滿足,你就不住女方家裡,雙方父母都把房子賣掉,換成便宜的小房子,一家拿一半的錢,供你們倆買個新房子住,然後雙方父母住他們自己的,你們小兩口住你們小兩口的,如果男方家實在很窮,那麼女方就得嫁到男方家,然後兩人一起出去打工,在外面租房子住,慢慢存錢。如果女方不願意嫁給男方,那隻好分手了,但是分手之前,女方必須要跟男方至少做過10次愛。如果男女方談戀愛談了一年以上,在談戀愛的最開始時候,女方不管是什麼原因,沒有告訴男方,如果將來結婚了,一定要男方住到女方家,而現在兩人不是感情破裂,只是因為女方嫌男方家窮而分手,那麼女方必須給男方1到10萬元的分手補償費,因為確實是女方的原因,造成了男方白白談了一場戀愛。
獨子卻做上門女婿,我是不是太自私,如果父母可以選擇是會同意還是不同意,父母老了會不會覺得孤苦無依
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在下可以給你的建議,是跟父母談談,你確定你做了上門女婿對父母以後的生活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你要想清楚,倘若男女雙方都愛護對方,那麼,你們以後也會常去看看。這種事情,三思而行,不為過。 父母肯定會難受啊 畢竟從小養到大的孩子 竟然給別人當上門女婿 如果他們體諒就好辦了 不體諒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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