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鄰家楠方姑娘
辦理殘疾證需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1、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網上辦理申請。
2、受理:
縣級殘聯接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由受理人對申請人、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進行確認,對於填寫虛假資訊者不予受理。
擴充套件資料殘疾人戶口遷移的,須同時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持證人需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到戶口遷出地縣級殘聯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戶口遷出地縣級殘聯要及時將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中的相應資訊標註為遷出狀態。
殘疾人憑戶口遷出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戶口遷入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
戶口遷入地縣級殘聯依據遷移證明,在殘疾人證備註欄中註明殘疾人證遷移日期並加蓋公章,同時在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中完成遷入工作。
遷入地殘聯對原殘疾評定有異議的,可要求在遷入地當地重新進行殘疾評定。
戶口遷移後超過半年沒有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的,原發證殘聯可在殘疾人人口資料庫中標註為凍結狀態,辦理遷移手續後改為遷出狀態。
2樓:覀覀覀瓜瓜瓜
1、申領人身份證影印件;
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並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
辦理地點: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
發放流程:
1、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2、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人員對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資訊)。將申請表中相關資訊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資訊者不予受理。
3、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準,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4、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資訊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
3樓:市井老朽
辦理殘疾證的材料以及流程:
1. 先要提出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資訊。
3.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指定醫院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稽核無誤後將評定表相關資訊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並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列印殘疾人證相關資訊,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殘聯審批備案。
擴充套件資料:
需要材料
單位介紹信、有效身份證(18位)、本人戶口本。
一、申辦範圍
戶籍在本區範圍內,符合肢體、聽力、言語、視力、智力、精神、多重殘疾等殘疾標準的申請人。
二、申辦原則
**自願、屬地管理原則,其本人或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未經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代為申辦。
未成年殘疾人(16週歲以下)、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智力殘疾人,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無監護人的未成年殘疾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智力殘疾人,由其住所地的鄉(鎮)、街道殘聯或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三、申辦程式
殘疾人應向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殘聯申請,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等**一式兩份,申請人準備5張二寸免冠近照,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鑑定檢查,經醫生鑑定檢查後簽署殘疾鑑定意見,殘疾人將鑑定結果等資料交到觀音巖區行政服務中心殘聯視窗初審,初審後上報市殘聯稽核,稽核通過後辦理《殘疾人證》。
四、補辦程式
1、由殘疾人或殘疾人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2、《殘疾人證》遺失補辦公示證明在鄉鎮(街道)殘聯蓋章和村(居)委會蓋章後分別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公示欄裡公示。
3、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4、公示期滿後由申請人或監護人將申請和公示原件交到觀音巖行政服務中心殘聯視窗申請補辦,同時帶上近期兩寸免冠**一張和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五、殘疾鑑定
殘疾鑑定由區衛生局、殘聯聯合下文授權確定具有殘疾鑑定資格的醫院及鑑定醫師進行。
六、證件發放
經鑑定醫師鑑定符合評殘標準的申請人,必須由本人到區殘聯辦理(重殘和行動不便的殘疾人除外)殘疾人證登記,並隨帶下列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一式兩份。
殘疾鑑定檢測報告單;本人二寸免冠近照5張;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根據稽核情況要求出具的其他資料。
經市殘聯稽核相關資料通過後,申請人可到鄉(鎮)、街道殘聯領取殘疾人證。
4樓:鄢問碩如南
辦理殘疾證
需持本人戶口本、
身份證以及兩張兩寸免冠彩照,到
戶口所在地
的殘聯領取並填寫體檢表,然後由殘聯蓋章後,到殘聯指定的醫院體檢,一切合格後,才能辦理殘疾證。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農、洗漱、進餐、入廁、寫字。
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
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l.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
、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
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
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
脊柱側凸
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
《注》: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殘疾證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手續,申請辦理殘疾證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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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殘疾辦理殘疾證,手指殘疾辦理殘疾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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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殘疾證材料遞交了,多久能體檢
細水長流蔭遠堂 殘疾人證在資料手續齊全的情況通常在三個月內辦理完成,如果需要重新變更檔級,新證將於一個月內辦理完成。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規定,殘疾人證的發放流程如下 1.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 或法定監護人 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 或法定監護人 均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