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訂婚後分手彩禮是可能返還的。
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5、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含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舊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司法解釋規定彩禮予以在一定條件下返還,在法理上體現了對對價行為公平性的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那裡有個習俗就是,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的,聘禮一分都不會退,如果是女方提出的,就要求他們退,不知道你們那裡風俗咋樣,不過按常理來說,既然都不結婚了,那也理應該退。
3樓:
那必須退啊,訂婚金是用來幹什麼的,用來結婚的,都不結婚了,他們有什麼
權利拿那些錢?
4樓:
必須退 不能白瞎了那錢啊 錢是無罪的
5樓:孤青竹
當然,既然是女方提出分手,她會退給你的.到了這個份上,希望你能處理好目前處境.也別義氣用事.
訂婚後分手禮金問題,關於訂婚之後分手退還彩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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