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鼎鼎大名
如果以你兒子的名義要求母親付一定的撫養費,法律也會支援,只是你們非婚生子,你作為一個男人留不住一個女人的心,恐怕任何作為都是徒勞的,建議你好好撫養孩子成長有作為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沒必要!自己養兒子就行了,這樣的女人找回來又有何意義,不要給自己和孩子添麻煩了。
3樓:染墨花香
你都不知道孩子媽媽在**,就算你起訴,找不到人怎麼送傳票呢?孩子姥姥知道孩子媽媽在**嗎?人是死是活都不清楚,起訴也沒有多大意義。
4樓:在翠平湖讀西遊記的青金石
你們在一起沒登記,是不受婚姻法保護的,但是兒子是你們共有的,都有撫養兒子的責任,所以你現在起訴她,讓她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是法律允許的,至於孩子媽能不能到法庭,你起訴了有法院傳喚她,法院給你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法院和公安局會有辦法找到對方的,讓對方支付合理的費用是合法的要求,可以去起訴。
6樓:王丁丁英英
這個估計很難哦哦,因為你都不知道她人在**?就算起訴你勝利,她也無法履行。建議你還是想辦法找到她人,協商處理一下。
7樓:
雖然你們有孩子,但是沒辦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這個在婚姻當中屬於未婚先孕, 是屬於非法的。
8樓:
無理取鬧,你既沒有領證,又對人家不怎樣好,或人家看出你的問題後逃走,你還要跟人家要孩子撫養費。沒有按非法同居處理你就算你便宜!
9樓:幹暄妍
你知道孩子媽媽在**嗎?知道在**再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的,為了孩子你可以試一試,你們也是太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孩子跟了你們真的覺得可憐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但是能不能找到人就不知道了
我談了一個女朋友,,她沒有結婚證,但她和別人生了個女兒,,請問我們是重婚罪嗎
12樓:燦爛
如果辦過酒席 沒領證的話 就屬於事實婚姻 受法律保護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登記等於沒結過婚,放心吧。
14樓:幽靈魔獸
不是,因為他沒結婚證
15樓:一季麥穗花
不是,但是你要想好了
16樓:簡單·快樂
不是,但是她還和那邊有聯絡嗎?
跟女朋友同居四年,有了一個兒子三歲了,我跟她還沒領結婚證,她回家,就跟我提出了分手?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吧,她畢竟是孩子的母親,對孩子還有一份責任的
18樓:抽菸屁的哥哥
你的這種情況是可以起訴,讓對方給予孩子的撫養費。按照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享有與婚生子同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孩子的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應當承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雖然法律規定是這樣說,但是就你的這個事情。你肯定有自己的問題,一個女人跟著你同居4年,為你生了一個兒子,4年的時間,你都不能給人家一個穩定的婚姻,一個穩定的家庭,可想你自己還有做的不足之處。這個女人在你身上找不到任何的安全感。
這就是為什麼你一提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對方馬上就拉黑你的原因吧!對方能夠提出分手,你沒有想到挽回你們之間的感情,反而想的更多的是錢。你好好想想吧!
個人的一點建議,希望幫不到你。
19樓:
為什麼不在四年當中辦理呀?結婚一切事宜為什麼不領證?成為真正的夫妻,跟你分手的主要原因,就是跟你這四年的婚姻呢,給你生了一個三歲大的大兒子,你沒有給人家一個明確的合理的名分,他跟你分手的主要原因,所以說,為了我挽回這種啊,失敗的婚姻必須呀你得呀,賠禮道歉上啊,老丈人家呀,講明事情的緣由,並且啊,給老丈人合呀,媳婦兒一個保障呀,親屬完一個承諾,隆重啊,辦理呀,一下呀,婚禮這樣啊,金屬下聘禮重新辦理,隆重的婚禮,讓他們那放心,你一定能保護好他的女兒你的老婆和兒子們的。
你好,我和女朋友在一起半年了,和女朋友在一起半年多了
最好先別分,你們有空的時候可以和她聚聚。就好比在國慶節,端午節,什麼節放假的時候可以聚聚。因為要是分手,會傷害到她。我自己就是這樣的,自從分手後也不知道怎麼,我以前不會做的事已經做了很多了。我不希望別人也是這樣,希望你們好好的,不要等到失去才懂珍惜 如果真的喜歡她。那就不能這樣做了。一個女孩子不可能...
要和女朋友在一起工作,我和女朋友在一起上班好嗎?
許多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知道得失由不得自己。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地堅持與放棄。讓我們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用淚水換來的東西是不牢靠的 讓我們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讓我們學會放棄,使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抓著不放,只會讓你一...
新婚姻法,夫妻兩個人多久沒有在一起,法院才會自動辦離婚啊
小蓉子 法院從來都沒有過自動離婚。被人誤解的法條原條文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可以判決離婚 因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是有條件的 1.僅在訴訟離婚中2.會先調解,調解無效後才參考這條3.因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並非分居就可以。我國從來都沒有過自動離婚這一說,解除婚姻關係要不就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