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星枋蕤
你好,在202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後,死刑的執行日期被大大延長了。
根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以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為例:
在死刑的判決宣告以後,自犯罪分子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決書的時間是五日。
因此,死刑犯實際上有15日的上訴期。
如果死刑犯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上訴期滿之日起,3日內,作出死刑判決的法院把相關的材料上報至上一級人民法院。
在受到中級人民法院的材料後,高階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式合法的情況下,高階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核准的裁定。這個期限法律上沒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對全案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死刑執行的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死刑執行命令,逐級送達至執行死刑的法院。
在受到死刑執行命令後七日內,由該法院執行死刑。
如果該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作出的,死刑立即執行。不用經過如此之多的手續。如,遼寧的劉湧案。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審理,判決作出後,劉湧當日就被執行了死刑。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還需要向高院申請,跑程式。一套程式下來,至少也要幾個月了
宣判死刑立即執行是宣判後馬上槍斃嗎
3樓:和孤獨有約
最高法會有個“死刑核准”過程,畢竟是一條人命,有的批准,有的不準,由於案件影響力不同,犯罪分子身份不同,所以核准結果和過程的時間也會不同,***
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高階法院審批,一個月左右時間。
5樓:肥睿
地方死刑犯判死刑,地方法院要呈檔案給最高人民法院批覆才可執行,中間需要點時間
6樓:
我想說一下 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的警察真無用
7樓:世玄雅
總要和家人見一面什麼的
罪犯從宣判死刑立即執行到押赴刑場,之間需要多長時間?
8樓:會飛的大鴕鳥
你好,在202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後,死刑的執行日期被大大延長了。
根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以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為例:
在死刑的判決宣告以後,自犯罪分子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決書的時間是五日。
因此,死刑犯實際上有15日的上訴期。
如果死刑犯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上訴期滿之日起,3日內,作出死刑判決的法院把相關的材料上報至上一級人民法院。
在受到中級人民法院的材料後,高階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式合法的情況下,高階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核准的裁定。這個期限法律上沒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對全案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死刑執行的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死刑執行命令,逐級送達至執行死刑的法院。
在受到死刑執行命令後七日內,由該法院執行死刑。
如果該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作出的,死刑立即執行。不用經過如此之多的手續。如,遼寧的劉湧案。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審理,判決作出後,劉湧當日就被執行了死刑。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以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為例:
在死刑的判決宣告以後,自犯罪分子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決書的時間是五日。
因此,死刑犯實際上有15日的上訴期。
如果死刑犯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上訴期滿之日起,3日內,作出死刑判決的法院把相關的材料上報至上一級人民法院。
在受到中級人民法院的材料後,高階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式合法的情況下,高階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核准的裁定。這個期限法律上沒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對全案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死刑執行的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死刑執行命令,逐級送達至執行死刑的法院。
在受到死刑執行命令後七日內,由該法院執行死刑。
如果該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作出的,死刑立即執行。不用經過如此之多的手續。如,遼寧的劉湧案。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審理,判決作出後,劉湧當日就被執行了死刑。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判處死刑的人都是要上訴的,即使知道自己的上訴並沒有任何用。因為上訴可以有很多程式,而法院也必須按照該有的程式走,從而可以延緩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一般被宣判死刑到最後的押赴刑場,稍長的有大概一年的時間!
這是我一個檢察院朋友說的!
11樓:萬噸love念念
差不多需要四五個月的時間吧。判處死刑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犯一般都是在法庭審判後馬上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請問他們哪有機會吃最後一餐? 5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死刑
犯被一審宣判死刑,後可在10天內提出上訴。
即使終審被判處死刑後,死刑執行的還需要得到最高法院的核準。
以前電視上看到的公審大會。並不是宣判死刑,而是宣佈其死刑已經得到最高法
院的核準,然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實際上在公審大會前已經向犯人宣佈了死刑執行的命令。如果你仔細看的話,從前開公審大會的時候,凡是立即執行死
刑的囚犯都是用繩子五花大綁的,而未判死刑的犯人通常只是帶手銬而已。
13樓:永あ№乖
大哥,你這問題真把我難倒啦!
你電影看多了,斷頭飯確實要吃,有這麼回事,不過就是公審(公審就是演給大家看的,其實判決早就下啦)的前天晚上加個餐。
死刑要核准,還有人不想死,要上訴,立即執行的都是整了無數回的,當然有時間先吃飯再被公審然後被槍決!
一般都是最高院下個“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的通知書”(最高院院長簽發的死刑令)給省高院或中院(就是原審人民法院,只有中院以上的才能審死刑案件),然後再在7天之內交付執行,過了7天沒執行完畢的還要重新簽發死刑令!——你看到的場面只能出現在這7天之內。
總之很麻煩的,不像你想的那簡單和戲劇化!那種審了就立馬拖出去的場景都是做給咱老百姓看的,殺一儆百懂不?之前的程式複雜得很,要排練老長時間。公審是公審,審判是審判,不要搞混啦!
14樓:樂水山
死刑犯一般都是在法庭審判後馬上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錯,極特別情況,才是馬上執行,一般都有核準程式,目前全部要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需要一定的時間。特別情況,也是多次研究後,才能做出的。
最後一餐——你指的應該是所謂的“上路飯”,會在正式執行的前一天晚上安排。在宣判到執行期間一般還會安排一次家屬見面。
15樓:張勇律師
死刑犯被一審宣判死刑,後可在10天內提出上訴。死刑還需要最高法院核准,才可以最後執行。
16樓:馮向康律師
誰告訴你死刑犯一般都是在審判後馬上押赴刑場執行槍決?你是不是把舊社會的問題拿到新社會來問了?
17樓:疼訓百事通
立即執行的罪犯一般都大奸大惡,已失去了吃最後一頓的權利。
18樓:匿名使用者
出庭前啊,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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