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莊公
只要該存摺還在你手中,且沒有被她影印去,完全可以不給她。根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你在法庭上一口咬定沒有存款,她如果不能舉證你有存款,那也無可奈何,只能接受不利的訴訟後果。也就是說,如果你要離婚,就須留心,將女方的存摺、存單儘量影印一份,同時堅決不讓自己的存款落到對方手中。
將來訴訟時,只將她的存款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樓:永世回眸
你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確的.
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這些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也就是被分割的物件了。除非是你們雙方有特別的約定。那就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來進行約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樓:吾本漁樵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婚後如果沒有對財產進行另外約定,都是共有財產,因此,如果你沒有和妻子約定財產的歸屬,就是按“夫妻雙方的財產加起來,然後,除以2”分配的。
4樓:
應該是吧,婚後財產二人均分,視情況可能有所照顧,婚前財產就是你自己的,具體我也不大清楚
存摺上的錢在無人知道的情況下,離婚後,丈夫或者他人有權到銀行查我的帳戶,分我的私房錢嗎
5樓:以秋梵暄
離婚的時候,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您的私房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可以查。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丈夫是起訴離婚,他有錢要求法院查你的存款。
我一個朋友的私房錢,就是妻子讓法院查出來的。
7樓:小默
婚姻存續期間的私房錢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離婚後,前夫可以起訴要求法院查你的銀行賬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部門等因偵查、起訴、審理案件,需要向儲蓄機構查詢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個人存款時,須向儲蓄機構提出縣級或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或****機關等正式查詢公函,並提供存款人的有關線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儲蓄機構名稱、存款日期等情況;儲蓄機構不能提供原始帳冊,只能提供影印件。對儲蓄機構提供的存款情況,查詢單位應保守祕密。
8樓:聰匆衝是我
無權,那是你的私人財產別說離婚後,就是沒離婚都不能分你的錢啊。。
存摺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離婚可分配其金額嗎?
9樓:
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0樓:與各位同行
如果是婚後存款,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可分割。
存摺是我的名字 離婚時 是不是存摺裡的所有錢都歸我所有呢
11樓:短暫的流星
不是的,有婚前和婚後財產之分,婚前的錢都歸你,婚後的要做財產分割的,具體可以諮詢律師
12樓:手機使用者
當然不是,這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你的妻子或老公會有一半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那不一定那是共同財產
我在郵政存了3W五年的定期,把錢存摺上,他說還送一份人壽保險,看了生活幫,我開始擔心我的錢了
手機使用者 不必擔心,郵政是正規單位,不會坑害消費者的。那份保險的年限是五年,五年之後拿到的本息之和不會少於定期的存款的。天有不測風雲,這個保險對我們也許會有幫助,我們這就有一個因意外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的,他們家人就特別感謝郵儲保險。對客戶來說,這也許是一件雙贏的事情,樂觀一點,既然存了,就靜候佳音吧...
離婚後我會過的幸福嗎?離婚後,我還能幸福嗎?
離婚後過的幸福的可能性有多大?離婚之後依舊可以尋找自己的幸福,碰上愛的人也要努力的去把握,去爭取,不要因為第一次愛情失敗了,婚姻失敗了,就要放棄第二次的婚姻。熱戀的時候,彼此之間會有求必應。因為熱戀期間,看見的都是對方的優點,而熱戀過後,就是接受對方缺點的過程,需要包容。放眼世上,哪有完美的伴侶和完...
求離婚後我懷了渣攻的崽,求離婚後我懷了渣攻的崽 txt
微心 這要看你的年齡和有無小孩,如果還年輕又沒有孩子,可以不要,因為你還要結婚 愛了嗎 打了呀,離了就離的乾淨,不要有牽絆 這是在求文 不是在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